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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是象养了爷爷,我觉得不象,因为现在的我国社会,爷爷的地位已经远没有孙子高了。每天打开电视机,总能看到抛弃老人不顾的儿女;同时却也每天都能看到争夺小孩儿的父母,爷奶。纵使你不要,马上就有人会收了去,自己养着了。最次者,也会被丐帮领了去,在大街上搂抱了你的腿要钱。
我家的小狗名字是女儿起的,大名叫莎莎。这名字可不一般,首先因为它是女性,得突出女性的特点。其次因为它祖上不属于我国,属外来品种,还得保留它外国血统。这是为了显示其高贵。再有就是叫起来还得亲昵,这是为了体现它小巧玲珑的可爱。这一点,最附合我们国内对孙子的感觉。
莎莎最初来的时候,只有巴掌大,每天得和侍候婴儿一样对待它,喝牛奶,睡在为它特制的棉被里,整天有人围在它旁边同它说话,戏弄,这时候,你从远处看那图景,可不就和抚育一个孙子一样吗!
从小的娇惯自然在长大了会在它身上养成好多坏毛病,比如,有时候在家里随便大小便,你生气了,想揍它,马上就有人提出反对,来阻拦你了,说它一个小狗,它知道什么?这就和我常听到的:“他一个小孩子,他知道什么?”一样,使我放下了高高举起来的手臂。是啊,一个大人和一只那么小的小狗计较什么?!只好弯了腰为它打扫卫生吧。
我对养动物通常是敬而远之的,也就是说虽不反对,但绝不会象女儿那样与它亲呢到一会儿不见都不行的样子。孩子还没有经验,而我有。
打小的时候,我就常捉了小鸟来养,抓了狗来养,猫来养,兔子来养。
但结果总是一样,最终我得为它们伤心地办理后事。
其实这东西它也能看出我对它好不好来,因为我并不经常喂它,也不总和它玩儿,所以它对我也是爱理不理的一副样子。
但狗这东西和其它的动物一样,如果你老惯它,它就会形成一些习惯,这些习惯,有时候会很好,让你觉得好,可爱,有时候却能带来大麻烦。
象这位莎莎小组,见了熟人爱立起来向人家鞠躬,让人觉得它可爱。但它也同时有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坏习惯,站在门口会对了陌生人大叫不止,也就是说它有了看门狗的习惯。其二是一旦我们领了出去,它就狗状人势地追车,追人,冲了人家叫个不停,有时候人喊了,还能回来不叫,有时候叫的高兴了,就不管主人怎么叫,只是不理会。
后来,莎莎在小区里与一位漂亮的帅哥恋爱了,看样子还有了子儿,我的女儿就常希望着它快快生下一群小子儿来。
可是,三天前,这位莎莎被家人领到外面去,同时还有一位亲戚的小孩儿跟着,一路与狗追着玩儿,所以莎莎一时兴奋,老毛病又出来了,突然冲到大街中间去追一辆汽车,结果被后面过来的一辆车撞倒而死了。
结果弄得一家人都很悲痛,相比之下,我的情形好些。多因我一向对它敬而远之的缘故,并没有对它投入很多的情感的缘故。
当然,它突然不在了,心里好几天也总是感到空落落的。所以写写它,留在这里,也算对它的一种纪念吧。
仔细想想,莎莎的死,皆因一种习惯了的追车的坏毛病。这和人是一样的,生活中很多人就是因为了一种自己不自觉的坏毛病,导致自己一生的生活总是不如意,甚至突然间,会象意外事故一样,把自己的前途毁掉。
总之,养宠物的感觉,在我来说,就是一种感情的投资,别想有好的结局,能收获的只有最终的悲伤。也就是说,以欢乐开始,以悲伤结束
有人说是象养了爷爷,我觉得不象,因为现在的我国社会,爷爷的地位已经远没有孙子高了。每天打开电视机,总能看到抛弃老人不顾的儿女;同时却也每天都能看到争夺小孩儿的父母,爷奶。纵使你不要,马上就有人会收了去,自己养着了。最次者,也会被丐帮领了去,在大街上搂抱了你的腿要钱。
我家的小狗名字是女儿起的,大名叫莎莎。这名字可不一般,首先因为它是女性,得突出女性的特点。其次因为它祖上不属于我国,属外来品种,还得保留它外国血统。这是为了显示其高贵。再有就是叫起来还得亲昵,这是为了体现它小巧玲珑的可爱。这一点,最附合我们国内对孙子的感觉。
莎莎最初来的时候,只有巴掌大,每天得和侍候婴儿一样对待它,喝牛奶,睡在为它特制的棉被里,整天有人围在它旁边同它说话,戏弄,这时候,你从远处看那图景,可不就和抚育一个孙子一样吗!
从小的娇惯自然在长大了会在它身上养成好多坏毛病,比如,有时候在家里随便大小便,你生气了,想揍它,马上就有人提出反对,来阻拦你了,说它一个小狗,它知道什么?这就和我常听到的:“他一个小孩子,他知道什么?”一样,使我放下了高高举起来的手臂。是啊,一个大人和一只那么小的小狗计较什么?!只好弯了腰为它打扫卫生吧。
我对养动物通常是敬而远之的,也就是说虽不反对,但绝不会象女儿那样与它亲呢到一会儿不见都不行的样子。孩子还没有经验,而我有。
打小的时候,我就常捉了小鸟来养,抓了狗来养,猫来养,兔子来养。
但结果总是一样,最终我得为它们伤心地办理后事。
其实这东西它也能看出我对它好不好来,因为我并不经常喂它,也不总和它玩儿,所以它对我也是爱理不理的一副样子。
但狗这东西和其它的动物一样,如果你老惯它,它就会形成一些习惯,这些习惯,有时候会很好,让你觉得好,可爱,有时候却能带来大麻烦。
象这位莎莎小组,见了熟人爱立起来向人家鞠躬,让人觉得它可爱。但它也同时有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坏习惯,站在门口会对了陌生人大叫不止,也就是说它有了看门狗的习惯。其二是一旦我们领了出去,它就狗状人势地追车,追人,冲了人家叫个不停,有时候人喊了,还能回来不叫,有时候叫的高兴了,就不管主人怎么叫,只是不理会。
后来,莎莎在小区里与一位漂亮的帅哥恋爱了,看样子还有了子儿,我的女儿就常希望着它快快生下一群小子儿来。
可是,三天前,这位莎莎被家人领到外面去,同时还有一位亲戚的小孩儿跟着,一路与狗追着玩儿,所以莎莎一时兴奋,老毛病又出来了,突然冲到大街中间去追一辆汽车,结果被后面过来的一辆车撞倒而死了。
结果弄得一家人都很悲痛,相比之下,我的情形好些。多因我一向对它敬而远之的缘故,并没有对它投入很多的情感的缘故。
当然,它突然不在了,心里好几天也总是感到空落落的。所以写写它,留在这里,也算对它的一种纪念吧。
仔细想想,莎莎的死,皆因一种习惯了的追车的坏毛病。这和人是一样的,生活中很多人就是因为了一种自己不自觉的坏毛病,导致自己一生的生活总是不如意,甚至突然间,会象意外事故一样,把自己的前途毁掉。
总之,养宠物的感觉,在我来说,就是一种感情的投资,别想有好的结局,能收获的只有最终的悲伤。也就是说,以欢乐开始,以悲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