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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你也会写happy ending!”看罢我刚刚结束的短篇,御兰的嘴角不禁浮起一丝轻笑,这样不无戏谑的说道。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嘛!天天喝咖啡,偶尔一天喝一次蜂蜜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我将自己深陷在沙发里,轻描淡写地说道。
“行了!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深邃!咱们卖文的谁不知道谁?我就不信,要不是有人专程找上门来让你特意为她写这么一篇故事,你能说换口味就换口味?就算是天天喝咖啡,咱们也都是早就中了咖啡因的毒的人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戒就戒掉!”她继续敲击着电脑,头也不回,嘴角上那一痕轻笑还在,但是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
“完工!”她忽然向后一仰,整个人瘫坐在电脑椅上,双臂张开,呈现着一种极为放松的姿态。
“今天的更新写完了?”我挑起眼角,斜斜地飞过去一句问话。
“别提了!总算是完事儿了!幽,等我这个长篇完结了,我也跟着你写短篇去算了——早写早结早死早托生!”她的神色里,疲惫中又分明有着些跳动的喜悦。
“这话你都说了二十多回了!你还是先把你手上所有的长篇都给我结了再说吧!见天儿的都是催你的稿的,扰民呀!跟你作室友这要是没点儿精神承受能力早就费了!”我于是笑着抱怨道。
“行了!别跟我这儿叫屈了!回头姐们儿给你做顿好的好好犒劳一下你那根民干脆肉的小神经还不行?走!陪我逛街去!上次看中一条裙子,我今天这就去把它拿下去!”她的手臂凌空一挥,姿态甚是好看。
“我不去!你知道我今天下午要去做指甲。”我举起双手,审视着自己的指甲,全神贯注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晓得了晓得了!这天底下哪有比你幽茹大小姐做指甲更大的事情呀?!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晚上不回来吃饭,你想吃什么就自己搞定吧!本姑娘今天不伺候了!”她没好气地扔下这样一串牢骚。
“不回来吃饭?有饭局?”我依旧研究着自己的指甲,没有看她。
“对!有饭局!姐们儿我今儿会帅哥儿去!你现在要是后悔也来得及,咱现在先去逛街,等晚上一块去会会新世纪叱咤风云的花样美男如何?”她望着我媚笑,如同一只牙尖爪利的猫科小动物,心知肚明的诱惑着我。
“我要去做指甲”
我叫幽茹,单身女子,有良好的性情和收入,生活在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无名之城,卖文为生,生活简单,但是轻松愉快。和我的室友御兰一样,我们都是美女。
别奇怪,这年头女人说自己是美女实在算不得什么稀罕事。只要上网随便搜索一下你就可以知道,你用“美女”作关键词所得到的结果远远多于你用“女人”——可见,如今这个时候,美女的数量应该是远远大过女人的。
常去的那家美甲店,叫做蝴蝶公主。那里的美甲师很专业,也很敬业,总能给我我理想中一直想要得那些美丽图案。
手上的皮肤被厚厚的涂上了一层凡士林,随即是卸甲液的清凉。片刻过后,我手上的这层水晶甲皮就要被去掉了。
我厌弃的看着那层被除掉的瘫瘫软软整体不明的物体,想象不出不久前它在我的手指上还曾经是一片绽放开的夏荷。这一次,我选择的是不再是立体水晶花,我选了喷枪彩绘,这个图案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紫色迷情。
美甲小姐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我,我的指甲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了。总是这样频繁的被覆盖来粘贴去,其实是很大的伤害。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是指甲会得不到呼吸。慢慢的,原有的那些美丽也就会消失了。
我笑笑,但是从来不会听,依然我行我素着。
我需要做指甲。
水晶甲液混合着水晶甲粉,融成一个个水晶甲脂球,覆盖在我的指甲上,我忽然间会想到冬天玻璃上凝结的那些霜花,一片一片的肆无忌惮的美丽。
如同我醉心着指甲上的蜂飞蝶舞,我的好友御兰却固执的从不让人碰她的手——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会用右手和所有同性握手,然而却坚持要用左手和所有异性握手的怪家伙。于是,就在我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男女有别的怪异的握手方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我们都是想为自己掩盖一点什么或者保留一点什么的人。
说穿了,我们都是有病的家伙。
从蝴蝶公主回来,家里空荡荡的,御兰那个女人看来真的是不会回来了。
不想吃饭。
我一个人呆坐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走到了电脑前面,安静的坐了下来。
msn上,我想见的那个名字灰暗着,让我心下没趣。
连新邮件都不曾有一封,我有一种被遗忘了的感觉。
那个异国的小子说过要来上海,大概也只是说说罢了。我叹了口气,然后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会对这些无谓的人或事这么上心?
