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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感不错……”
林思珈目瞪口呆,她只是稍微刺激了一下,他就变得这么热情奔放了?
“你说什么?”
宋致远也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小心把藏在心底的话说出来,顿时脸色爆红,这下没有黑暗做掩饰,他羞耻的模样让人看得一清二楚。
好在这会儿,放映厅的人已经走了大半,剩下的也在准备往外走,除了林思珈以外,也没人关心宋致远此刻的局促不安。
偏偏林思珈不想放过他,反而凑到了他跟前追问:“什么意思嘛?”
宋致远试图转移话题,“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去了。”
林思珈虽然配合的站起了身,却突然拉住了他的衣摆,威胁道:“你不说,我就不放手。”
现在社会风气开放了,在外面牵手或是挽手的小年轻不是没有,只要能承受住来自四面八方的围观就行。宋致远作为没谈过恋爱的菜鸡,一下子承受不了大庭广众干坏事的刺激,但是拉衣角还是可以忍的,至少比让他把心里话如实说出来更容易承受些。
于是他并不挣扎,林思珈也不放手,就这么拉拉扯扯的走出了影院。不过最后还是宋致远妥协了,那双小手拽着他的衣角,仿佛无时不刻都在刷着存在感,宋致远一不留神,注意力就被它引过去了,无意识的问了句:“手怎么能这么白嫩?”
“保养得好嘛。”林思珈很得意,能让老古板的宋厂夸她一句白嫩,比听其他人夸她十句百句漂亮都更有成就感,所以她抬头挺胸的介绍着自己的“保养心得”,“以前我妈和大嫂都没工作,所有家务活,包括洗衣服做饭拖地都不用我干,现在大嫂要赚钱了,她忙着帮二哥做衣服,我妈有时候忙不过来也是让二嫂帮她,我现在上班能赚钱,家里头洗碗洗菜、洗衣服扫地更轮不到我。少沾水,皮肤当然会更好了。”
林思珈说着,再一次把双手展示给宋致远瞧,“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你看我这两张脸是不是都挺好的?”
宋致远红着脸看她显摆,竟然鬼使神差的接了一句:“我也挺会洗衣服的。”
说完,他就推着车走了。林思珈则站在原地笑开了花。
她刚刚发表那么一通长篇大论,其实是想借机告诉他,她不是传统贤妻良母的意思,从小在娘家是倍受宠爱的大小姐,结婚后也不太可能任劳任怨的当小保姆——林思珈不怕宋致远被吓跑,他现在心里有数,总比婚后感觉上当受骗强。
事实上,林思珈有预感宋致远不会因此退缩,她平时就没掩饰过自己的各种缺点,完全不具备时下好姑娘该有的特点。所以,厂里有那么多男同志欣赏她暗恋她,却没几个真正想跟她处对象、甚至结婚的,因为他们知道,她这样的“祖宗”进家门是要供起来的,可男人娶媳妇,根本目的不就是为了找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伺候他们吗,说好听点是帮他们照顾大后方,他们可以放心的拼事业,但也掩饰不了女人嫁了人就要当牛做马的本质。
娶个活祖宗回家,自己还要当牛做马的伺候她,稍微有点理智的男人都知道该怎么取舍了。所以,林思珈认为,宋厂能够在看穿她的本性还勇敢追求,简直是猛士,他的接受能力高过现在一大片男人了。
但是她也没有想到宋厂还能给她惊喜,连挣扎都没有就主动接受了未来的洗衣重任,简直不是一般的有觉悟。其实林思珈不介意他讨价还价的啦,原来的她也是这两年才养尊处优的,小时候父母都是双职工,也要洗衣做饭,她现在也可以学习嘛。
看来她哥说的没错,宋厂真的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神智全失了。
这么一想林思珈就兴奋了,能把宋厂迷成这样,说明她有当祸水的潜质啊,林·祸水·思珈果断跳上了宋厂的自行车后座,一上去就抱住他的腰,笑眯眯的喊道:“宋大哥。”
宋致远手一抖,差点往墙上撞过去。
林思珈忍不住贴着他的后背偷笑。
作者有话要说:说下我为什么晚上很晚才请假吧,昨天上午九点开电脑码字了,开局就不顺,写了三次开头,越写越烦躁,最后删了文档,关掉电脑去吃东西,下午两点半重新开始写,依然很艰难,但我坚持下来了,凑了一千扔进存稿箱,准备去吃完饭的时候爪机接着写,最后当然没写成,吃完饭我觉得这版也不行,又删掉重新写。一直到九点十点了吧,我才写了一千五,实在写不下去了,因为再坚持我又要删文重写,那就要熬通宵了。所以只能请假。
一般来说,我偷懒不想写的时候,会很早跟大家请假,但是遇上卡文真的没办法,我自己不想放弃更新,因为一旦请假就没有那个码字的迫切感了,可有时候坚持到半夜都写不出几个字也很无奈
“手感不错……”
林思珈目瞪口呆,她只是稍微刺激了一下,他就变得这么热情奔放了?
