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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x.com,百媚千红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慢慢地同时凋零同时盛开

    爱情的手呀抚过她的等待

    我在暗暗惆怅竟不曾将她轻轻地摘

    ——题记

    大三这一年,我20岁。从11月10日开始,29小时内,气温骤降22摄氏度,一场瓢泼大雨,浇灭了一季的秋。从箱底取出厚重的棉袄,裹在身上,来不及晾晒,穿起来寒气逼人,惟有一盏40瓦的台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与我相依取暖。

    孤独如期而至,对着化妆镜发了一会儿呆,发现镜里憔悴的面容,苍白得像一张纸。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下意识的伸到后颈,触到卷卷的发梢,愣住了。原来,那一头绸缎般的齐腰长发,已经剪掉了。为什么剪,舍得?越来越多的人问,我总是回答,图个轻便。只是,翻出过去的qq聊天记录,2002年12月27日凌晨零点30分,他说,他和多数人一样,喜欢长头发的女孩,我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

    他爱我吗?也许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是我不小心,看他第一眼就动了心,进而暗恋了他一整年,我确定这些他都不知道,因为我胆怯而畏缩,只好把对他的依恋,藏进和另一些人的爱情里。这样不好,但,错了吗?细算一下,他比我大20个月,研二,我们毕业的时间都是2005年夏天。他在短信里说,也许留在这个城市,也许去南方,而我在心里告诉他,你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哪里有你,哪里就是我的栖身之地。这一次我执著的相信了星座书,5月和9月,初夏与初秋的季节,书上写我们有缘“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种浪漫也令他倾慕。

    不过,这一切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罢了。我是爱他的,湛蓝的天知道,流淌的云知道,林间的鸟儿也知道,可是365个日子流水般的逝去,我还是没有勇气让他知道。看到他的qq头像亮起来,我会高兴;听到他平静而低沉的声音,我会紧张;坐在他对面,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每次都手足无措,把目光移向墙角,努力装出乖巧的样子,只求他喜欢。默念他的名字,心里涌起温柔的恐慌,对我来说,就是最甜蜜的功课。这样的一个我,在他面前总是那么害羞,那么小心翼翼,这样的我,他真的会喜欢吗

    依稀记得与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去年的这个时候,一个朋友,认识我,也认识他,大家小聚,就遇到了。那一天他迟到了20分钟,突然出现在门口,我在回头的一瞬,竟有心动的感觉。他笑容里的明净和内敛,找不出什么句子可以描绘,他偶尔投来的目光,总令我坐立不安,我甚至不敢多看他一眼,也就无从知道他喜欢的外套究竟什么颜色。那一天,也许下了小雨,也许需要打伞,而其他人给我的印象是模糊的,几个月后,就渐渐忘了交谈的内容,还有他们的名字。好象当时还接过一个电话,过去的恋人打来,问我晚上想看电影吗。我说算了,忙。想起罗曼罗兰的话“我自你出现以前,就爱上你了。”那一刻我只想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多留一会儿罢了,哪怕是静静的坐着,含笑不语,都好。

    接下来的几个夜晚是愉快的,他找到我的qq号码,请求加为好友,借助网络,我们开始了深冬暗夜里的交谈。查看过去的聊天记录,是一段温暖而百感交集的旅程。2002年的尾声,他坦城而平静的告诉我,他也曾感受过难耐的孤独,习惯了在沉默里深陷,停下键盘,关掉音箱,寂静之外享受另一种声音,思考、回忆和想象着,那些过去的时光,如同指缝间析出的流沙,越是紧握,越少残留。他说幸福是五味俱全的,而我,不应该长久的绝望下去。他还说,我适合上一点淡妆,浅浅的粉红色的口红,一头绸缎般的齐腰长发,看上去很美。

    你有男朋友吗?抱歉,太私人的问题,问得比较唐突。

    你猜呢?

    应该有吧。追你的人应该很多的,是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找女朋友呢?

    我的未来不确定。

    你期待中的另一半,怎样的?

    一见钟情吧,之后深入了解,觉得合适,就可以了。

    遇到了吗?

    让我留点秘密吧。

    我们似乎都关心着彼此的私人问题,他只问过我一次,而我问了他一次又一次,每过一段时间,都忍不住想问问他。我们交往的机会很有限,偶尔聊天,却很少见面。不知道我们都在忙什么,马不停蹄只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美好将来。不确定,因为猜不出,除了家人平安,居室宽敞,工作心仪和存款富足之外,美好的将来还意味着什么。会不会也有相濡以沫的爱情?但那毕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2002年12月,我向过去的恋人提出了分手,虽然几天前,他还电话约我看电影。他很英俊,在警官学校。我发短信说我很抱歉,请原谅我犯下的错,我有任性、无理取闹、不清醒的时候,也有理智和冷静的时候,一旦我认清了自己究竟在做什么,觉得荒唐,就一定要马上有个了断,我说我没有爱过他,和他在一起完全因为虚荣心的教唆,他过于俊俏的面容迷惑了我,乱了我的分寸,而且这一次非常久,足足四个星期,所以我说很抱歉,非常抱歉。他没有回话,我不确定他是否收到了短信,但是,我确定他收到后一定会非常难过。

    暗恋的他,是我告别过去的原因,却不是我下一段感情的主角。2002年12月,新的恋情开始,我接受的是另一个人,我的学长,比我高两个年级,擅长舞文弄墨,有着耀眼的才华。他对我的追求简直可以用狂轰滥炸形容,电话接二连三,短信闪个不停,长长的email,为我写的小说,还有校门口的堵劫,都传递着一个信息:“我要你要我。”可一开始我就知道,我又犯错了,我爱的并不是他,只是才子佳人,beauty and beast的美妙光环,而这些,惟有他能给我。为什么心里想的明明是别人,却无法抗拒地要和他在一起呢。我只能低头承认,我被宠坏了,很坏很坏。

    在这样一所理工科的大学里,女孩子没法不受宠,毫不惊艳的我,尤其受宠,没法不坏。我猜,是因为男孩子都喜欢漂亮的女孩子,而太漂亮的他们又怕守不住,所以才更愿意接近我这样普通的女孩。任何场合都不必艳压群芳,只要,眉目清秀一些,读一点书,平时安安静静,偶尔打扮打扮,有那么些诱惑的女人味,就够了。这一点上,我有自知之明,也很开心。进入大学以来,不断有男孩追求,节假日里排满约会,对我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美好体验。我还爱听一句话,几乎每一个男孩都对我说过,喜欢我星星般闪亮的眼睛和绸缎般柔顺的长发,不由自主。

    我知道他也喜欢的,他不止一次的说过,他觉得我美。不过,也仅此而已。我习惯性的把他的赞美当作一种鼓励,而不做更多的幻想。我的恋情一场接着一场,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问过镜子,为什么要恋爱?答案是孤独。我是一只可怜虫,被孤独折磨得发了疯,只好含着泪,蜷着身,在角落里等待一同哭泣的眼睛,一同颤抖的肩膀,我把心摊开在文字里,渴望另一颗心默默的阅读。只是这样的眼睛,这样的肩膀,还有心灵,一直没有出现。于是我就恋爱了,一边恋爱,一边在支离破碎的虚荣里,翻找哪怕一丁点儿的慰藉。而他呢,两年以前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孩,之后的恋情一片空白,我知道,他本能的抗拒他人的靠近,他说相爱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有一段时间,出乎意料的,我很少想他,似乎把他淡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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