想一想,还是继续工作吧!
我想再写一个短篇,写一个错综复杂的悬疑故事,一个看似老套但是却会百转千回的故事,一个有点惊悚但是却同样惊艳的故事。
挑一张cd,我需要给自己一点刺激。
按下play键,房间里顿时充满破裂的音乐,女人尖锐的歌唱如断尾的野鸢,凄厉空灵而又绝等的美艳。强烈的节奏和出其不意的音符冲击着我,有毁灭的快感。
点燃一支more,咖啡色的烟支夹在我的手指间,沉郁的颜色映着我的缤纷的指甲。
最初喜欢more,喜欢的便是那颜色,搭配着我的手指和指甲,看起来很美。后来,又逐渐喜欢上这浓烈的烟雾和厚重的味道,有的时候我很需要它。
我喜欢一切绚烂的可以让人沉醉的东西。
我只是真的没想到御兰会带一个男人回来。
“当初我们的协议上说得清楚,谁也不许带男人回来。”我冷冷地说。
“他喝醉了,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她无辜的解释道。
“你可以带他去酒店,去旅馆,任何可供你们消遣开心的地方,总之不该是这里!”我态度强硬。
“不可以!他只可以来我住的地方”
“可是你住的地方有一半是属于我的!”我怒气冲冲的打断她,不给她任何一点继续解释下去的机会。
她沉默了。
片刻,她缓缓说道:
“找到合适的房子,我会搬出去。”
我忽然间明白了,我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有这样的力量,可以让御兰迷乱的忘记一切。
在她搀扶着他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我就应该知道,因为他,握着她的右手。
只是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那个时候选择了无视。
我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
我缤纷的指甲下面,脆弱的血管里流动着透明的血液。
pub里,灯红酒绿。
尼古丁和酒精深深麻醉着人们的神经。女人们的香水味遮掩住了舞动身躯的汗液蒸腾,说穿了,其实有点无聊。
我本能的摸出打火机,却没有找到我的烟,摸索和寻找中多少有一点慌乱。
不远处伸来一只男人的干净而又敏感的手,手里是一盒黑色装的圣罗兰,黑色的外包装上,银色的“ysl”组合表示看起来总是有着过人的品位。
没有抬头,不想看这个随身会带着女士烟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因为不必看我也知道,这样的男子大多自命风流,很多也确实有着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他们敏感暧昧,一双眼睛里布满的都是纤细的神经。他们会有灵敏的鼻子,迅速捕捉到那些魅惑的味道。当然,他们也会有出错的时候,譬如现在,对我。
嘲弄的一笑,我转过身去,对着身边的一个高大的帅哥粲然一笑:
“给只烟吧!”
女人的微笑很多时候就是最好的武器,尤其,是一个还算得上漂亮的女人。
得到了一只登喜路,我微笑着,迅速找到了我的手指与香烟所能构成的最美好的姿态。淡青色的烟雾中,我缤纷的指甲看起来有点迷离,状态很不错。
后来我知道了,递给我圣罗兰的男人本来也是抽登喜路的,那盒圣罗兰是当天偶然的机会一个朋友遗忘在他那里的,他本以为机缘巧合这个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没想到,我丝毫却不领情。
有趣的是,给了我登喜路的男人是他的好朋友,我最后得到的那只登喜路,其实,原本,也是他的。
真是个有趣的故事。
我笑着,看着他们,抿一口杯中颜色诡异的液体,感觉真是不坏。
自从那个男人出现后,兰就不会再陪我来pub喝酒了,难得,我今天的兴致还可以这样的好。看来,男人,很多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尤其,还是两个英俊的男人。
我坚持叫这两个男人一个圣罗兰,一个登喜路。
他们看不出真假的反抗了一下,随即也就接受了。
本来嘛,名字,无非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又有多少关系?何况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不管你是阿猫阿狗,还是耶稣如来,天一亮,谁也不会再记得谁了。
他们说要带我去见他们的朋友,我想了想,没有拒绝。反正都是无聊,自己为自己找一点开心的事情总是好的。
只是没想到,人群中的兜兜转转,我在被引见的那堆欢乐的人群中,见到了兰。
“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彗星,junjin,你们是在哪里捡到我们家幽茹的?”兰快乐的有些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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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你也会写happy ending!”看罢我刚刚结束的短篇,御兰的嘴角不禁浮起一丝轻笑,这样不无戏谑的说道。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嘛!天天喝咖啡,偶尔一天喝一次蜂蜜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我将自己深陷在沙发里,轻描淡写地说道。
