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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迁。一旦这种方式蔓延出去,难道不比所谓的贪官污吏更可怕吗?这种方式一旦扩大出去,那百姓受害绝对比贪官更苦,反而那些黑心官吏反而一个个升迁上去,这样合理吗?这种违法的手段执法,那是坚决必须要杜绝制止的。”
李世民听了时不凡这话,虽然心里面也都认可了,可是还是有些嘴硬的说:“难道,那他收取了贿赂,不能够证明他贪心吗?今天不是贪官,明天难道就不会贪污?”
“皇上,明天他是否贪腐,那我管不了。我们总不能因为有些人心里面有犯罪的想法可是却没有进行,那也就进行按照这个罪名来惩治吧?就好比各位年少轻狂的时候,见到了漂亮的美女就没有别的想法?只不过,大家没有真正做出来罢了,难道能够因为有了这个想法也就进行治罪?所以,作为犯罪,要有动机,有行为,如果只有动机没有行为,不能作为罪犯来处置。而这种通过钓鱼执法的所谓罪行,那也都坚决不能作为处罚的罪行依据。所以,我认为,皇上这次所谓的受贿,不但不能够因此作为惩罚依据,反而还要无罪释放,恢复原来的职位才算是合理。这次坚决不能对这位司门令史进行惩罚,任何惩罚都不行,不然这个也就是在钓鱼执法。”时不凡回答。
李世民脸色有些黑,不过却也都被时不凡描述的后果所害怕了。一旦在这次自己通过破坏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抓贪官,那明天别人会不会也都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获得功劳?为了获得战功,煽动百姓造反,挑拨边境冲突,这样是不是犯法了?为了获得所谓保境安民的功劳,故意去挖掘大堤,然后转移百姓呢?甚至各种获得政绩的方式多了去了,如果到时候大家都有样学样,那这样暗想心黑的官员反而一个个走到了高位,那些真正好官反而被打压在了底层。
时不凡说的没有错,如果那些军人为了战功故意煽动百姓造反,或者是官员为了各种政绩故意采用破坏的手段获得,那这样对于百姓的伤害绝对会比起所谓的贪官污吏更重大。
维护规则,却绝对不能以破坏规则的方式来进行,不然以后后患无穷。
李世民想了想,说:“把这个司门令史放了,恢复原来职位!”
那些千牛卫解开了这个司门令史的绳索,那后那个司门令史主动跪下说:“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啊!”
时不凡摇摇头,这个家伙真是悲剧。明明是李世民故意钓鱼执法,他才是受害者,结果转了这么一圈,结果他反而是要感谢李世民的不杀之恩了。事情也太搞笑了,可是时不凡却笑不出来。
“多谢时校书郎,我这辈子没齿难忘啊!”那个司门书吏马上对时不凡跪下说。
很快,那司门领事被带回去了,而他也都可以恢复原来的职位。不过任何人都知道,他不可能有发展前途了,因为本来书吏地位也都很低,而他还曾经有过“受贿”的行为。虽然可以免除了死刑并且恢复了职位,可是没有人会真的重视他了。何况这次还是卷入了皇帝头上,他这辈子肯定要慢慢混日子养老了,甚至那些同僚也多会远离他。
可是至少他的命是保住了,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被处死。
“好了,时不凡,满意了吧?”李世民问道。
时不凡却摇头说:“皇上,你这么做还不行。你这个只是恢复了他的清白,而他本来也就是无罪的,你如此做是您的义务,是应该的,并不是你对他的赏赐。而关于您的行贿的事情,我想……”
马上有人开喷说:“时不凡,你这个是什么意思?皇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想要得寸进尺吗?”
时不凡微笑回答:“我不是得寸进尺?做错了事情,必须要进行惩罚。难道皇上连一句承认错误的想法都没有吗?哪怕不用进行刑事惩罚,可是好歹也要有一份罪己诏吧?不然,下面官吏们可不是要有样学样,反正这么做了也都不用收到惩罚?所以,我想应该承诺错误吧?”
“罪己诏?”
大家倒吸一口冷气,时不凡这话可真的狠了,直接李世民刚登基两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如果刚刚登基两天,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不是自己打脸了吗?
