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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x.com,北城米拉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一、我只是想说说我的故事。

    我是五月末的时候来到这个小镇,那时我已是个20岁模样的姑娘,南方的小镇,这时正是梅雨繁盛的季节,天空像个闹了脾气的孩子,滴滴的下着小雨,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一直的辗转着,直到我不想在往前走,然后,停留,于是,在来到南方的第一个小镇,我就停在了那里,我在第一个首先到达的小旅店里投宿。

    这个旅店显然已经很陈旧了,楼梯也是木头做的,一有人经过的时候,木头楼梯就会发出咯咯的响声,楼梯的转角处有一个很大的穿衣镜,我站在那里看了看自己,然后就走上去了。

    我租住的房间号是“302”在三楼的拐角处,房间有点小,很潮湿,我走进房间,把身上的大背包丢到床上,住进来的时候,看门的老伯对我说,上面没有热水气,如果要洗澡的话,就得走到对面的开水房里去打,我看见他坐在门口,抽着烟,手里捏了份旧报纸,那烟是“红双喜”的牌子,烟蒂不时地掉落在报纸上面,然后顺着风散落在地上,他看我一直站在楼梯的门口,就起身拿了一个红色的水桶给我,如果没有就将就着用吧,说着,就看了我笑了笑,露出他被烟熏的发黄的牙齿,我看着这个和蔼的老头,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走了上去,我回到小房间,从大背包里拿出我的吉他,它一直是被我带着的,跟着我一起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它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破旧,像枯死的树皮,没有一丝光滑的迹象,只有那几根弦,还是那么的亮,像被施了咒而静止的光线。

    我坐在窗前,弹着我心爱的吉他,有管我走多远,或是去哪里,我从来都不会忘记两样东西——吉他,烟,当我空虚寂寞的时候,或是思念马可的时候,我都会需要它们,它们是那么的可爱,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红双喜”点上,夹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这是我惯用的姿势,左手夹烟,一个女子寂寞时的姿势,我的左手上带了一只绿色的镯子,手腕上有一条暗色的疤痕,在失去马可的第四天早晨,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划开的左手的手腕,鲜红的血液顺着小刀流下来,我扔掉小刀,蹲在地上,看着,它一点点的从手腕上流出,一滴一滴,我渐渐的失去了意识,没有疼痛。

    对着窗,可以看到整个街面,因下雨而急驰的人和那些搭了雨棚的小摊位,终于来了吗,我可爱的城市,我对自己说,这亦不再是北方的高大建筑,望着窗外的街道,我渐渐有了喜悦和兴奋,就要在这里生活了,我对自己说。

    我掐灭了手中的烟,走到木制的淡褐色的床上,把自己整个甩了上去,床因大力的压迫而发出咯咯的响声,在夜雨蒙蒙的夜晚,在南方的小镇,破旧的旅馆,我没有洗澡,亦没有更换衣物,我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我一直的试图去寻找,寻找我想要的那种生活。

    早晨的阳光因雨后的滋润,洒在身上的时候是那么的温暖,像是母亲在亲吻着孩子滑嫩的肌肤。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是晴的,我胡乱的洗了把脸,然后拿出包里的口红,对着镜子为自己画上了淡淡的唇色,然后换下昨天来时穿的衣服,它因雨淋湿而发出潮湿的味道,我换了件立领的黑色外套,和一件红灰色相间的花格子短裙,裙子因被压在包里,所以折到了一角,皱皱的,穿上去的时候,看上去像是即将呢蔫掉的花朵,我用手抹了抹那处折皱的地方,然后穿上陪我走了好几个小镇的黑然长筒靴子,在经过楼梯口那面镜子的时候,我站在看了看,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有点长,猛然感觉到,一直在每个城市辗转的我,已经成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姑娘,它现在显得是那么的杂乱,是不是应该把它好好的整理一下了,我问自己,我飞奔似的跑下楼梯,门口的老伯看了看我,笑笑的摇了摇头,低头继续看着手里的旧报纸,干枯的手指夹着一根“红双喜”

    我不熟悉这里的街道,所以我就这么的一直走着,直到走进街头的东角,再没有了岔路。

    我在左拐角的第一家,看到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窄窄的玻璃门上贴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小字,店里只有一个女孩儿。女孩穿着件蓝图的t恤和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很干净的女孩儿,像莲花。