“行了!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深邃!咱们卖文的谁不知道谁?我就不信,要不是有人专程找上门来让你特意为她写这么一篇故事,你能说换口味就换口味?就算是天天喝咖啡,咱们也都是早就中了咖啡因的毒的人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戒就戒掉!”她继续敲击着电脑,头也不回,嘴角上那一痕轻笑还在,但是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
“完工!”她忽然向后一仰,整个人瘫坐在电脑椅上,双臂张开,呈现着一种极为放松的姿态。
“今天的更新写完了?”我挑起眼角,斜斜地飞过去一句问话。
“别提了!总算是完事儿了!幽,等我这个长篇完结了,我也跟着你写短篇去算了——早写早结早死早托生!”她的神色里,疲惫中又分明有着些跳动的喜悦。
“这话你都说了二十多回了!你还是先把你手上所有的长篇都给我结了再说吧!见天儿的都是催你的稿的,扰民呀!跟你作室友这要是没点儿精神承受能力早就费了!”我于是笑着抱怨道。
“行了!别跟我这儿叫屈了!回头姐们儿给你做顿好的好好犒劳一下你那根民干脆肉的小神经还不行?走!陪我逛街去!上次看中一条裙子,我今天这就去把它拿下去!”她的手臂凌空一挥,姿态甚是好看。
“我不去!你知道我今天下午要去做指甲。”我举起双手,审视着自己的指甲,全神贯注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晓得了晓得了!这天底下哪有比你幽茹大小姐做指甲更大的事情呀?!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晚上不回来吃饭,你想吃什么就自己搞定吧!本姑娘今天不伺候了!”她没好气地扔下这样一串牢骚。
“不回来吃饭?有饭局?”我依旧研究着自己的指甲,没有看她。
“对!有饭局!姐们儿我今儿会帅哥儿去!你现在要是后悔也来得及,咱现在先去逛街,等晚上一块去会会新世纪叱咤风云的花样美男如何?”她望着我媚笑,如同一只牙尖爪利的猫科小动物,心知肚明的诱惑着我。
“我要去做指甲”
我叫幽茹,单身女子,有良好的性情和收入,生活在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无名之城,卖文为生,生活简单,但是轻松愉快。和我的室友御兰一样,我们都是美女。
别奇怪,这年头女人说自己是美女实在算不得什么稀罕事。只要上网随便搜索一下你就可以知道,你用“美女”作关键词所得到的结果远远多于你用“女人”——可见,如今这个时候,美女的数量应该是远远大过女人的。
常去的那家美甲店,叫做蝴蝶公主。那里的美甲师很专业,也很敬业,总能给我我理想中一直想要得那些美丽图案。
手上的皮肤被厚厚的涂上了一层凡士林,随即是卸甲液的清凉。片刻过后,我手上的这层水晶甲皮就要被去掉了。
我厌弃的看着那层被除掉的瘫瘫软软整体不明的物体,想象不出不久前它在我的手指上还曾经是一片绽放开的夏荷。这一次,我选择的是不再是立体水晶花,我选了喷枪彩绘,这个图案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紫色迷情。
美甲小姐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我,我的指甲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了。总是这样频繁的被覆盖来粘贴去,其实是很大的伤害。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是指甲会得不到呼吸。慢慢的,原有的那些美丽也就会消失了。
我笑笑,但是从来不会听,依然我行我素着。
我需要做指甲。
水晶甲液混合着水晶甲粉,融成一个个水晶甲脂球,覆盖在我的指甲上,我忽然间会想到冬天玻璃上凝结的那些霜花,一片一片的肆无忌惮的美丽。
如同我醉心着指甲上的蜂飞蝶舞,我的好友御兰却固执的从不让人碰她的手——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会用右手和所有同性握手,然而却坚持要用左手和所有异性握手的怪家伙。于是,就在我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男女有别的怪异的握手方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我们都是想为自己掩盖一点什么或者保留一点什么的人。
说穿了,我们都是有病的家伙。
从蝴蝶公主回来,家里空荡荡的,御兰那个女人看来真的是不会回来了。
不想吃饭。
我一个人呆坐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走到了电脑前面,安静的坐了下来。
msn上,我想见的那个名字灰暗着,让我心下没趣。
连新邮件都不曾有一封,我有一种被遗忘了的感觉。
那个异国的小子说过要来上海,大概也只是说说罢了。我叹了口气,然后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会对这些无谓的人或事这么上心?
