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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如果直接说“爱情=交易”估计无论再作怎样的修饰,都不会令人爽心地接受。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爱情的意思就是支付给对方所需要的、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交易过程。”似乎就妥帖一些了。 我总结不好这个太细节、太具体、太贴近生活的话题,还是大家各自斟酌吧——因为我们都曾经历或即将面临 [笔者注]:本文揭示的是人类最基本和隐秘的交易活动,属于严肃、科学的理论,其目的是促进婚姻、家庭和爱情和谐。建议看文章“囫囵吞枣”的读者免读,以免断章取义,害人害己。
“家对一个女人来很重要,对一个男人来说也很重要,但要经营好这个家就需要两人共同的努力,才能把小家建立好,建立好了小家才能把中国的大家给建立好,希望找到真爱的人,一个可心共度一生的人。”这是我看到的一则征婚独白。这则独白写的很好,很朴素,而且很讲政治。符合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反复看,感觉特别有意思,并产生了对爱情作用机理的思考。
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女性在追求“真爱”?难道爱可以分真假么,假爱叫爱么?我感觉许多人在谈爱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爱是什么。在我看来,爱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圣经上讲的两字“舍得”离开这两个字,均不能称爱。一个人爱不爱另一个人,只要以这一点考察他就知道,而且还可以考察他爱你的程度。同样,反省一下自己,也就知道自己爱他的程度。
那么,为什么我们平日里要对方做这做那还以为自己是爱他的呢?为什么夫妻双方老感觉自己爱对方多,而对方爱自己少呢?那是因为“欲”在起作用,欲是“要”的意思,是“占有”的意思,是“要得到”的意思。而“情“则是最大的欲,称之为情欲。你对一个人有情,其实是因为你内心里很想占有他,需要他来引发你肉体的快感和精神快感而已。但是,万物皆有此欲,这时候“平等互换原则”就起作用了,那就是你要用“爱“这个东西,来换回你的“情”也就是说,你要舍弃一些东西,来换回你要的东西。
由此说来,就如同好与坏、喜与悲、真与假、付出与收入等等反义词一样,我认为,恨充当爱的反义词还不够透彻。爱的死对头应当是“欲”在性关系上,就是情欲。这使得我想到,灭掉情欲就是大爱么?比如林林总总的宗教修炼。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爱是因为欲而存在的。这么一解释,就很好弄懂为什么中世纪宗教禁欲猖獗的时代,正是政治最黑暗的年代。而中国文革时期,男女之间只要在大街上牵牵手,就可能被定义为作风不正派,耍流氓。甚至夫妻之间上街,也要距离几十公分,更别谈当街接吻了。文革时期,也正是中国民主革命以来,政治大倒退的时期。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提中国哲学历史上的几位人物。
中国哲学历史上出过非凡的人物,比如老子和孔子,中国哲学史上也出过最糟糕的三个人物,那就是程灏、程颐和朱熹。这三个人在宋代建立的理学,从宋理宗开始,被确定为官方哲学,元、明、清时期,在思想文化界更居于统治地位,从此,中国人就从一个充满勇气、有辉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自然人,进入到了一个以事天、地、君、亲,可以脱离本性、做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讲理的人”而这一哲学,当今官场虽然不提那三个人的名字了,但实践照旧。
为什么每一任统治者都乐于此道呢?先来看看程朱理学的基础是什么?是一个“理”字。理是什么?也就是当今唯物主义哲学提到的真理。他们认为理是永存的、无所不包的,它先与万物而存在,并且统辖万物。由此他们进一步提出了“格物致知”、“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他们反对实践和顿悟,认为人们只有通过博览群书去求得真理。这里有一个关键的节点是:什么是真理?怎样证明以及谁来证明真理先于万物而存在?还是说有权即是真理?还有他们以此推理出来的“事天、地、君、亲”就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么?另外,博览群书若不加以怀疑和批判能得到真理么?同时期的陆九渊批评“格物致知”是“支离”叶适认为不能说道生在天地之先、能生天地。而被后人捧为道家祖师的老子,也不敢说道在天地之先;他说“道可道,非常道”;我想大概意思是说,这世界看起来有规律,但规律也受到眼界的约束而非一成不变的吧。现代科学,特别是量子力学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哲学上的两大派别唯心和唯物主义是否可以得到统一呢?心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宽;心即是理;这些唯心主义哲学理论是否科学呢,留给未来回答吧。
