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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觉得自己犯了个不该犯的错误,他低估了这个时候的军阀护卫的能力。全/本\小/说\网/
当初在成都城外他的一句无心要杀孙权之言,如今却阴差阳错的又变成了现实。从瞿堆山战场撤离后,石头并没有为难马元等人,带着周秀以及那些蛮兵首领的人头,去了小槐里,见了武都郡太守杨阜,杨阜对石头大加赞赏,本意想用石头为将带兵去瞿堆山剿匪的,可石头却表示并不愿意干这样的差事。在那种山林里工作,在石头的认知里,那该是特种兵的任务,于是交谈之下石头毫不掩饰自己的职业——他本就是为了暗杀而存在的。
后来他就暂时的在小槐里住了下来,之后没几天杨阜便找来石头,神秘兮兮的交给石头一封举荐信,之后石头便带着周秀去了洛阳,又见到了一个神秘的男子,那男子花重金请他杀一个人——孙权。若是事成,那男子言辞间似乎有许下官职之说。石头对于这些并不敏感,然则周秀却从那人的话里感觉出了那人的来历并不简单,尤其是这任务竟是要去杀孙权!
石头显然很喜欢这个任务,刺杀一方诸侯,若是事成,这会让他很有成就感。而且自从瞿堆山一战之后,他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的武力值稍有低估,在没有枪支利器的年代,他十分自信自己高超的身手!加之他还有六发子弹,是以对这个任务很愉快的接受了。而周秀想的更多,他在石头爽快答应的时候并没有出声阻止,对于石头的身手他很自信,其中一个原因还就是石头手中有着让人神共嫉的那柄神秘武器!在和那个长胡须的中年男子分开后,周秀又毫无保留的对石头分析了那人的身份,并且告诉石头若是此事成,应该能从此在北方站得稳脚跟!打心里来说,石头并不在意除了杀人之外的任何弯弯绕的利益。他喜欢直来直去,你给我钱,我去杀人,就这么简单。所以周秀的话石头并没有表示出什么,依旧是一贯的冷淡。而这一个月来的接触周秀对石头的印象总有种“大智若愚”的感觉,他看似散漫,漫不经心周围这一切,却又时刻警惕周围。所以越来越的,周秀倒是心甘情愿为石头效力了。
只是这次来吴地周秀并没有跟来,他在北方思虑着如何为石头经营产业——那个中年男子预付了一笔可观的佣金,二百亩地还有一座宅子,还有二十个俘虏来的仆人。
石头的这次刺杀应该说准备的相当充分。来到建业后他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摸清了建业的地形,甚至于每一处建筑,而且曾经三次潜入吴宫,但却没有下手,他在寻找最恰当的时机。他也曾暗中观察吴宫侍卫的身手,得出的结论便是无有出其左右者,事实证明也是如此。只是!他却忽略了这个时代的人最喜欢用的一样东西——毒箭!
他选择了在今日动手,是因为今天孙权出行去驿馆要见一个姓邓的使者,他早已勘察过那里的地形,从吴宫出来,到驿馆的中间的路程几乎都是一些官衙或者官员家眷所在,然而驿馆却在办公建筑群的边缘地带,而且紧挨着的一条街便是一个闹市。似是老天都眷顾于他,孙权这日出行竟然还是骑马,这么明显的目标,若是用枪支,石头有把握一枪便让孙权毙命,只是石头却有个最大的缺点——他天生喜欢挑战。就像当日在瞿堆山,他杀那么多人既不是周秀想的立威,也不是为了钱物,而只是单单的闻到血腥气后的一种兴奋,他从没有参与过这样一种群体极化的厮杀,战场的血腥气氛感染了他,以至于他想挑战一下自己,试了试那杆长枪,最后用了手枪也是迫不得已,他没有想到自己起兴杀人却树立了强大敌人!
而这次当他发现孙权是骑马带着为数不多的侍卫出行的时候,他忽然改变了主意,弃掉手枪不用,反而拿起了那杆显眼的长枪——自从瞿堆山一战,他便喜欢上了这玩意。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孙权已经外出个四次,像这样的骑马的也有两次,石头却没有动手,而是缜密的在孙权出行的路线上一路勘察,得到的结论便是这个时候还没有任何埋伏“狙击手”暗中保护的意识,所以他才自信单凭武力便能解决掉孙权的性命!若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吴国的首都刺杀孙权于马下,那么这将是他这几年的职业生涯以来最有成就感的一次了!
只是事有不巧,他本来已经马上挨着孙权近身了,却不想街道的后方突然出来一策马穿着武将官袍之人,放了一支冷箭伤了他的左臂,那箭支若是个平常箭支也罢了,偏偏是淬了毒的,石头吃痛之下不得不暂且撤退,一击不成便要全身而退,这是他拜师之时他的师父如此教诲的,当然他也不是个无功而返之人,强忍着痛,弃掉长枪光明之大的刺杀,两只袖箭撒向那飞奔而来的武将,在那武将抵挡之时,石头的另一只暗器飞镖却是瞄准了惊马之上的孙权!