不然你让人家怎么看,你还没有做出什么业绩,却下犯错了?要知道,罪己诏可是局势动荡的时候才会用的,可是现在局势并不动荡,可是却这么要下达罪己诏,这样显然太大了。如果这么刚刚登基第三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这样可是活生生的打脸了。
果然,李世民也都脸色发黑,朝廷重臣脸色也都发黑了。这个罪己诏可以下,可是刚刚登基两天就下达罪己诏,那这也是大家无法接受的了。
“这个,朕……”
李世民显然非常犹豫,非常犹豫是否要下达这份罪己诏。因为李世民也都终于意识到了钓鱼执法的危害,可是他也不甘心自己刚刚登基两天也就下达罪己诏,这样太丢人了。刚上任就犯错,那这样不是自己自抽耳光吗?
不过,时不凡看到了情况,暗想:“火候够了,别逼迫太深了。”
“皇上,如果罪己诏不合适,不如也都下达了一份上谕好了。这份上谕主要是对于自己行为的一些轻微过失的反省,然后认为自己一时之间用错了方法,然后发布给官吏们,让他们不要学。”时不凡说道。
李世民和在场官员终于松了口气,如果只是一份上谕,那还是可以的。因为诏书和上谕,虽然都是皇帝的公文,可是却意义不一样。如果是“诏书”,那地位等同于后世的“主席.令”,权威性是无比巨大的。而如果是上谕,只是代表了日常的公文往来,权威性却降低了无数倍。
所以李世民无法接受罪己诏这个那么高档次的“自打耳光”,可是这个普通的上谕却代表了只是普通的公文,并不一定是罪己诏那么严重的性质。
而且时不凡只是把这个定义为了“使用了错误的方法”,这样等于是把李世民行贿罪给轻描淡写成了一个“使用了错误方法”而已,这样性质比起行贿罪轻松很多了。这样也就是告诉下官员,不要学皇帝的“错误方法”而已,并不涉及所谓的罪己诏的性质,属于日常公文往来的性质而已。
“好,马上颁布上谕,朕好好反省一下!”
升迁。一旦这种方式蔓延出去,难道不比所谓的贪官污吏更可怕吗?这种方式一旦扩大出去,那百姓受害绝对比贪官更苦,反而那些黑心官吏反而一个个升迁上去,这样合理吗?这种违法的手段执法,那是坚决必须要杜绝制止的。”
李世民听了时不凡这话,虽然心里面也都认可了,可是还是有些嘴硬的说:“难道,那他收取了贿赂,不能够证明他贪心吗?今天不是贪官,明天难道就不会贪污?”
“皇上,明天他是否贪腐,那我管不了。我们总不能因为有些人心里面有犯罪的想法可是却没有进行,那也就进行按照这个罪名来惩治吧?就好比各位年少轻狂的时候,见到了漂亮的美女就没有别的想法?只不过,大家没有真正做出来罢了,难道能够因为有了这个想法也就进行治罪?所以,作为犯罪,要有动机,有行为,如果只有动机没有行为,不能作为罪犯来处置。而这种通过钓鱼执法的所谓罪行,那也都坚决不能作为处罚的罪行依据。所以,我认为,皇上这次所谓的受贿,不但不能够因此作为惩罚依据,反而还要无罪释放,恢复原来的职位才算是合理。这次坚决不能对这位司门令史进行惩罚,任何惩罚都不行,不然这个也就是在钓鱼执法。”时不凡回答。
李世民脸色有些黑,不过却也都被时不凡描述的后果所害怕了。一旦在这次自己通过破坏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抓贪官,那明天别人会不会也都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获得功劳?为了获得战功,煽动百姓造反,挑拨边境冲突,这样是不是犯法了?为了获得所谓保境安民的功劳,故意去挖掘大堤,然后转移百姓呢?甚至各种获得政绩的方式多了去了,如果到时候大家都有样学样,那这样暗想心黑的官员反而一个个走到了高位,那些真正好官反而被打压在了底层。
时不凡说的没有错,如果那些军人为了战功故意煽动百姓造反,或者是官员为了各种政绩故意采用破坏的手段获得,那这样对于百姓的伤害绝对会比起所谓的贪官污吏更重大。
维护规则,却绝对不能以破坏规则的方式来进行,不然以后后患无穷。
李世民想了想,说:“把这个司门令史放了,恢复原来职位!”