唯物主义哲学家告诉我们:唯物和唯心的区别是对先有物质、还是先有意识的不同回答;认为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的就叫唯物主义,认为先有意识后有物质的叫唯心主义。建国以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哲学,而唯物主义是提倡无神论的;但是,我们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天大的人间神话。为什么?因为他们深知,只有消灭天堂里的神明,自己才可以成为人间的神明。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基本上是荼毒人间的。人类历史多有这样的记载。为什么?因为这个社会里存在了无法无天的人,他们天不怕、地不怕,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而我们现实中的哲学很怕谈唯心,为什么?因为唯心主义认为物质是由意识决定,也就是说,物质世界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的意识的存在;要是意识不存在了,那我的这个世界还存在么?从这个思想出发,很容易推导出我的重要性。所谓宇宙便是我心,因为只有我的存在,我的世界才得以存在。从这些字眼上看,好象很自私,但是恰恰这种人人懂得珍视自己的念头,推己及人,正如陆九渊所言“一悟即至佛地”
叶适说:“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妄尔。”
回过头来看看程朱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影响了中国几个世纪,中国倒退了几个世纪。为什么?因为人欲灭了,还有爱么?因为爱与欲是互相对立而存在的。消灭了人欲,连带着把爱也给消灭了,那还能叫存天理么?所以说,这个口号是很反动的。把我们大家害惨了。可是这么一个反动的口号,为什么历代统治者都乐此不已啊?原因很简单,物化人民,让人民为真理献身,让自己作为真理的化身或者真理的代言人。所以历代统治者们往往是自己穷奢极欲,而对下属和人民,则是讲真理啊、讲纪律啊、讲情操啊等等的来的。看看明史,这个理学最为兴盛的年代里,哲学、艺术、文学、科技记录是一片空白、而特务、党争、殉葬(明朝历代皇帝死掉,妃子多被殉葬)、文字狱、重刑、廷杖等新名词层出不穷。史学家记载,明朝是对户口和土地管理最苛刻的时期。
而我们后代子孙,却把“灭天理”的罪责推到孔夫子的头上,实在是冤枉了他老人家。翻开编者按 如果直接说“爱情=交易”估计无论再作怎样的修饰,都不会令人爽心地接受。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爱情的意思就是支付给对方所需要的、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交易过程。”似乎就妥帖一些了。 我总结不好这个太细节、太具体、太贴近生活的话题,还是大家各自斟酌吧——因为我们都曾经历或即将面临孔子的语录,有看到他追求社会的秩序和做人平等原则(“己之不欲,毋施于人”——你发现不了第二句话比这句更为简洁和人道的表达了)的记录,没发现他灭欲的语录。他老人家说“食色性也”将欲比喻做吃饭,想来比我们还开放。后来他老人家在编修诗经的时候,讲了一句“郑风最淫”就被官儒们认为是对情欲的贬义,实值得推敲。因为淫是“多雨”的意思,郑风民歌多是情歌,如果将它解释为“最有情”难道不也很贴切。大家最好到“郑地”考察一下民俗,再做结论。不要单单看字眼,老祖宗留下的字眼,到现代发生歧义,多的是。
以上花了这么大的篇幅,只讲了一个大道理:消灭欲,就是消灭爱。欲是什么?就是要。在男女关系中要什么?就是要做发生性关系,要让肉欲得到满足,精神得到解放。
所以,爱情的对立统一关系完全可以这样表述:爱因为情欲而存在,情欲反过来促进了爱,两者不可分割,一方面的消失,会带来另一方面的消失。讲的更简单一些,所谓爱情,就是“为自己的情欲去支付。”
这样一讲,人家或许回提出这么个问题,那为什么他不爱她了,可是她还是那么的想念他?回答很简单,爱情还存在于她的灵魂中,她还需要他,并愿意为她付出;而他却不需要她了,不愿意为她付出了。好比商业社会中的交易过程,只有买卖双方都有意向,交易成功,皆大喜悦。买卖不成功,一方面还在努力促进买卖成交,而另一方面可能因为有更好买家等等原因,已经不愿意与原来的买家交易了。当然了,这时,你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通过种种的谋略,促进交易成功。这么看来,有些人用了“经营爱情”四个字,也是对爱情很透彻得的领悟了。家要经营,爱情也要经营,反倒说出了爱情的实质。不应该认为,引进商业原则,就玷污了爱情,应当认为,是聪明的发现。其实,比起所谓的政治原则,完美虚构,商业原则不知道要文明了多少倍。为什么?就因为政治总是与暴力和欺骗联系在一起的;而商业原则,则是建立的“互换”基础之上。现代所谓的政治文明,就是追求政治从暴力和欺骗中解脱出来,商业化的过程。让政客们成为公共事务的(商业)管理者,而不是掠夺者,参加互换(纳税者纳税,他们提供公共服务)。有互换,才有取与舍。取舍过程,就是一种平等选择的过程。而爱情,不就是一种取与舍的过程么?而取舍过程,就是互换过程,互换过程也就是交易过程。可以说,交易是平等的基础。没有交易,就不存在平等。只舍与,叫做ài;只索取,就叫欲。疯狂的索取,就是变态。而交易不成,发生沮丧或者贬低对方等等,就叫不明智。而欺骗,是破坏公平交易的敌人。暴力则是破坏交易的死敌,都可以归纳入龌龊之流。以此可以推理,在爱情上,哪个国家的人民感觉最沉重,哪个国家的主流哲学肯定是出问题了。
那人们还要问,那些柏拉图式的爱情怎么解释?
