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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x.com,东方不败之绝代倾城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令狐冲:

    有的人活了半辈子也不曾感悟到一个道理, 那就是命运始终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受人摆布还觉得无所畏惧的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二十多岁的令狐冲曾觉得自己活的潇洒, 虽说不能恣意人生,但侠胆柔肠、豪气干云,好友遍及四方, 无论到哪里能都有可以称兄道弟的朋友,有好酒喝个酩酊大醉, 即是无比的快活了。

    等到遭师父陷害,成了武林人人唾骂的小人、伪君子, 往日称兄道弟的朋友纷纷避之不及, 连钟情的小师妹也说自己不再是个男人的时候,那时候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生无可恋, 才明白, 以往二十多年的日子才是浑浑噩噩,自以为的潇洒不羁、快意人生不过是一场笑话, 临了, 一出事,便什么都不剩下了。

    如果喝酒可以让人忘记烦恼,他可以每日醉生梦死,可惜醒了之后不过更痛苦罢了,所谓一醉解千愁, 都是自欺欺人,都是拿来骗人的,如何骗得了自己的心?

    短短几个月, 二十几岁的人,竟然生了华发,斑斑驳驳,夹杂在黑发之间,说不出的刺眼。

    醒了喝,喝了睡,如此往复,他的心早已千仓百孔,人往风里一站,宽大的衣衫,整个人摇摇晃晃,几乎风一吹便倒了。记不清了,有多少次,他站在崖边,既不看深深的高崖,也不看辽阔的苍穹,大概只是想让风吹一吹,不管吹乱的花白头发迷了眼,再往前一步,人就掉下去了。每次都是六师弟背着他往回走,帮他脱鞋除衣,洗澡净身,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六师弟而已,这个残破的身躯,丑陋的身子,六师弟不嫌弃,还诸多照顾,他就该笑了。

    等过了很久,他被任盈盈一鞭子抽醒,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到了黑木崖,日月神教的圣地。那又怎么样呢?他向来觉得众生都是一样的,魔教里面有好人,白道里面更是有坏人,可惜,他还是高估了白道的正义。

    日月神教是不养闲人的,可是天地之大,竟然除了这里便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他还记得那日在封禅台上,那些人的嘲弄之声,就因为他再做不得男人。他心里有恨,可是更多的是无力,报仇又如何,再也回不去了。

    再后来,做了日月神教的右护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炼了吸星大法,纵使岳不群,也不再是他的对手,可惜,岳不群已经死了。任盈盈成亲了,夫家是个江湖后起之秀,潇洒不羁像他年轻时的样子。

    白天他总是很忙,因为日月神教早已不再是往日的日月神教,在江湖中人看来,日月神教往日是黑的,现在就是不白不黑,不管你是黑道白道,只要你坏了武林的规矩,做了杀人越货、欺男霸女之事,日月神教就会插一脚。魔教不再令人闻风丧胆,当然好人敬它,坏人怕它,魔教成了法一样的纯在。

    于是,他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可是,到了晚上,孤独便像潮水一样,袭击了他整个灵魂。和六师弟,已经两年不见了。

    曾经觉得是可怜、怜悯的目光,如今却想念的要命。夜晚抱着被子,心里的思念如海决堤。

    一纸调令,六师弟又回到身边,成了神教的总管。仿佛什么都没变,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

    可是,心里早已不满足,不满足师弟只是帮他磨墨、铺被、端茶倒水,有什么东西早已变了。

    不知是谁先开始,在漆黑的夜晚,两具身体纠缠在一起,火一样的热情,把两人淹没了。次日清晨,但觉神清气爽,早先的郁闷一去不复返。

    如此过了几十年,等到花白的头发全白了,留在身边的还是那个原本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后来却沉稳内敛风度翩翩的六师弟。

    他一辈子都不需要担心背叛,一辈子都不曾想到师弟会爱上别人。是啊,不知什么时候,在两人之间,已经是爱这样的情愫了,来的悄无声息,好在是一辈子的事情。

    这才是人生罢,做一件对武林百姓有益的事业,和相爱的人白头到老,或许平平淡淡,但相濡以沫,累了可以靠在师弟怀里,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茶,盖同一条被子,老了死了埋进同一个棺材里便是了。

    彦清:

    彦清这辈子只羡慕过两个人,一个唐弟的爱人方东,一个是神教的右护法令狐冲。即便是后来遇到命里那个克星,在很多年里,对唐明睿依然不能忘怀。不能忘,便不忘吧。

    自从和唐明睿分手,他游历过很多的地方,给很多人医过病,有要饭的叫花子,有富可敌国的商人,也有位高权重的王侯,得过很多赏赐,救济过很多人,过着清修一样的清苦生活。仿佛只有身体受了折磨,心里才会轻松。

    他医术不算绝顶高明,但胜在他好学,不怕吃苦,或者说吃苦对他来说才是快乐的,他也不怕艰险,即便是医不好可能脑袋落地的病,他也愿意尝试,于是,不久之后,便得了一个‘菩萨神医’的称号。

    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的时候,除了觉得尴尬羞赧之外,还觉得好笑,他的医术比唐明睿还有不及,那个人总是低调的厉害,不然这神医的称号哪里会由得他来做。好像是占了那人的东西,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高兴。

    后来,便习惯了。习惯被人这么称呼,习惯被很多人千方百计的找去,医那些千奇百怪的疑难杂症。他早已不是跟着唐明睿的时候,那个笨手笨脚的他,绝大多数的病症都不能难倒他,甚至有一次,做了一个小小的植皮手术。

    有时候,人不得不信命,若不是遇到唐明睿,他怎么会学会植皮这样大胆而异想天开的手术,若是没有见识过,又如何会在帮侯府的小侯爷张琛治病的时候,禁不住他抱怨脸上那道疤太难看,便答应尝试一番。不如此,这份孽缘便不会开始吧。

    大概是他太孤单,太渴望爱了吧,这么长的岁月,他总是一个人,家永远是在客栈里,有时候还会在不知名的荒郊野外,能有一个宽阔的胸膛给他依靠,能有一个称之为家的地方,想想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他不为那些甜言蜜语、金银珠宝所动,单单就因为张琛的一句‘以后不要在四处漂泊,我带你回家。’而不能自拔的陷了进去。

    还是他太天真,不是所有自诩深情的男人都像那个人,能够在所有人面前,大声说:“这是我的爱人。”尽管那个爱人是个男人。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因为爱而唯一,他怎么忘记了,张琛是个小侯爷。

    小侯爷不仅有明媒正娶的妻子,还有七七八八的娈童小妾,而他不过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家,不过是另辟出来的一座小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有一两个伺候的仆人,所谓的爱,不过是一月里面大半夜宿于此罢了。

    当所有的期冀都被现实打破,他发现自己也没有原来以为的那般心伤心冷,大概潜意识中早就明白,最无情的莫不是王侯家吧。

    只是,面对张琛的时候,他不再说话,除了还睡在一张床上,他拒绝他提供的所有照顾,自己做饭、自己洗衣、自己打扫,除了不得已要用的睡觉的床,还有那张磨药用的桌子,他不想用他的一样东西,连衣服也是穿自己的旧衣。他过着比原来还要清苦的生活,可是他心安,因为没有期望,因为不贪婪,所以连原本可以感动的爱也可以摒弃,何况,那也不见得是爱。

    不管张琛如何的柔情以待,又或者如何的生气发火,他都不再为其所动,因为张琛给的爱,不及他所期望的十分之一,又或者说,他压根不期望这样的爱,所以,可以不在乎,但心在他人不知的角落,还是伤了。

    张琛说拿他没办法,可是还是喜欢他,还是放不下他,但是他要的张琛给不了,又或者就算张琛愿意给了,他也不愿意要了。于是,两个人只能越走越远,直到他离开的时候。

    其实日子不算难过,如果一天有七八个时辰都是要磨药配药,逼着自己心无旁骛,累了倒头就睡,即便是三年过去,回头看看,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罢了。

    三年里,大概张琛已经耗尽了所有的热情,总是面对一个不开口,没有任何要求的人,给予的宠爱也从来不放在眼里,像个冷冰冰的冰块,任谁都会失去兴致吧。

    可是,他自己呢?对自己和别人都冷酷了三年,压抑了三年,等到真离开了,心里的伤口再也不用拼命压制,于是,在无人的角落,泛滥成灾。

    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那个叫唐明睿的人已经有了爱人,可是,那个人从来不曾骗他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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