    我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走进去的时候,女孩儿对我笑了笑。

    “给剪个头发吧,小姑娘。”

    “好。”

    “先洗个头吧。”她说。

    我走向洗头床把自己丢上去,眼睛闭了起来。等待着女孩儿,大概有几分钟,没有动静,以为女孩儿还没有来,就睁开了眼睛,刚好看到女孩的脸,女孩儿的皮肤很好,粉嫩的脸上带点微微的透明,看不到一点粗糙的痕迹,眼睛很大,忽闪忽闪的,像个可爱的小鹿,是杏仁状的,女孩的手很温柔像是马可的手,轻轻的揉着我的头发,这让我突然间以为是马可回来了,只是女孩不是马可,马可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温柔的抚摸我的头发,或是亲吻我的小耳朵,他是在离近腊月17的晚上因醉酒开车,出了车祸,腊月17是我的生日,从这一天起,我开始痛恨这个日期,以后的我不会在有生日。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马可回来的特别的晚,于是我就站在他家的门口不远的地方等回来,我蹲在路边的电线杆下,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烟一根一根的抽着,在第7根烟快要燃尽的时候,我远远地看到他骑着摩托车回来,他看到了我,拿着手里的褐色popo熊向我招手,车子骑的摇摇晃晃,和对面开来的一辆急弛的大卡车撞了上去。

    我看见他的身体飞离了车子,像只自杀的鸟,重重的摔到了地面,鲜红的血液迅速染红了那片柏油路,我感觉心脏像坏掉了的时针一样停止了跳动,我就这么的呆呆的站着,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他还在流血的身体,直到烟头烫伤了我的手指,才发了疯似的跑了过去,等我跑过去的时候,马可已经停止了呼吸,眼睛睁着,像是对这个世界的恋恋不舍,表情一脸的不可置信,我不知道马可在最后的一点意识里,脑子里有没有想着我,但我看到,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抱着那只褐色popo熊,我说我喜欢popo熊,他说,那我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送你一个。

    他的身体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变得冰冷,只有从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还是温热的,然后,我就这样的的跪在那里抱着已经冰冷的马可,我看见卡车停了,所有的车子都停了,周围开始围着越来越多的人,我把脸贴在马可的脸上,紧紧的抱着他,马可的血染红了我的裤角,我的手上脸上,到处都有马可的血,时间似乎在这一刻都停止了,我感到恐惧,不知是过了多久,当周围的人们把马可从我怀里抬起的时候,我才惊异着,我就要失去马可了,永远的失去他了,我像疯子一样的撕扯着他们的衣服,我企图让他们停下来,周围的人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像个被囚进的人一样被那些人困着,工甚至低下头,发狠的咬着他们的手臂,只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我并不能挽留他们,他们还是把马可带走了,我觉得全身无力,头也晕晕的,然后我沉沉的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躺在马可妈妈的房间里,她告诉我,我昏睡了三天了,我说马可的,马可在哪?他已经安葬了孩子。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黑色的眼圈像一个动态的随时都准备扩张的泥潭。

    她说,孩子你已经三天都没吃东西了,我去给你做点吃的过来,可我心里想着马可,然后我就在她去厨房的时候,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我没有时间去整理衣服,妆容,我穿的还是大前天穿的那件衣服。

    我一直的向前跑着,直到跑了很久,才发现我并不知道马可被葬在了哪里。

    我开始向个经神病患者一样的奋力抓着街上的行人的手臂,问他们有谁知道马可的坟葬在哪儿?街上的行人像看疯子表演一样的望着我,继续的向前走,马可妈妈带着一群人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走的筋皮力尽了,他们又像架囚犯似的把我带回家,马可的妈妈怕我出事,把我锁在了她的屋子里,我很担心你,孩子,她说,我像乞丐一样的伸出手企图抓住她,放我出去吧,阿姨,我只是想见见马可,我只是想看看他,马可妈妈伸手摸了摸我的脸,你不能这样,孩子,别这样,马可他不在了。

    在房间里,我像个疯子一样尖叫,那天早晨,在我终于明白,在也不能拥有马可的时候,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割开了我的左手,我扔掉手中的小刀,看着血一滴滴的往下流,直到我的意识一点点的模糊,我看到马可在对着我笑,他伸出手对我说,跟我一起走,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好,我跟你一起走。但是我听到了敲门起声,我看见马可妈妈和一群人闯了进来,他们把我从地上抱起,飞般的往大马路上奔跑,我被他们带到了医院。

