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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嘘,秦尚书的丈人可是右相呢……曹相爷长子二十大几了至今未曾婚娶,就指着这个外孙女儿在皇上面前讨恩荣啦!”
“说是当天要给秦家小姐开笔写字,可笑了,一个三个多月的女娃娃,会写个什么字?”
“难道是神童?”
“欸,说是用胎毛笔写字,鬼画符吧,也就是讨个吉祥。说到底,为人父母,一片舐犊之心咯。”
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枫灵挤上前去,抬头望向喜榜,细细读了一遍,才算是弄明白秦圣清在来福楼设宴十日,为女儿秦念伊征号,好讨个彩头,以便将来女儿长成个才貌双绝的奇女子,冠盖京华,文动天下。
枫灵定定看着喜榜上那女婴的名字,念伊。好忧伤的名字。
“一个女孩要那么多文采做什么?难道还能考状元做大官?女状元?呵,要是被皇上看中招去做驸马可就不好喽……”
“这你就不懂了,才女,有才的美女比普通的美女更容易出名呢,就好像几年前幽州太守家的千金……”
“嘘,那个都死了好几年了,你不知道幽州太守过几天就要行刑了吗,还乱说……”
议论纷纷,仍是未绝。字字句句,触着枫灵敏感的心思。
喜榜旁边站着穿着家丁府的秦府下人,摆着笔墨,还有一支放在匣中盛放的细竹毛笔。
枫灵的目光如被磁石牢牢吸住了一般,定定聚向那细竹毛笔,心头一动,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拿,却被人拦住了。
“欸,无知村妇不要乱动文墨,这是秦大人用来给大小姐征号的,写了名号让秦大人过目觉得尚可的,才能入席吃酒。”家丁怒气冲冲,趾高气扬。
枫灵没有生气,平静指着那细竹毛笔:“那只细竹毛笔是什么?”
“这是我家小姐的胎毛笔,秦大人吩咐放在这里收集书生灵气的。”
“胎毛笔”三个字一出,枫灵一怔,旋即心下恍然。她思忖一阵,挑眼笑道:“那让我写个号可好?”
见面前这个容貌普通的妇人眼中放光,家丁也是一愣,蹙眉道:“你也会写字?这顿酒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写完后需在那‘来福楼’外边儿等候,我家大人亲自审过后觉得不俗才会邀请入席。”
枫灵提过毛笔,略一沉思,提笔运力,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字,随后领了号牌,在来福楼外临时搭起的帐篷等候,却没料到那临时搭建的凉棚里居然排了百十来号人,都是想和秦尚书攀上关系的读书人。
再看看自己的号牌,明显已经是千名之后,枫灵不觉摇了摇头:见此番日薄西山光景,看来今日是叫不到自己了——不过,她也没打算老老实实排队。
秦圣清是在找她,她可以肯定,只是不知道他找她的用意,对她来说是好是坏。至少笃定了一件事,很多人知道,自己一定会来京城。
惜琴见她眉头紧锁,便询问怎么回事,枫灵没有细讲,只是牵着惜琴的手,默然离开了来福楼。
她三岁的时候攥着与方才见到的那支笔一模一样的毛笔蘸水在桌面上写下了第一个“杨”字,把杨尚文乐得合不拢嘴,张开双臂,把幼小的自己揽进宽阔温暖的怀抱连连夸赞。父亲欢喜的模样刻入印象,即使十几年过去,枫灵依然记得真真切切。
她这才意识到,二十年短暂生命里,世事繁冗,或是激荡或是平淡,但最后留在自己心头,挥不去、忘不掉的,只是和那么几个人相关的桩桩件件。
……
秦圣清向盛德帝告了年假,日日守在来福楼二楼包间之中,几日间看了数千个名字,早已经头昏脑胀,精神不济。好名字自然不少,英姿飒爽的有,超凡出世的有,旖旎绮丽的,也有。
可没有他想要的。
酉时方过,右相曹庆自尚书台出来乘轿到了来福楼,来看望“不务正业”的女婿。他是喜欢韬光隐晦的人,对女婿这兴师动众的行径本是不喜欢,可也没打算干涉。他是文人,文人骨子里都有那么几分清高傲骨,也有几分追名逐誉。皇帝给濮历沐长子赐名的事也确是令他耿耿于怀,曹家一门出了两个状元一个榜眼,他为相十几年光阴,不管怎么说,都是比濮家更有资格得圣上眷顾的。
见到秦圣清时,曹庆一时错愕,没想到短短几日间那个清俊的青年居然胡茬满面,一副形容销毁的落魄模样,不觉皱了眉:“圣清,舐犊情深虽是人伦天性,总不至于比你科举考试读圣贤书还要辛劳吧!”