孙权最后到底怎样石头已经管不得了,他强忍着左臂剧痛,长枪因为单手使用不方便已经在混战中舍弃,他轻装试图冲开重围,他该庆幸自己最后做的选择,飞镖显然伤到了孙权,他趁孙权的护卫们混乱之际冲出来,却不想很快他们便追了来,而且让石头奇怪的是这次建业的治安似乎加强... -->>
石头觉得自己犯了个不该犯的错误,他低估了这个时候的军阀护卫的能力。全/本\小/说\网/
当初在成都城外他的一句无心要杀孙权之言,如今却阴差阳错的又变成了现实。从瞿堆山战场撤离后,石头并没有为难马元等人,带着周秀以及那些蛮兵首领的人头,去了小槐里,见了武都郡太守杨阜,杨阜对石头大加赞赏,本意想用石头为将带兵去瞿堆山剿匪的,可石头却表示并不愿意干这样的差事。在那种山林里工作,在石头的认知里,那该是特种兵的任务,于是交谈之下石头毫不掩饰自己的职业——他本就是为了暗杀而存在的。
后来他就暂时的在小槐里住了下来,之后没几天杨阜便找来石头,神秘兮兮的交给石头一封举荐信,之后石头便带着周秀去了洛阳,又见到了一个神秘的男子,那男子花重金请他杀一个人——孙权。若是事成,那男子言辞间似乎有许下官职之说。石头对于这些并不敏感,然则周秀却从那人的话里感觉出了那人的来历并不简单,尤其是这任务竟是要去杀孙权!
石头显然很喜欢这个任务,刺杀一方诸侯,若是事成,这会让他很有成就感。而且自从瞿堆山一战之后,他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的武力值稍有低估,在没有枪支利器的年代,他十分自信自己高超的身手!加之他还有六发子弹,是以对这个任务很愉快的接受了。而周秀想的更多,他在石头爽快答应的时候并没有出声阻止,对于石头的身手他很自信,其中一个原因还就是石头手中有着让人神共嫉的那柄神秘武器!在和那个长胡须的中年男子分开后,周秀又毫无保留的对石头分析了那人的身份,并且告诉石头若是此事成,应该能从此在北方站得稳脚跟!打心里来说,石头并不在意除了杀人之外的任何弯弯绕的利益。他喜欢直来直去,你给我钱,我去杀人,就这么简单。所以周秀的话石头并没有表示出什么,依旧是一贯的冷淡。而这一个月来的接触周秀对石头的印象总有种“大智若愚”的感觉,他看似散漫,漫不经心周围这一切,却又时刻警惕周围。所以越来越的,周秀倒是心甘情愿为石头效力了。
只是这次来吴地周秀并没有跟来,他在北方思虑着如何为石头经营产业——那个中年男子预付了一笔可观的佣金,二百亩地还有一座宅子,还有二十个俘虏来的仆人。
石头的这次刺杀应该说准备的相当充分。来到建业后他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摸清了建业的地形,甚至于每一处建筑,而且曾经三次潜入吴宫,但却没有下手,他在寻找最恰当的时机。他也曾暗中观察吴宫侍卫的身手,得出的结论便是无有出其左右者,事实证明也是如此。只是!他却忽略了这个时代的人最喜欢用的一样东西——毒箭!
他选择了在今日动手,是因为今天孙权出行去驿馆要见一个姓邓的使者,他早已勘察过那里的地形,从吴宫出来,到驿馆的中间的路程几乎都是一些官衙或者官员家眷所在,然而驿馆却在办公建筑群的边缘地带,而且紧挨着的一条街便是一个闹市。似是老天都眷顾于他,孙权这日出行竟然还是骑马,这么明显的目标,若是用枪支,石头有把握一枪便让孙权毙命,只是石头却有个最大的缺点——他天生喜欢挑战。就像当日在瞿堆山,他杀那么多人既不是周秀想的立威,也不是为了钱物,而只是单单的闻到血腥气后的一种兴奋,他从没有参与过这样一种群体极化的厮杀,战场的血腥气氛感染了他,以至于他想挑战一下自己,试了试那杆长枪,最后用了手枪也是迫不得已,他没有想到自己起兴杀人却树立了强大敌人!
而这次当他发现孙权是骑马带着为数不多的侍卫出行的时候,他忽然改变了主意,弃掉手枪不用,反而拿起了那杆显眼的长枪——自从瞿堆山一战,他便喜欢上了这玩意。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孙权已经外出个四次,像这样的骑马的也有两次,石头却没有动手,而是缜密的在孙权出行的路线上一路勘察,得到的结论便是这个时候还没有任何埋伏“狙击手”暗中保护的意识,所以他才自信单凭武力便能解决掉孙权的性命!若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吴国的首都刺杀孙权于马下,那么这将是他这几年的职业生涯以来最有成就感的一次了!
只是事有不巧,他本来已经马上挨着孙权近身了,却不想街道的后方突然出来一策马穿着武将官袍之人,放了一支冷箭伤了他的左臂,那箭支若是个平常箭支也罢了,偏偏是淬了毒的,石头吃痛之下不得不暂且撤退,一击不成便要全身而退,这是他拜师之时他的师父如此教诲的,当然他也不是个无功而返之人,强忍着痛,弃掉长枪光明之大的刺杀,两只袖箭撒向那飞奔而来的武将,在那武将抵挡之时,石头的另一只暗器飞镖却是瞄准了惊马之上的孙权!
孙权最后到底怎样石头已经管不得了,他强忍着左臂剧痛,长枪因为单手使用不方便已经在混战中舍弃,他轻装试图冲开重围,他该庆幸自己最后做的选择,飞镖显然伤到了孙权,他趁孙权的护卫们混乱之际冲出来,却不想很快他们便追了来,而且让石头奇怪的是这次建业的治安似乎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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