    我在医院呆了半个多月,我受不了那里的味道,他们把我接回家,关在小房间里,马可妈妈每天都会过来看我,给我送些东西过来,但她不会给我开门,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这样的像囚犯一样的生活。直到我不在像疯子一样的哭叫,他们才把我放了出来,起初这这么的一直生活着,马可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她们以为我似乎渐渐忘了失去马可的痛,只有我知道,失去了马可,我又要像当初那个没有家的孩子一样,开始流浪了,失去了马可,在这里,我就失去了停留的意义。

    我的生活注定了是要漂泊、流浪。

    突然了有一天,我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我只带走了马可送我的吉他,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日用品。

    我开始在每一个城市辗转、停留。

    我为自己点了一根“红双喜”夹在左手上,从镜子里可以看清女孩的整个模样,女孩的手拿着剪刀在我头发上灵巧的跳动着,我注意到了她的手,女孩儿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她的左手的小拇指那儿是空的,我不知道这女孩儿曾经经历过什么,总之,是件让人疼痛的事,从断了小拇指的根处,能隐约看到有针线逢合的痕记,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工作,她熟练的认真的剪着我的头发。

    女孩儿很美,她剪头发的时候一直在跟我讲话,她就像一只兴奋的鸽子。

    你的眼睛很明亮,很深,像是猫头鹰一样会衔住别人的眼光,女孩说

    你的唇很美,真的很美。女孩低头问我的名字。

    我抬头看了看她修剪好的头发,蓝,我叫蓝。

    很美的名字,把舌头轻轻的翘起在轻轻的放下,会发出轻轻的声音,很好听。女孩注视着我,对我微笑。

    九儿,我叫九儿,我22岁了,女孩儿在吹干了我的头发的时候,把嘴唇贴在我的耳边说,我感觉她的唇是温热的,像暖暖的水,浸着我的耳朵,女孩儿的手很巧,头发被她修剪了之后,使我变得不在是那个来时的蓬头乱发的女子。

    九儿是个美丽的女子,像一朵开在水池里的莲花。洁白而干净。

    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像莲花般穿着蓝图t恤和破洞牛仔裤的女子,正如她知道,我是个寂寞的女子,所以当她把少了一只小拇指的左手伸向我的时候,我便轻轻的握住了她。

    九儿说:蓝,你不应该一个人住在旅店里,一个人是会寂寞的,蓝你到我这来吧,和我一起住。

    九儿像拐着男人手手臂一个的拐着我,一直到我寄宿的那个旅店,门口的老伯看到我带着一个女子走过来,冲我点了点头,继续他一直循环的动作。

    蓝歪着头看着我,我走上去拿起那把吉他和包,就走了出去,九儿就在后面跟着我,我知道九儿肯定在注视着我,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从包里拿出了包“红双喜”递给正在埋头看报的老伯,他微微愣了下,随即笑了笑,要走了吗?他说,是的,我冲她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九儿把我的行李放在了她的阁楼,然后拉我去逛街。我看到她的阁楼里,插满了莲花。

    我们逛了一家大型的超市,买了很多日用品,我们站在cd架上看cd,我在看“艾薇儿”的cd,九儿说蓝,为什么,你都是一个人,你没有朋友吗?朋友?什么样的朋友?我把cd放在小推车里,然后从口袋里拿来出根“红双喜”点上,抬抬头看着她,男朋友,普通朋友,她说。有,我说,从现在起小九儿就是我的朋友。然后我们相互看着对方,哈哈大笑。

    我是个不喜欢逛街的人,但我喜欢在深夜里一个人的时候,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让黑色拥抱我,让风吹散我的头发。

    其实,我也是个喜欢猫的女子,马可曾说我和它有着同样的眼神,和庸懒的姿态,我曾经在街道的垃圾筒旁边捡过一只流浪猫,我把它带回家,和我一起住,我也被马可这样的捡回家,然后,我们三个在一起,有我、马可,还有那只被我捡回来的猫,直到那只猫失踪了之后,我想它又去某个地方流浪了,又或许它在寻找新的定所,那是在马可出事之后的第四天,我昏睡了三天之后,醒来以后,就没有在看到它。