秦圣清一怔,忙向岳父请安:“岳丈大人,小婿只是着急了些而已。”
曹庆不满:“看来我是要训训若冰,怎么可以如此胡闹,毕竟是个女儿,哪里用得着兴师动众至此。”
“岳丈不要责怪若冰,这也是小婿自己的意思——实在是名字太多,挑花了眼,才没顾得上收拾自己,岳丈大人请坐用茶,小婿这就去洗漱一下。”
“慢着,”曹庆拦住了他,“你看看此时是什么时辰了?回去再洗漱吧,我许久没有见到若冰了,今日去你府上用晚膳。”
“这——”秦圣清面露难色,考量一阵,点了点头,“好,那小婿把东西收拾了和岳丈一同回府。”
他吩咐了跑堂把废弃的名字统统扔掉,自己到了新送来的一摞名字前,随意地翻了几翻,忽的瞥见一个名字,手形停在空中,不动了。
曹庆见女婿背对着自己,半晌没有动静,不觉奇怪,皱眉走上前去:“怎么?看到喜欢的名字了?”
他眯起昏花的眼,仔细瞧向那洁白的生宣,巴掌大小的纸上写着两个字,颜楷的两个字:
“英华”。
字写得漂亮,潇洒端正,略带秀气,曹庆道:“淮南子有言: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含英咀华,春华秋实,确实是个不错的号——不过,是不是有些俗了?”
秦圣清死死盯向那两个字,摇了摇头:“不,不俗,不俗,‘秋菊春兰,英华靡绝’。岳丈大人,小婿以为,这两个字甚妙,既是说花木,也是说人精。最符合女儿家特质,寓意也好,比其他咬文嚼字、搬弄辞藻要真实得多。”
曹庆一愣,抚掌笑道:“你是她父亲,此事又是你要做的,自然是听你的。”
秦圣清忙停了拾掇,命人去将那写了“英华”的人请进来福楼。未几,下人回禀,说写了这两个字的人,已经走了。
秦圣清面色不变,拉过一个小厮耳语几句,命他进宫送信。
信是送到怜筝公主宫中的,信上只有三个字:她来了。
【第四章·入瓮·三】
”
“嘘,秦尚书的丈人可是右相呢……曹相爷长子二十大几了至今未曾婚娶,就指着这个外孙女儿在皇上面前讨恩荣啦!”
“说是当天要给秦家小姐开笔写字,可笑了,一个三个多月的女娃娃,会写个什么字?”
“难道是神童?”
“欸,说是用胎毛笔写字,鬼画符吧,也就是讨个吉祥。说到底,为人父母,一片舐犊之心咯。”
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枫灵挤上前去,抬头望向喜榜,细细读了一遍,才算是弄明白秦圣清在来福楼设宴十日,为女儿秦念伊征号,好讨个彩头,以便将来女儿长成个才貌双绝的奇女子,冠盖京华,文动天下。
枫灵定定看着喜榜上那女婴的名字,念伊。好忧伤的名字。
“一个女孩要那么多文采做什么?难道还能考状元做大官?女状元?呵,要是被皇上看中招去做驸马可就不好喽……”
“这你就不懂了,才女,有才的美女比普通的美女更容易出名呢,就好像几年前幽州太守家的千金……”
“嘘,那个都死了好几年了,你不知道幽州太守过几天就要行刑了吗,还乱说……”
议论纷纷,仍是未绝。字字句句,触着枫灵敏感的心思。
喜榜旁边站着穿着家丁府的秦府下人,摆着笔墨,还有一支放在匣中盛放的细竹毛笔。
枫灵的目光如被磁石牢牢吸住了一般,定定聚向那细竹毛笔,心头一动,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拿,却被人拦住了。
“欸,无知村妇不要乱动文墨,这是秦大人用来给大小姐征号的,写了名号让秦大人过目觉得尚可的,才能入席吃酒。”家丁怒气冲冲,趾高气扬。
枫灵没有生气,平静指着那细竹毛笔:“那只细竹毛笔是什么?”
“这是我家小姐的胎毛笔,秦大人吩咐放在这里收集书生灵气的。”
“胎毛笔”三个字一出,枫灵一怔,旋即心下恍然。她思忖一阵,挑眼笑道:“那让我写个号可好?”