对呀,他们肉体上没有交媾,但是精神有快感啊。要知道肉体交媾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精神快感,而精神都已经有快感了,那不结婚或者不进行肉体交媾又有什么可惋惜的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倾诉:
“你伤了我的感情”——潜藏的意思是,你给我的太少了,而我付出太多;
“你不爱我了?”——言下之意思是,你给我的太少了。
而男女性在讲这些话的时候,基本上都发乎于情。又是流鼻涕有是流眼泪的,可是,她们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是在讨价还价。
其实,这种讨价还价并不值得反对,相反,值得大加称赞。因为讨价还价虽然不能做到最公平,但的确是促进交易更为公平的手段和过程。还有什么管理手段比“讨价还价”更能促进公平?假如你有讨价与还价的权利的话。呵呵
相反,我要反对那种假借爱情名义,禁止人们讨价还价的思维或做法的。
因为禁止讨价还价实质就是禁止交易。
我曾与几位玩友一起出去玩,其中有一位,听说他泡妞很有手段,人长的瘦瘦的也不怎样,但是被泡的妞好象都特忠心于他,泡妞出小费按说是公平交易过程,可是,这小子竟然每次都不用花钱。探其究竟,他告诉了我们秘密,那就是给小姐们灌输精神文明,他对小姐们说,人与人之间是讲感情的,如果做ài要钱,那不是降低人格,把自己当妓女看待了。坐台小姐为什么做台?赚钱养活自己啊。如果都象这位仁兄一样都不给钱,只讲精神性的东西,那不饿死?这位仁兄也算是官场里的人物,但是,我由此看轻了他,下意识里告戒自己不能将他当朋友。在我看来,有两种人是不可以做朋友的:一是欺骗,这位仁兄就是属于这类人;另一类是破坏交易规则的人。我从前认识一个警察,没钱泡妞,就经常以恐吓的手段讹诈老板和小姐。可怜,在这个国家里,破坏交易原则的事件比比皆是,或许他们也是耳濡目染的结果吧。种豆得豆,种下违背天理的哲学,收获是不知道廉耻的民众。
从对这个秘密的揭示中,是否很容易解释,历史以来,各朝各代,为什么都极端蔑视商人。因为,商人带来的商业的同时还带来了交易原则,会诱发人们对“公平”的想象力啊。无商不奸,但是商业的奸比起讹诈和欺骗来,你认为哪一原则更接近人道呢?除了民国,中国只有宋朝给予了商人以“齐民”资格,所谓齐民,就是将商人当人看了。改革以后,中国商人的地位看似大提高,慢慢腾腾宪法也做了些修改,但是那些所谓的私有制企业日子真就好过么?有多少商人在政治讹诈的夹缝里苟活?没人知道。商人只注重交易,却很少懂得去煽动仇恨。煽动仇恨多是政治家干的活计。在这个很容易煽动起仇富焰火的社会里,商人要提高自己的地位,不好好想想,还真是不行了。中国在宋朝,本可以很有机会实现政治向商业化的转型,可是,蒙古野蛮人的入侵打断了这一历史进程。从此中国一跌不振。
以上这一大段讲的是提倡“爱情交易”的理由。
爱情交易这个词,我说出来,有些人可能觉得很难受。其实,我不说,大家心里都明白着。哪一桩婚姻不是爱情交易的结果?从古至今,除了有掠... -->>
编者按 如果直接说“爱情=交易”估计无论再作怎样的修饰,都不会令人爽心地接受。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爱情的意思就是支付给对方所需要的、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交易过程。”似乎就妥帖一些了。 我总结不好这个太细节、太具体、太贴近生活的话题,还是大家各自斟酌吧——因为我们都曾经历或即将面临 [笔者注]:本文揭示的是人类最基本和隐秘的交易活动,属于严肃、科学的理论,其目的是促进婚姻、家庭和爱情和谐。建议看文章“囫囵吞枣”的读者免读,以免断章取义,害人害己。
“家对一个女人来很重要,对一个男人来说也很重要,但要经营好这个家就需要两人共同的努力,才能把小家建立好,建立好了小家才能把中国的大家给建立好,希望找到真爱的人,一个可心共度一生的人。”这是我看到的一则征婚独白。这则独白写的很好,很朴素,而且很讲政治。符合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反复看,感觉特别有意思,并产生了对爱情作用机理的思考。
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女性在追求“真爱”?难道爱可以分真假么,假爱叫爱么?我感觉许多人在谈爱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爱是什么。在我看来,爱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圣经上讲的两字“舍得”离开这两个字,均不能称爱。一个人爱不爱另一个人,只要以这一点考察他就知道,而且还可以考察他爱你的程度。同样,反省一下自己,也就知道自己爱他的程度。