    我从不愿想起这个事实,那个被我藏了又藏,压了又压的事实,它总是让我感到疼痛。

    这个我从来没有对九儿说起过。

    一整天的闲逛使我感到困倦,我像个疲惫的旅行者一样在黑夜里沉沉的睡去,耳边似乎还传着九儿唇上的温度,她似乎还在说些什么,但是我没有听见,我感觉她拉着拉被角在我旁边躺了下去。

    夜,是如此的安静。

    我背着我破旧的吉他,在小弄堂里闲逛,晚上的弄堂特别的热闹,人来人往的人群,我穿着与他们格格不入的衣服,在他们中间穿梭。

    “chaser”是酒吧的名字,离九儿的店里很近,晚上的时候,我就来这里弹吉他,这里是我在南方小镇的第一份工作,酒吧很简设,但每晚来这里的人却特别的多。

    是因为这里的酒比较便宜,我说。不,是因为他们喜欢你弹着吉他样子,黑豹说,这些男孩女孩们大多都喜欢你这样的,你身上有他们偏爱的影子,这种个性是他们所喜爱的。黑豹端着酒吧对我说着。

    黑豹是这里的老板,那天我背着吉他站在酒吧的门口,对他说要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他很轻易的就答应了我。

    我一直不了解“chaser”这个含义,直到后来,我在一本小说上看到了这个词,才知道它的译文是“追逐者”的意思,一个追逐的游戏。

    我爱上了这个叫“chaser”的酒吧。我把烟放进嘴里的时候,看着九儿对她说。然后,九儿看着我微笔。

    黑豹说这个酒吧是他和一个朋友合伙开的,只是他不常来,只是偶尔会过来看看,一般都是只有他一个人呆在这里看着这酒吧,我歪着头看着他说“会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黑豹像个大哥似的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就走开了。

    九儿通常每天都会过来酒吧找我,然后同我一起离开,我渐渐习惯了生活里有九儿的日子,今天九儿没有来,因着是周末,这一天通常是她店里最忙的一天,酒吧的人渐渐散了之后,我就收起了吉他,走向柜台,今天黑豹不在,九儿也没有来。

    我一个人坐在吧台上,给自己点了根烟,黑豹曾给了我一条“帕达”的烟,我抽不惯,我只喜欢“红双喜”的味道。

    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瓶啤酒,然后在里面加了些少许的绿茶饮料,啤酒加绿茶是跟马可在一起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他说加点绿茶比较能让头脑时刻保持着清醒,这样就不会醉的太快,可以慢慢地享受那种近似迷离的状态,现在,我依然保持着这样的习惯,习惯着啤酒加绿茶的味道。

    林来的那天晚上,因着是周末,酒吧里的人特别的多,他就这么一个人走了进来,进门的时候,黑豹告诉我说,他来了,我停下正在弹吉他的手,抬头问他,谁?林,我的合伙人,我开始继续弹我的吉他,但我的眼睛却向着他们看过去,我看见他在与黑豹交谈着什么,我看见他朝着这边看过来,我触及到了他的眼光,当他看向我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心脏在加速的跳动。

    我从台上走下来的时候,他们正在那里喝酒,黑豹习惯性的拿了一杯酒给我,我依就像往常一样在酒里加了点绿茶,我看到林把头转过来看着我。

    “你是个特别的女孩儿。”他说。

    “黑豹说酒吧来了一个女孩,很特别的女孩儿,所以我就想来看看,”

    “是专程来看我的吗?”我眯着眼睛抬着问他。

    “是的,专程来看你的,蓝。”他把头压的低低的,看着我,他叫我的名字,他的嘴角扬起一丝微笑,像平静的湖面扬起了一角,他的眼睛是很明亮,那么的温柔而干净,我的眼光深深的陷进了他的眼里,我们就这么赤裸裸的对望着,直到脖子开始酸痛,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移开了他。

    “有烟吗?”我说。他退开了身子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红双喜”递给我,我把烟接过来夹在手指上,低头凑向他伸过来的打火机。

    那天的我特别的想要喝酒,在失去马可的那段时间里,我几乎一滴酒都没有饮过,可今天,我却突然的很想,想醉。想在那种极致的状态下的马可的温柔,想他给我温柔的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因酒劲变得胀痛,像是快会气体冲破的皮球,我躺在床上揉着额头,九儿躺在我的旁边,她已经醒了。蓝,好点了吗?她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还好,我说。九儿,昨天,是谁送我回来的?林,他送你回来的,你昨天喝的烂醉。是吗?嗯。