见面前这个容貌普通的妇人眼中放光,家丁也是一愣,蹙眉道:“你也会写字?这顿酒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写完后需在那‘来福楼’外边儿等候,我家大人亲自审过后觉得不俗才会邀请入席。”
枫灵提过毛笔,略一沉思,提笔运力,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字,随后领了号牌,在来福楼外临时搭起的帐篷等候,却没料到那临时搭建的凉棚里居然排了百十来号人,都是想和秦尚书攀上关系的读书人。
再看看自己的号牌,明显已经是千名之后,枫灵不觉摇了摇头:见此番日薄西山光景,看来今日是叫不到自己了——不过,她也没打算老老实实排队。
秦圣清是在找她,她可以肯定,只是不知道他找她的用意,对她来说是好是坏。至少笃定了一件事,很多人知道,自己一定会来京城。
惜琴见她眉头紧锁,便询问怎么回事,枫灵没有细讲,只是牵着惜琴的手,默然离开了来福楼。
她三岁的时候攥着与方才见到的那支笔一模一样的毛笔蘸水在桌面上写下了第一个“杨”字,把杨尚文乐得合不拢嘴,张开双臂,把幼小的自己揽进宽阔温暖的怀抱连连夸赞。父亲欢喜的模样刻入印象,即使十几年过去,枫灵依然记得真真切切。
她这才意识到,二十年短暂生命里,世事繁冗,或是激荡或是平淡,但最后留在自己心头,挥不去、忘不掉的,只是和那么几个人相关的桩桩件件。
……
秦圣清向盛德帝告了年假,日日守在来福楼二楼包间之中,几日间看了数千个名字,早已经头昏脑胀,精神不济。好名字自然不少,英姿飒爽的有,超凡出世的有,旖旎绮丽的,也有。
可没有他想要的。
酉时方过,右相曹庆自尚书台出来乘轿到了来福楼,来看望“不务正业”的女婿。他是喜欢韬光隐晦的人,对女婿这兴师动众的行径本是不喜欢,可也没打算干涉。他是文人,文人骨子里都有那么几分清高傲骨,也有几分追名逐誉。皇帝给濮历沐长子赐名的事也确是令他耿耿于怀,曹家一门出了两个状元一个榜眼,他为相十几年光阴,不管怎么说,都是比濮家更有资格得圣上眷顾的。
见到秦圣清时,曹庆一时错愕,没想到短短几日间那个清俊的青年居然胡茬满面,一副形容销毁的落魄模样,不觉皱了眉:“圣清,舐犊情深虽是人伦天性,总不至于比你科举考试读圣贤书还要辛劳吧!”
秦圣清一怔,忙向岳父请安:“岳丈大人,小婿只是着急了些而已。”
曹庆不满:“看来我是要训训若冰,怎么可以如此胡闹,毕竟是个女儿,哪里用得着兴师动众至此。”
“岳丈不要责怪若冰,这也是小婿自己的意思——实在是名字太多,挑花了眼,才没顾得上收拾自己,岳丈大人请坐用茶,小婿这就去洗漱一下。”
“慢着,”曹庆拦住了他,“你看看此时是什么时辰了?回去再洗漱吧,我许久没有见到若冰了,今日去你府上用晚膳。”
“这——”秦圣清面露难色,考量一阵,点了点头,“好,那小婿把东西收拾了和岳丈一同回府。”
他吩咐了跑堂把废弃的名字统统扔掉,自己到了新送来的一摞名字前,随意地翻了几翻,忽的瞥见一个名字,手形停在空中,不动了。
曹庆见女婿背对着自己,半晌没有动静,不觉奇怪,皱眉走上前去:“怎么?看到喜欢的名字了?”
他眯起昏花的眼,仔细瞧向那洁白的生宣,巴掌大小的纸上写着两个字,颜楷的两个字:
“英华”。
字写得漂亮,潇洒端正,略带秀气,曹庆道:“淮南子有言: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含英咀华,春华秋实,确实是个不错的号——不过,是不是有些俗了?”
秦圣清死死盯向那两个字,摇了摇头:“不,不俗,不俗,‘秋菊春兰,英华靡绝’。岳丈大人,小婿以为,这两个字甚妙,既是说花木,也是说人精。最符合女儿家特质,寓意也好,比其他咬文嚼字、搬弄辞藻要真实得多。”
曹庆一愣,抚掌笑道:“你是她父亲,此事又是你要做的,自然是听你的。”
秦圣清忙停了拾掇,命人去将那写了“英华”的人请进来福楼。未几,下人回禀,说写了这两个字的人,已经走了。
秦圣清面色不变,拉过一个小厮耳语几句,命他进宫送信。
信是送到怜筝公主宫中的,信上只有三个字:她来了。
【第四章·入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