那么,为什么我们平日里要对方做这做那还以为自己是爱他的呢?为什么夫妻双方老感觉自己爱对方多,而对方爱自己少呢?那是因为“欲”在起作用,欲是“要”的意思,是“占有”的意思,是“要得到”的意思。而“情“则是最大的欲,称之为情欲。你对一个人有情,其实是因为你内心里很想占有他,需要他来引发你肉体的快感和精神快感而已。但是,万物皆有此欲,这时候“平等互换原则”就起作用了,那就是你要用“爱“这个东西,来换回你的“情”也就是说,你要舍弃一些东西,来换回你要的东西。
由此说来,就如同好与坏、喜与悲、真与假、付出与收入等等反义词一样,我认为,恨充当爱的反义词还不够透彻。爱的死对头应当是“欲”在性关系上,就是情欲。这使得我想到,灭掉情欲就是大爱么?比如林林总总的宗教修炼。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爱是因为欲而存在的。这么一解释,就很好弄懂为什么中世纪宗教禁欲猖獗的时代,正是政治最黑暗的年代。而中国文革时期,男女之间只要在大街上牵牵手,就可能被定义为作风不正派,耍流氓。甚至夫妻之间上街,也要距离几十公分,更别谈当街接吻了。文革时期,也正是中国民主革命以来,政治大倒退的时期。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提中国哲学历史上的几位人物。
中国哲学历史上出过非凡的人物,比如老子和孔子,中国哲学史上也出过最糟糕的三个人物,那就是程灏、程颐和朱熹。这三个人在宋代建立的理学,从宋理宗开始,被确定为官方哲学,元、明、清时期,在思想文化界更居于统治地位,从此,中国人就从一个充满勇气、有辉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自然人,进入到了一个以事天、地、君、亲,可以脱离本性、做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讲理的人”而这一哲学,当今官场虽然不提那三个人的名字了,但实践照旧。
为什么每一任统治者都乐于此道呢?先来看看程朱理学的基础是什么?是一个“理”字。理是什么?也就是当今唯物主义哲学提到的真理。他们认为理是永存的、无所不包的,它先与万物而存在,并且统辖万物。由此他们进一步提出了“格物致知”、“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他们反对实践和顿悟,认为人们只有通过博览群书去求得真理。这里有一个关键的节点是:什么是真理?怎样证明以及谁来证明真理先于万物而存在?还是说有权即是真理?还有他们以此推理出来的“事天、地、君、亲”就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么?另外,博览群书若不加以怀疑和批判能得到真理么?同时期的陆九渊批评“格物致知”是“支离”叶适认为不能说道生在天地之先、能生天地。而被后人捧为道家祖师的老子,也不敢说道在天地之先;他说“道可道,非常道”;我想大概意思是说,这世界看起来有规律,但规律也受到眼界的约束而非一成不变的吧。现代科学,特别是量子力学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哲学上的两大派别唯心和唯物主义是否可以得到统一呢?心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宽;心即是理;这些唯心主义哲学理论是否科学呢,留给未来回答吧。
唯物主义哲学家告诉我们:唯物和唯心的区别是对先有物质、还是先有意识的不同回答;认为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的就叫唯物主义,认为先有意识后有物质的叫唯心主义。建国以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哲学,而唯物主义是提倡无神论的;但是,我们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天大的人间神话。为什么?因为他们深知,只有消灭天堂里的神明,自己才可以成为人间的神明。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基本上是荼毒人间的。人类历史多有这样的记载。为什么?因为这个社会里存在了无法无天的人,他们天不怕、地不怕,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而我们现实中的哲学很怕谈唯心,为什么?因为唯心主义认为物质是由意识决定,也就是说,物质世界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的意识的存在;要是意识不存在了,那我的这个世界还存在么?从这个思想出发,很容易推导出我的重要性。所谓宇宙便是我心,因为只有我的存在,我的世界才得以存在。从这些字眼上看,好象很自私,但是恰恰这种人人懂得珍视自己的念头,推己及人,正如陆九渊所言“一悟即至佛地”