那些千牛卫解开了这个司门令史的绳索,那后那个司门令史主动跪下说:“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啊!”
时不凡摇摇头,这个家伙真是悲剧。明明是李世民故意钓鱼执法,他才是受害者,结果转了这么一圈,结果他反而是要感谢李世民的不杀之恩了。事情也太搞笑了,可是时不凡却笑不出来。
“多谢时校书郎,我这辈子没齿难忘啊!”那个司门书吏马上对时不凡跪下说。
很快,那司门领事被带回去了,而他也都可以恢复原来的职位。不过任何人都知道,他不可能有发展前途了,因为本来书吏地位也都很低,而他还曾经有过“受贿”的行为。虽然可以免除了死刑并且恢复了职位,可是没有人会真的重视他了。何况这次还是卷入了皇帝头上,他这辈子肯定要慢慢混日子养老了,甚至那些同僚也多会远离他。
可是至少他的命是保住了,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被处死。
“好了,时不凡,满意了吧?”李世民问道。
时不凡却摇头说:“皇上,你这么做还不行。你这个只是恢复了他的清白,而他本来也就是无罪的,你如此做是您的义务,是应该的,并不是你对他的赏赐。而关于您的行贿的事情,我想……”
马上有人开喷说:“时不凡,你这个是什么意思?皇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想要得寸进尺吗?”
时不凡微笑回答:“我不是得寸进尺?做错了事情,必须要进行惩罚。难道皇上连一句承认错误的想法都没有吗?哪怕不用进行刑事惩罚,可是好歹也要有一份罪己诏吧?不然,下面官吏们可不是要有样学样,反正这么做了也都不用收到惩罚?所以,我想应该承诺错误吧?”
“罪己诏?”
大家倒吸一口冷气,时不凡这话可真的狠了,直接李世民刚登基两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如果刚刚登基两天,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不是自己打脸了吗?
不然你让人家怎么看,你还没有做出什么业绩,却下犯错了?要知道,罪己诏可是局势动荡的时候才会用的,可是现在局势并不动荡,可是却这么要下达罪己诏,这样显然太大了。如果这么刚刚登基第三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这样可是活生生的打脸了。
果然,李世民也都脸色发黑,朝廷重臣脸色也都发黑了。这个罪己诏可以下,可是刚刚登基两天就下达罪己诏,那这也是大家无法接受的了。
“这个,朕……”
李世民显然非常犹豫,非常犹豫是否要下达这份罪己诏。因为李世民也都终于意识到了钓鱼执法的危害,可是他也不甘心自己刚刚登基两天也就下达罪己诏,这样太丢人了。刚上任就犯错,那这样不是自己自抽耳光吗?
不过,时不凡看到了情况,暗想:“火候够了,别逼迫太深了。”
“皇上,如果罪己诏不合适,不如也都下达了一份上谕好了。这份上谕主要是对于自己行为的一些轻微过失的反省,然后认为自己一时之间用错了方法,然后发布给官吏们,让他们不要学。”时不凡说道。
李世民和在场官员终于松了口气,如果只是一份上谕,那还是可以的。因为诏书和上谕,虽然都是皇帝的公文,可是却意义不一样。如果是“诏书”,那地位等同于后世的“主席.令”,权威性是无比巨大的。而如果是上谕,只是代表了日常的公文往来,权威性却降低了无数倍。
所以李世民无法接受罪己诏这个那么高档次的“自打耳光”,可是这个普通的上谕却代表了只是普通的公文,并不一定是罪己诏那么严重的性质。
而且时不凡只是把这个定义为了“使用了错误的方法”,这样等于是把李世民行贿罪给轻描淡写成了一个“使用了错误方法”而已,这样性质比起行贿罪轻松很多了。这样也就是告诉下官员,不要学皇帝的“错误方法”而已,并不涉及所谓的罪己诏的性质,属于日常公文往来的性质而已。
“好,马上颁布上谕,朕好好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