想一想,还是继续工作吧!
我想再写一个短篇,写一个错综复杂的悬疑故事,一个看似老套但是却会百转千回的故事,一个有点惊悚但是却同样惊艳的故事。
挑一张cd,我需要给自己一点刺激。
按下play键,房间里顿时充满破裂的音乐,女人尖锐的歌唱如断尾的野鸢,凄厉空灵而又绝等的美艳。强烈的节奏和出其不意的音符冲击着我,有毁灭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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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喜欢more,喜欢的便是那颜色,搭配着我的手指和指甲,看起来很美。后来,又逐渐喜欢上这浓烈的烟雾和厚重的味道,有的时候我很需要它。
我喜欢一切绚烂的可以让人沉醉的东西。
我只是真的没想到御兰会带一个男人回来。
“当初我们的协议上说得清楚,谁也不许带男人回来。”我冷冷地说。
“他喝醉了,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她无辜的解释道。
“你可以带他去酒店,去旅馆,任何可供你们消遣开心的地方,总之不该是这里!”我态度强硬。
“不可以!他只可以来我住的地方”
“可是你住的地方有一半是属于我的!”我怒气冲冲的打断她,不给她任何一点继续解释下去的机会。
她沉默了。
片刻,她缓缓说道:
“找到合适的房子,我会搬出去。”
我忽然间明白了,我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有这样的力量,可以让御兰迷乱的忘记一切。
在她搀扶着他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我就应该知道,因为他,握着她的右手。
只是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那个时候选择了无视。
我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
我缤纷的指甲下面,脆弱的血管里流动着透明的血液。
pub里,灯红酒绿。
尼古丁和酒精深深麻醉着人们的神经。女人们的香水味遮掩住了舞动身躯的汗液蒸腾,说穿了,其实有点无聊。
我本能的摸出打火机,却没有找到我的烟,摸索和寻找中多少有一点慌乱。
不远处伸来一只男人的干净而又敏感的手,手里是一盒黑色装的圣罗兰,黑色的外包装上,银色的“ysl”组合表示看起来总是有着过人的品位。
没有抬头,不想看这个随身会带着女士烟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因为不必看我也知道,这样的男子大多自命风流,很多也确实有着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他们敏感暧昧,一双眼睛里布满的都是纤细的神经。他们会有灵敏的鼻子,迅速捕捉到那些魅惑的味道。当然,他们也会有出错的时候,譬如现在,对我。
嘲弄的一笑,我转过身去,对着身边的一个高大的帅哥粲然一笑:
“给只烟吧!”
女人的微笑很多时候就是最好的武器,尤其,是一个还算得上漂亮的女人。
得到了一只登喜路,我微笑着,迅速找到了我的手指与香烟所能构成的最美好的姿态。淡青色的烟雾中,我缤纷的指甲看起来有点迷离,状态很不错。
后来我知道了,递给我圣罗兰的男人本来也是抽登喜路的,那盒圣罗兰是当天偶然的机会一个朋友遗忘在他那里的,他本以为机缘巧合这个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没想到,我丝毫却不领情。
有趣的是,给了我登喜路的男人是他的好朋友,我最后得到的那只登喜路,其实,原本,也是他的。
真是个有趣的故事。
我笑着,看着他们,抿一口杯中颜色诡异的液体,感觉真是不坏。
自从那个男人出现后,兰就不会再陪我来pub喝酒了,难得,我今天的兴致还可以这样的好。看来,男人,很多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尤其,还是两个英俊的男人。
我坚持叫这两个男人一个圣罗兰,一个登喜路。
他们看不出真假的反抗了一下,随即也就接受了。
本来嘛,名字,无非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又有多少关系?何况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不管你是阿猫阿狗,还是耶稣如来,天一亮,谁也不会再记得谁了。
他们说要带我去见他们的朋友,我想了想,没有拒绝。反正都是无聊,自己为自己找一点开心的事情总是好的。
只是没想到,人群中的兜兜转转,我在被引见的那堆欢乐的人群中,见到了兰。
“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彗星,junjin,你们是在哪里捡到我们家幽茹的?”兰快乐的有些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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