叶适说:“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妄尔。”
回过头来看看程朱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影响了中国几个世纪,中国倒退了几个世纪。为什么?因为人欲灭了,还有爱么?因为爱与欲是互相对立而存在的。消灭了人欲,连带着把爱也给消灭了,那还能叫存天理么?所以说,这个口号是很反动的。把我们大家害惨了。可是这么一个反动的口号,为什么历代统治者都乐此不已啊?原因很简单,物化人民,让人民为真理献身,让自己作为真理的化身或者真理的代言人。所以历代统治者们往往是自己穷奢极欲,而对下属和人民,则是讲真理啊、讲纪律啊、讲情操啊等等的来的。看看明史,这个理学最为兴盛的年代里,哲学、艺术、文学、科技记录是一片空白、而特务、党争、殉葬(明朝历代皇帝死掉,妃子多被殉葬)、文字狱、重刑、廷杖等新名词层出不穷。史学家记载,明朝是对户口和土地管理最苛刻的时期。
而我们后代子孙,却把“灭天理”的罪责推到孔夫子的头上,实在是冤枉了他老人家。翻开编者按 如果直接说“爱情=交易”估计无论再作怎样的修饰,都不会令人爽心地接受。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爱情的意思就是支付给对方所需要的、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交易过程。”似乎就妥帖一些了。 我总结不好这个太细节、太具体、太贴近生活的话题,还是大家各自斟酌吧——因为我们都曾经历或即将面临孔子的语录,有看到他追求社会的秩序和做人平等原则(“己之不欲,毋施于人”——你发现不了第二句话比这句更为简洁和人道的表达了)的记录,没发现他灭欲的语录。他老人家说“食色性也”将欲比喻做吃饭,想来比我们还开放。后来他老人家在编修诗经的时候,讲了一句“郑风最淫”就被官儒们认为是对情欲的贬义,实值得推敲。因为淫是“多雨”的意思,郑风民歌多是情歌,如果将它解释为“最有情”难道不也很贴切。大家最好到“郑地”考察一下民俗,再做结论。不要单单看字眼,老祖宗留下的字眼,到现代发生歧义,多的是。
以上花了这么大的篇幅,只讲了一个大道理:消灭欲,就是消灭爱。欲是什么?就是要。在男女关系中要什么?就是要做发生性关系,要让肉欲得到满足,精神得到解放。
所以,爱情的对立统一关系完全可以这样表述:爱因为情欲而存在,情欲反过来促进了爱,两者不可分割,一方面的消失,会带来另一方面的消失。讲的更简单一些,所谓爱情,就是“为自己的情欲去支付。”
这样一讲,人家或许回提出这么个问题,那为什么他不爱她了,可是她还是那么的想念他?回答很简单,爱情还存在于她的灵魂中,她还需要他,并愿意为她付出;而他却不需要她了,不愿意为她付出了。好比商业社会中的交易过程,只有买卖双方都有意向,交易成功,皆大喜悦。买卖不成功,一方面还在努力促进买卖成交,而另一方面可能因为有更好买家等等原因,已经不愿意与原来的买家交易了。当然了,这时,你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通过种种的谋略,促进交易成功。这么看来,有些人用了“经营爱情”四个字,也是对爱情很透彻得的领悟了。家要经营,爱情也要经营,反倒说出了爱情的实质。不应该认为,引进商业原则,就玷污了爱情,应当认为,是聪明的发现。其实,比起所谓的政治原则,完美虚构,商业原则不知道要文明了多少倍。为什么?就因为政治总是与暴力和欺骗联系在一起的;而商业原则,则是建立的“互换”基础之上。现代所谓的政治文明,就是追求政治从暴力和欺骗中解脱出来,商业化的过程。让政客们成为公共事务的(商业)管理者,而不是掠夺者,参加互换(纳税者纳税,他们提供公共服务)。有互换,才有取与舍。取舍过程,就是一种平等选择的过程。而爱情,不就是一种取与舍的过程么?而取舍过程,就是互换过程,互换过程也就是交易过程。可以说,交易是平等的基础。没有交易,就不存在平等。只舍与,叫做ài;只索取,就叫欲。疯狂的索取,就是变态。而交易不成,发生沮丧或者贬低对方等等,就叫不明智。而欺骗,是破坏公平交易的敌人。暴力则是破坏交易的死敌,都可以归纳入龌龊之流。以此可以推理,在爱情上,哪个国家的人民感觉最沉重,哪个国家的主流哲学肯定是出问题了。
那人们还要问,那些柏拉图式的爱情怎么解释?