    而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却分不清那晚跟我在一起的人是林,还是马可,我在喝醉的时候,好像看到了马可,他还是那么的温柔,他走过来扶着我,把我拥在怀里,我伸手触极到了他的脸,突然的有种委屈,我的眼里涌出了泪水,它刺痛的我的眼睛,我说“马可,我好想你,你带我一起走好吗?”可是他没有说话,他只是抱着我,摸着我的头发,我的手碰到了他的唇,晚一的风似乎有那么一点冷,我把手伸进他的外套里,我闻到了他身上的绿茶香水,马可一直都是用这种牌子的香水,我下意识的往他怀里钻了钻,我把脸靠在他温热的脖子上,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我的脸是不是微微的红色,但我知道,当我把脸靠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它是微烫的,然后,我听到他在我的耳边说,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我说马可不要走,陪我好吗?我松开环住他肩膀的手,抓着他的衣角说,马可,我想跟你走,我不想回家,还是送你回家吧,他说。我的脑袋里突然闪过九儿的脸,于是,我说,那么,你就送我回家吧。

    我轻轻的推开了九儿起身从外衣里拿起一支烟,从新坐回床上,九儿就这么的看着我抽完了那支烟,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紧紧的搂着九儿,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口。

    九儿伸手搂着我,下巴顶着我的头,跟我说话,蓝,为什么你从不对我说起你的事情,一个人,心里一定很难过吧,昨晚,我坐在门口等你回来,你却喝的烂醉,但是我看到林抱着你,你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的贴在他的怀里,你的脸靠在他的脖子上,双手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角,一脸的委屈,蓝,你曾经经历了什么。

    那天九儿没有开门营业,而是呆在床上陪了我一天,我在她怀里又渐渐的睡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依就和九儿在一起,依就在晚上去黑豹的酒吧里工作,这样的生活实质而平淡。自那晚,林就很久没有来过。

    九儿就这们驻进了我的心里,我爱这个莲花般的女子。

    林来的次数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从台上往那里看,我的视线是模糊的,那时我会看到他的身上叠着马可的影子。我对着她微笑。最近的白天,我几乎是不出门的,如果九儿不在,我就会跑到林那里,我们会在他的房间里呆一整天,我渐渐习惯了他的一切。包括他身上与马可同样味道的绿茶香。

    我们一起躺在木床上抽着“红双喜”喝加了绿茶的啤酒,听狂热的音乐,他会搂着我亲吻我的下巴,唇,慢慢的绕到我的耳朵,然后轻轻的含住它,低声的说的什么,这时我总能听到从左胸口那儿传来的心脏因颤抖而有节奏的跳动的声音,和小腹上的像婴儿的小嘴一样的肚脐的呻吟。

    林的眼睛很明亮,我喜欢林,所以我把自己交给林。凌晨的时候,我会把疲劳的身体整个丢给林。他像个父亲一样温柔的抱着我,我们一起在放了热水的水池里洗澡,水池的边上放了香精沐浴露,啤酒,还有红双喜,我们面对面的做着,不时的往对方身上抹着沐浴露。

    我通常都是在池里呆一很长的时间,直到池里的水彻底凉掉,然后,林会像抱起一只落水的猫一样,从池里把我抱起放在木床上,任凭身上的水珠滑落在地板上,我们在一起做ài,肌肤与肌肤的碰触似一场温柔的雪崩。

    九儿店里的生意仍就像往常一样平淡,我渐渐学会了给人剪头发,偶尔,我会呆在店里帮忙,晚上我依然在酒吧,九儿开始变得闲散了。

    她请了两个男孩儿帮她看店,自己天天跟我一起泡在外面,晚上就跟我一起到酒吧,通常是我在台上弹吉他,她就会在吧台上站着,手里端着啤酒,她的脸化了淡淡的妆。

    可是我发现九儿开始和林靠近,从台上向吧台看去,昏暗的灯光,把九儿的脸映在了林的身上,一张淡漠的影子。

    九儿,你也喜欢林么?这句话,只是躲在我的心里,我没有说问过九儿,也没有说给任何人听,我还是一样喜欢着这个女子。

    九儿依然喜欢抱着我睡,她习惯于把她的头放在我的胸口。

    可是,我在九儿身上发现了一个秘密,在九儿的锁骨下,纹着一只蝴蝶,它的翅膀是蓝色的,浓郁的天际蓝。来这里的时候,九儿一直是穿t恤,或是宽大的衣服的,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是,可是她今天穿了,我第一次看到她穿了睡衣,而且是蓝色的,像她身上的那只蝴蝶。

