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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谧的夜空中,一轮满月高挂,山上凉风习习,颇是惬意。
格诺是打猎的好手,在山上抓了两只野鸡,和雷蒙坐在一块挡风的巨石下,围着篝火烤起肉来。
不得不说,格诺的烤肉技术绝对一流,他在鸡肉的肚子里填满了一些不知名的野果,然后将鸡肉来回翻烤,待到鸡肉烤得焦嫰酥黄,滋滋的冒出油来,他又在鸡肉表面撒上一些野菜细末,使得肉的油香和野菜特有的味道恰到好处的融合在一起,那种诱人的香味,让雷蒙迫不及待的咽了咽口水。
“快,尝一尝我烤的野鸡,保证让你此生难忘!”格诺自豪的说道。
“等一等,有肉无酒那怎么能行。”说完,雷蒙从背包中取出几瓶酒来,顿时让格诺眼前一亮。
“哈哈,没想到兄弟居然还藏着这等好货!兄弟你有所不知,哥哥我可以一天不吃肉,但绝不能一天不喝酒,所以人送外号酒鬼剑士,哈哈哈……”
格诺接过雷蒙递来的酒瓶,迫不及待的拔下瓶塞,先豪饮了几口烈酒,再大嘴一张,狠狠的撕咬着鸡肉,雷蒙也学着格诺的样子,丝毫没有绅士风度的大吃大喝起来。
若不是遇到格诺,雷蒙今夜恐怕要用野果填饱肚子,他虽然博览群书,却对美食一窍不通。
贵为伊索王国的王子,雷蒙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可是今晚却是他人生中吃得最开心的一次,他不用再考虑任何繁文缛节,更不用担心那双冰冷的目光注视自己,这里是开阔空旷的山顶,无拘无束的晚风吹拂着身体,而和他一起喝酒吃肉的人,正是和自己意气相投的兄弟。
“怎样,该把你的真实姓名告诉我了吧!”格诺放下酒瓶,望着雷蒙道。
雷蒙脸色微醺,怅然苦笑一声,淡淡道:“我虽出生自贵族,但是我的父亲并不爱我,他甚至杀死了我的母亲,还差一点杀死了我,我和他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我无时无刻不想着亲手拧断他的脖子,所以我厌恶他给我取的名字,你若是愿意,就叫我R吧。”
说到这里,雷蒙又想起了一些童年往事。
那一年,师傅亨利塔埃在一座古堡中发现了一本不知是哪一代文明留下的书籍,那上面没有丝毫法力,于是他将这本书籍作为藏品,送给了自己的女儿杜尔莎,天资聪颖的杜尔莎研究了几日,竟然能读懂大部分的文字,并断定这是古文明时期保存下来的一本字典,兴奋的杜尔莎嚷嚷着要给雷蒙取一个奇文名字,于是根据雷蒙的名字发音,她将之翻译为“Raymon”,因为这个名字是杜尔莎起的,所以雷蒙欢天喜地的接受了,并将这个名字的写法铭记于心,今日格诺问起自己的真实姓名,他竟然没有丝毫犹豫,便说出了R这个名字。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不过我很喜欢R这个字的发音。”格诺举起酒瓶,心事重重的痛饮起来,虽然大陆上不乏用奇文字母取名字的人,但他岂不知雷蒙的名字作假,可他觉得没有揭穿的必要。
“天底下白头发的贵族很多,金头发的人种却只有加西亚家族,作为星空剑圣的后代,你这个年龄应该在星域历练,而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雷蒙能感受到格诺心中的苦闷,也许不用问,将来他也会知道一切,可是看眼前的情形,也许让格诺说出来,他的心里会更好受一些。
格诺放下酒瓶,眼睛微红,一脸的沉重,这是雷蒙第一次见到这个傲慢的家伙欲哭无泪的表情。
“有时候我真的羡慕你们,只需改一下自己的名字,便可以从此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我不能,无论我走到哪里,别人都知道我是星空剑圣的后代,就算我将头发剃成光头,第二天它还是就会长成原来的模样。”
格诺顿了顿,又猛的呷了一口烈酒,继续道:“其实我和你一样,与自己的父亲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摆脱星空剑圣后代的身份... -->>
