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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傻子,也能够看的出来,这只豹子,真的是国王陛下的爱宠,非常爱。
“陛下,作为一个合格的国王,您必须要顾忌自己的子民,有所取舍。”一位跟随腓力多年,一直在处理政务的老陈察言观色,立刻劝说,“南豹在我们罗伊斯并不少,而且聪明的豹子也有很多。既然沙赫大王点名要这只豹子,您完全可以重新挑选一个更加聪明更加优秀的。”
“不过是一只宠物而已,我认为应该答应这个要求。”
罗焕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太好起来,眼底带着一丝寒光,嘴角虽然依旧维持着微笑,但却从已经变成了礼貌的微笑。
“沙赫大王特意强调了一定要这只罕见的豹子,否则兵戎相见。”另一位跟随腓力的将军思考了一下,权衡的说,“如果真的因为这只豹子引来一场战争的话……我很难跟士兵解释,他们为什么作战……总不能说是为了一只豹子。”
罗焕挑了挑眉:“豹子的事情我会考虑。沙赫使臣那边解释和安抚的工作,就由你们几位老成持重的去办。至于……士兵们到底为什么而战……”罗焕伸手,摸了摸毛小花的脑袋,手不自觉的在那蓬松的毛中握成拳,声音斩钉截铁,“我会告诉他们,究竟为什么而战!”
毛小花脖颈的毛被罗焕握紧的拳揪得的有点生疼,很奇怪,这种时候他想的不是“啊,我要被送走了”,而是“我先前准备的那个山洞,以及那么多东西,不是白准备了吗?”。
当然,毛小花想的最多的一点,却是:天啊!要是在去沙赫当贡品的路上,发情变身了怎么办!万一被一群人上了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沙赫大王:我也喜欢男孩儿,我比罗焕有钱多了,真正高富帅。欢迎萌宠豹子变身,就算是人身豹子头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的口味很猎奇。
毛小花双眼一亮,尾巴稍开始晃动,憧憬未来的生活。
罗焕:一对奸夫淫夫,敢搞什么老子提兵踏平沙赫,灭了你们!嗯,豹子可以拖回来人兽play……
双方大臣:一只豹子引发的战争,陛下们可千万不要玩物丧志啊!
第52章
沙赫使臣勃勃儿在罗伊斯停留的第二十天的时候,罗焕邀请他前去参加自己的阅兵式。
这是罗焕登基以来,第一次搞阅兵式。
宦官出身,喜好奢华的勃勃儿,对于阅兵什么的没有丝毫兴趣,他在沙赫的时候,也经常参加这种仪式。
不过就是一群人排成排,走来走去,然后沙赫大王流克骑着马,身穿黄金盔甲,带着自己的五千精锐亲卫队,向其它士兵炫耀自己的亲侍能够走的多么整齐,服装多么漂亮而已。
如果是在沙赫,那一天身为皇帝近臣的勃勃儿,会换上最华丽的衣服,穿上轻纱,跟随在皇帝身边,接受那些排成一排呆站在那里如同树桩的士兵们机械的“万岁”声。
但现在在罗伊斯这种穷乡僻壤,肯定没有沙赫那种轻如蝉翼的纱衣,而且就那些士兵对罗焕的态度来看,他们之间更多的像是朋友,在阅兵的时候也绝对不会高呼“万岁”并且下跪的。
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万岁”的致敬,没有下跪的礼仪,勃勃儿对这个阅兵式半点都不感兴趣。
不过是一群乡巴佬,拿着一些竹竿做的长矛,杵在那里像一群不整齐的木桩而已,还要晒太阳,得不偿失。
但他经不住罗焕的邀请,在犹豫了再三,并且第三次索要白色豹子被罗焕含糊过去后,终于答应去参加这个阅兵仪式了。
那天是个大热天,一大早太阳就非常大,勃勃儿起来后已经洗了三次澡,用了三大桶的玫瑰花瓣了。
等到他出门的时候,他带来的随从立刻张开大伞,把他罩在伞底。
抵抗着酷热走到宫门口的时候,勃勃儿已经在心中对罗焕满是怨言。
但当他看见策马在宫门口的罗焕时,还是感到有些震惊。
罗焕没有黄金盔甲——这是显然的,因为罗伊斯很穷。
罗焕也没有那五千人的黄金护卫队——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罗焕穿着一件铁质的连环锁子甲,样式算不上好看,头盔也没有,□穿着一条盔甲短裙,两只腿光溜溜的露在外面,也没有靴子,只有一双皮质凉鞋。
至于他的护卫队,只有五十个人,打扮和国王一模一样,看不出任何上下尊卑,只是让人觉得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穷酸气。
罗焕策马来到勃勃儿面前,朝他介绍自己的亲卫队:“这是我的亲卫队长,锡德!”
勃勃儿有点不能够反应过来:“锡德……是布卢*锡德将军家的人?”