    我感觉那蝴蝶在动,晃动它蓝色的翅膀,似是要飞离了九儿的身体。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我们开始商议是不是该招两名偏爱音乐的人,来组件一支乐队。

    是的,疯狂的摇滚乐,黑豹买进了全新的音乐器材。我们在酒吧的墙壁上,小镇的街道上,甚至路边的电线杆上,都贴了招聘海报。

    那段时间,来了很多热爱音乐的男孩女孩们,我们一个接一个的评选,最后选择了小洛和阿良。

    九月末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乐队。我们的乐队名字叫“bluesky”是中文的“蓝色天空”

    我们把做成的海报贴在酒吧的门口,我们在为演唱做准备。

    这些天,九儿频繁的靠近林,我看向她时,她会把头转开,不看我,她的脸显得很淡漠。

    我也不曾问林,因为我知道他什么都不会说。

    我坐在吧台上给自己点了支烟,然后看着九儿,看她喝下一杯一杯的酒,然后,我把她带回家。

    九儿她在半夜里,紧紧的抱着我,说蓝,对不起,可是我害怕失去你,我爱你,所以,我不让林靠进你,只是因为我怕他会伤害你,所以我阻止他,但那只是因为你。蓝,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吧。

    我突然想到了那条小路,是朝着九儿的店和“chaser”酒吧相反的方向。我和九儿经常会沿着这条小道一直往前走,直到走到很远九儿都不肯回去,总是到最后,我牵着好的手,说九儿该回去了,然后,九儿会抬头看看前面的夜空,然后问我,蓝,为什么黑夜的天空,不是蓝色的。我喜欢蓝。

    我没有说话,而是紧紧的握着蓝的手。

    九儿问我,蓝,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么。

    不会,我说。

    然后,九儿就会收起她抬着头看天空的脸,看着我,和我一起回家。

    我低下头,看了喝醉的九儿。想对她说,九儿我依然爱你,可是我没说。

    我点了支烟,抽着,然后看着手里的那支快要燃尽的烟,然后对自己说,没有关系,明天,等到了明天,我就会对你说。

    今天我穿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短裙。因为今天是我们的演唱会,还有我准备了很久打算今天就想对九儿说的话,我在左耳的上方夹着一支艳红的玫瑰,台下挤满了人,个个一副年轻疯狂的脸,他们在台下尖叫着我们的名字,九儿坐在前排,林和黑豹在她的旁边。

    演唱终于结束了,然后我看着九儿,我把麦克风开到了最大,我要把心里的话说给九儿听,我说,九儿相信我,没有谁能从你身边夺走我,谁也不能,蓝是爱上了九儿的,所以蓝永远不会离开,不会离开,我对你承诺。

    然后,我走向台边把玫瑰从头发上摘了下来,伸向了九儿,九儿手里拿着那支玫瑰,看着我,然后像只猫一样的飞奔到了台上,紧紧的抱着我,她的头埋在我黑色的风衣里,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九儿,我依然爱你,我答应过你,所以不会离开你。

    那晚我的意识里并没有出现马可的影子,或许,我已经从失去马可的悲伤里走了出来,因为我的血液里开始燃烧起对摇滚的喜爱,还有九儿,我爱她。

    我怀孕了,是林的孩子,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九儿和林,他们很开心。

    如果可以,我想要和九儿、林、还有我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永远的生活在一起,就这么的,一直好好的活下去。

    这些天,九儿的胸口一直在疼痛,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不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很疼,夜晚的时候,她把头深深的埋在我的胸口,她的手紧紧的抓着胸口。

    “九儿你怎么了,我抱着她说。”

    “没什么蓝,只是胸口有点疼。”她翻了翻身把头贴向我的肚子。最近,她习惯把头贴在我的肚子上,她说,我在感受蓝的孩子。然后,她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问她:“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没有,能有什么问题呢?只是有点疼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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