静谧的夜空中,一轮满月高挂,山上凉风习习,颇是惬意。
格诺是打猎的好手,在山上抓了两只野鸡,和雷蒙坐在一块挡风的巨石下,围着篝火烤起肉来。
不得不说,格诺的烤肉技术绝对一流,他在鸡肉的肚子里填满了一些不知名的野果,然后将鸡肉来回翻烤,待到鸡肉烤得焦嫰酥黄,滋滋的冒出油来,他又在鸡肉表面撒上一些野菜细末,使得肉的油香和野菜特有的味道恰到好处的融合在一起,那种诱人的香味,让雷蒙迫不及待的咽了咽口水。
“快,尝一尝我烤的野鸡,保证让你此生难忘!”格诺自豪的说道。
“等一等,有肉无酒那怎么能行。”说完,雷蒙从背包中取出几瓶酒来,顿时让格诺眼前一亮。
“哈哈,没想到兄弟居然还藏着这等好货!兄弟你有所不知,哥哥我可以一天不吃肉,但绝不能一天不喝酒,所以人送外号酒鬼剑士,哈哈哈……”
格诺接过雷蒙递来的酒瓶,迫不及待的拔下瓶塞,先豪饮了几口烈酒,再大嘴一张,狠狠的撕咬着鸡肉,雷蒙也学着格诺的样子,丝毫没有绅士风度的大吃大喝起来。
若不是遇到格诺,雷蒙今夜恐怕要用野果填饱肚子,他虽然博览群书,却对美食一窍不通。
贵为伊索王国的王子,雷蒙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可是今晚却是他人生中吃得最开心的一次,他不用再考虑任何繁文缛节,更不用担心那双冰冷的目光注视自己,这里是开阔空旷的山顶,无拘无束的晚风吹拂着身体,而和他一起喝酒吃肉的人,正是和自己意气相投的兄弟。
“怎样,该把你的真实姓名告诉我了吧!”格诺放下酒瓶,望着雷蒙道。
雷蒙脸色微醺,怅然苦笑一声,淡淡道:“我虽出生自贵族,但是我的父亲并不爱我,他甚至杀死了我的母亲,还差一点杀死了我,我和他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我无时无刻不想着亲手拧断他的脖子,所以我厌恶他给我取的名字,你若是愿意,就叫我R吧。”
说到这里,雷蒙又想起了一些童年往事。
那一年,师傅亨利塔埃在一座古堡中发现了一本不知是哪一代文明留下的书籍,那上面没有丝毫法力,于是他将这本书籍作为藏品,送给了自己的女儿杜尔莎,天资聪颖的杜尔莎研究了几日,竟然能读懂大部分的文字,并断定这是古文明时期保存下来的一本字典,兴奋的杜尔莎嚷嚷着要给雷蒙取一个奇文名字,于是根据雷蒙的名字发音,她将之翻译为“Raymon”,因为这个名字是杜尔莎起的,所以雷蒙欢天喜地的接受了,并将这个名字的写法铭记于心,今日格诺问起自己的真实姓名,他竟然没有丝毫犹豫,便说出了R这个名字。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不过我很喜欢R这个字的发音。”格诺举起酒瓶,心事重重的痛饮起来,虽然大陆上不乏用奇文字母取名字的人,但他岂不知雷蒙的名字作假,可他觉得没有揭穿的必要。
“天底下白头发的贵族很多,金头发的人种却只有加西亚家族,作为星空剑圣的后代,你这个年龄应该在星域历练,而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雷蒙能感受到格诺心中的苦闷,也许不用问,将来他也会知道一切,可是看眼前的情形,也许让格诺说出来,他的心里会更好受一些。
格诺放下酒瓶,眼睛微红,一脸的沉重,这是雷蒙第一次见到这个傲慢的家伙欲哭无泪的表情。
“有时候我真的羡慕你们,只需改一下自己的名字,便可以从此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我不能,无论我走到哪里,别人都知道我是星空剑圣的后代,就算我将头发剃成光头,第二天它还是就会长成原来的模样。”
格诺顿了顿,又猛的呷了一口烈酒,继续道:“其实我和你一样,与自己的父亲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摆脱星空剑圣后代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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