锡德朝着勃勃儿微微笑了笑:“是,我是他的独子,努亚*锡德。”
就算是傻子,也能够看的出来,这只豹子,真的是国王陛下的爱宠,非常爱。
“陛下,作为一个合格的国王,您必须要顾忌自己的子民,有所取舍。”一位跟随腓力多年,一直在处理政务的老陈察言观色,立刻劝说,“南豹在我们罗伊斯并不少,而且聪明的豹子也有很多。既然沙赫大王点名要这只豹子,您完全可以重新挑选一个更加聪明更加优秀的。”
“不过是一只宠物而已,我认为应该答应这个要求。”
罗焕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太好起来,眼底带着一丝寒光,嘴角虽然依旧维持着微笑,但却从已经变成了礼貌的微笑。
“沙赫大王特意强调了一定要这只罕见的豹子,否则兵戎相见。”另一位跟随腓力的将军思考了一下,权衡的说,“如果真的因为这只豹子引来一场战争的话……我很难跟士兵解释,他们为什么作战……总不能说是为了一只豹子。”
罗焕挑了挑眉:“豹子的事情我会考虑。沙赫使臣那边解释和安抚的工作,就由你们几位老成持重的去办。至于……士兵们到底为什么而战……”罗焕伸手,摸了摸毛小花的脑袋,手不自觉的在那蓬松的毛中握成拳,声音斩钉截铁,“我会告诉他们,究竟为什么而战!”
毛小花脖颈的毛被罗焕握紧的拳揪得的有点生疼,很奇怪,这种时候他想的不是“啊,我要被送走了”,而是“我先前准备的那个山洞,以及那么多东西,不是白准备了吗?”。
当然,毛小花想的最多的一点,却是:天啊!要是在去沙赫当贡品的路上,发情变身了怎么办!万一被一群人上了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沙赫大王:我也喜欢男孩儿,我比罗焕有钱多了,真正高富帅。欢迎萌宠豹子变身,就算是人身豹子头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的口味很猎奇。
毛小花双眼一亮,尾巴稍开始晃动,憧憬未来的生活。
罗焕:一对奸夫淫夫,敢搞什么老子提兵踏平沙赫,灭了你们!嗯,豹子可以拖回来人兽play……
双方大臣:一只豹子引发的战争,陛下们可千万不要玩物丧志啊!
第52章
沙赫使臣勃勃儿在罗伊斯停留的第二十天的时候,罗焕邀请他前去参加自己的阅兵式。
这是罗焕登基以来,第一次搞阅兵式。
宦官出身,喜好奢华的勃勃儿,对于阅兵什么的没有丝毫兴趣,他在沙赫的时候,也经常参加这种仪式。
不过就是一群人排成排,走来走去,然后沙赫大王流克骑着马,身穿黄金盔甲,带着自己的五千精锐亲卫队,向其它士兵炫耀自己的亲侍能够走的多么整齐,服装多么漂亮而已。
如果是在沙赫,那一天身为皇帝近臣的勃勃儿,会换上最华丽的衣服,穿上轻纱,跟随在皇帝身边,接受那些排成一排呆站在那里如同树桩的士兵们机械的“万岁”声。
但现在在罗伊斯这种穷乡僻壤,肯定没有沙赫那种轻如蝉翼的纱衣,而且就那些士兵对罗焕的态度来看,他们之间更多的像是朋友,在阅兵的时候也绝对不会高呼“万岁”并且下跪的。
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万岁”的致敬,没有下跪的礼仪,勃勃儿对这个阅兵式半点都不感兴趣。
不过是一群乡巴佬,拿着一些竹竿做的长矛,杵在那里像一群不整齐的木桩而已,还要晒太阳,得不偿失。
但他经不住罗焕的邀请,在犹豫了再三,并且第三次索要白色豹子被罗焕含糊过去后,终于答应去参加这个阅兵仪式了。
那天是个大热天,一大早太阳就非常大,勃勃儿起来后已经洗了三次澡,用了三大桶的玫瑰花瓣了。
等到他出门的时候,他带来的随从立刻张开大伞,把他罩在伞底。
抵抗着酷热走到宫门口的时候,勃勃儿已经在心中对罗焕满是怨言。
但当他看见策马在宫门口的罗焕时,还是感到有些震惊。
罗焕没有黄金盔甲——这是显然的,因为罗伊斯很穷。
罗焕也没有那五千人的黄金护卫队——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罗焕穿着一件铁质的连环锁子甲,样式算不上好看,头盔也没有,□穿着一条盔甲短裙,两只腿光溜溜的露在外面,也没有靴子,只有一双皮质凉鞋。
至于他的护卫队,只有五十个人,打扮和国王一模一样,看不出任何上下尊卑,只是让人觉得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穷酸气。
罗焕策马来到勃勃儿面前,朝他介绍自己的亲卫队:“这是我的亲卫队长,锡德!”
勃勃儿有点不能够反应过来:“锡德……是布卢*锡德将军家的人?”
锡德朝着勃勃儿微微笑了笑:“是,我是他的独子,努亚*锡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