对呀,他们肉体上没有交媾,但是精神有快感啊。要知道肉体交媾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精神快感,而精神都已经有快感了,那不结婚或者不进行肉体交媾又有什么可惋惜的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倾诉:
“你伤了我的感情”——潜藏的意思是,你给我的太少了,而我付出太多;
“你不爱我了?”——言下之意思是,你给我的太少了。
而男女性在讲这些话的时候,基本上都发乎于情。又是流鼻涕有是流眼泪的,可是,她们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是在讨价还价。
其实,这种讨价还价并不值得反对,相反,值得大加称赞。因为讨价还价虽然不能做到最公平,但的确是促进交易更为公平的手段和过程。还有什么管理手段比“讨价还价”更能促进公平?假如你有讨价与还价的权利的话。呵呵
相反,我要反对那种假借爱情名义,禁止人们讨价还价的思维或做法的。
因为禁止讨价还价实质就是禁止交易。
我曾与几位玩友一起出去玩,其中有一位,听说他泡妞很有手段,人长的瘦瘦的也不怎样,但是被泡的妞好象都特忠心于他,泡妞出小费按说是公平交易过程,可是,这小子竟然每次都不用花钱。探其究竟,他告诉了我们秘密,那就是给小姐们灌输精神文明,他对小姐们说,人与人之间是讲感情的,如果做ài要钱,那不是降低人格,把自己当妓女看待了。坐台小姐为什么做台?赚钱养活自己啊。如果都象这位仁兄一样都不给钱,只讲精神性的东西,那不饿死?这位仁兄也算是官场里的人物,但是,我由此看轻了他,下意识里告戒自己不能将他当朋友。在我看来,有两种人是不可以做朋友的:一是欺骗,这位仁兄就是属于这类人;另一类是破坏交易规则的人。我从前认识一个警察,没钱泡妞,就经常以恐吓的手段讹诈老板和小姐。可怜,在这个国家里,破坏交易原则的事件比比皆是,或许他们也是耳濡目染的结果吧。种豆得豆,种下违背天理的哲学,收获是不知道廉耻的民众。
从对这个秘密的揭示中,是否很容易解释,历史以来,各朝各代,为什么都极端蔑视商人。因为,商人带来的商业的同时还带来了交易原则,会诱发人们对“公平”的想象力啊。无商不奸,但是商业的奸比起讹诈和欺骗来,你认为哪一原则更接近人道呢?除了民国,中国只有宋朝给予了商人以“齐民”资格,所谓齐民,就是将商人当人看了。改革以后,中国商人的地位看似大提高,慢慢腾腾宪法也做了些修改,但是那些所谓的私有制企业日子真就好过么?有多少商人在政治讹诈的夹缝里苟活?没人知道。商人只注重交易,却很少懂得去煽动仇恨。煽动仇恨多是政治家干的活计。在这个很容易煽动起仇富焰火的社会里,商人要提高自己的地位,不好好想想,还真是不行了。中国在宋朝,本可以很有机会实现政治向商业化的转型,可是,蒙古野蛮人的入侵打断了这一历史进程。从此中国一跌不振。
以上这一大段讲的是提倡“爱情交易”的理由。
爱情交易这个词,我说出来,有些人可能觉得很难受。其实,我不说,大家心里都明白着。哪一桩婚姻不是爱情交易的结果?从古至今,除了有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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