“你说什么?”
宋致远也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小心把藏在心底的话说出来,顿时脸色爆红,这下没有黑暗做掩饰,他羞耻的模样让人看得一清二楚。
好在这会儿,放映厅的人已经走了大半,剩下的也在准备往外走,除了林思珈以外,也没人关心宋致远此刻的局促不安。
偏偏林思珈不想放过他,反而凑到了他跟前追问:“什么意思嘛?”
宋致远试图转移话题,“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去了。”
林思珈虽然配合的站起了身,却突然拉住了他的衣摆,威胁道:“你不说,我就不放手。”
现在社会风气开放了,在外面牵手或是挽手的小年轻不是没有,只要能承受住来自四面八方的围观就行。宋致远作为没谈过恋爱的菜鸡,一下子承受不了大庭广众干坏事的刺激,但是拉衣角还是可以忍的,至少比让他把心里话如实说出来更容易承受些。
于是他并不挣扎,林思珈也不放手,就这么拉拉扯扯的走出了影院。不过最后还是宋致远妥协了,那双小手拽着他的衣角,仿佛无时不刻都在刷着存在感,宋致远一不留神,注意力就被它引过去了,无意识的问了句:“手怎么能这么白嫩?”
“保养得好嘛。”林思珈很得意,能让老古板的宋厂夸她一句白嫩,比听其他人夸她十句百句漂亮都更有成就感,所以她抬头挺胸的介绍着自己的“保养心得”,“以前我妈和大嫂都没工作,所有家务活,包括洗衣服做饭拖地都不用我干,现在大嫂要赚钱了,她忙着帮二哥做衣服,我妈有时候忙不过来也是让二嫂帮她,我现在上班能赚钱,家里头洗碗洗菜、洗衣服扫地更轮不到我。少沾水,皮肤当然会更好了。”
林思珈说着,再一次把双手展示给宋致远瞧,“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你看我这两张脸是不是都挺好的?”
宋致远红着脸看她显摆,竟然鬼使神差的接了一句:“我也挺会洗衣服的。”
说完,他就推着车走了。林思珈则站在原地笑开了花。
她刚刚发表那么一通长篇大论,其实是想借机告诉他,她不是传统贤妻良母的意思,从小在娘家是倍受宠爱的大小姐,结婚后也不太可能任劳任怨的当小保姆——林思珈不怕宋致远被吓跑,他现在心里有数,总比婚后感觉上当受骗强。
事实上,林思珈有预感宋致远不会因此退缩,她平时就没掩饰过自己的各种缺点,完全不具备时下好姑娘该有的特点。所以,厂里有那么多男同志欣赏她暗恋她,却没几个真正想跟她处对象、甚至结婚的,因为他们知道,她这样的“祖宗”进家门是要供起来的,可男人娶媳妇,根本目的不就是为了找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伺候他们吗,说好听点是帮他们照顾大后方,他们可以放心的拼事业,但也掩饰不了女人嫁了人就要当牛做马的本质。
娶个活祖宗回家,自己还要当牛做马的伺候她,稍微有点理智的男人都知道该怎么取舍了。所以,林思珈认为,宋厂能够在看穿她的本性还勇敢追求,简直是猛士,他的接受能力高过现在一大片男人了。
但是她也没有想到宋厂还能给她惊喜,连挣扎都没有就主动接受了未来的洗衣重任,简直不是一般的有觉悟。其实林思珈不介意他讨价还价的啦,原来的她也是这两年才养尊处优的,小时候父母都是双职工,也要洗衣做饭,她现在也可以学习嘛。
看来她哥说的没错,宋厂真的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神智全失了。
这么一想林思珈就兴奋了,能把宋厂迷成这样,说明她有当祸水的潜质啊,林·祸水·思珈果断跳上了宋厂的自行车后座,一上去就抱住他的腰,笑眯眯的喊道:“宋大哥。”
宋致远手一抖,差点往墙上撞过去。
林思珈忍不住贴着他的后背偷笑。
作者有话要说:说下我为什么晚上很晚才请假吧,昨天上午九点开电脑码字了,开局就不顺,写了三次开头,越写越烦躁,最后删了文档,关掉电脑去吃东西,下午两点半重新开始写,依然很艰难,但我坚持下来了,凑了一千扔进存稿箱,准备去吃完饭的时候爪机接着写,最后当然没写成,吃完饭我觉得这版也不行,又删掉重新写。一直到九点十点了吧,我才写了一千五,实在写不下去了,因为再坚持我又要删文重写,那就要熬通宵了。所以只能请假。
一般来说,我偷懒不想写的时候,会很早跟大家请假,但是遇上卡文真的没办法,我自己不想放弃更新,因为一旦请假就没有那个码字的迫切感了,可有时候坚持到半夜都写不出几个字也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