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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都说作的紧,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
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致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精致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倒无妨。但站在一起,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炫耀不成,到是丢了人。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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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都说作的紧,死的快。林琳看着面前的王才人,一时间心中便只剩下这句话了。
话说庞贵妃和林琳这对表姐妹,一人穿着一件珍珠衫,摇曳生姿地准备穿过御花园到太后娘娘的寝宫拜见。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可当穿着一件小巧的齐腰珍珠衫的王才人过来拜见时,整个画风都变了。
果然跟西游记中的的猪八戒穿的那件一样。
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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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美的各有特色的女人,一人一件珍珠衫。就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风景如画。
但三个女人的心情,却都不太美妙。
王才人也算是小家碧玉那一款的美人了,而庞贵妃长的雍容大气。林琳就偏精致可爱了。
而身上的珍珠衫也是各有千秋。但总的来说,王才人身上的一看便是过气的老货了。大气贵重不如庞贵妃,精致淡雅入欠了几分林琳的。
三人分开,倒无妨。但站在一起,就有一种水货,正版和精装的区分了。
从昨天便一直兴奋的王才人,此时的脸色变得青青白白。她是听说庞妃的宫女领了一位小姐进宫了。而且也知道这位小姐是谁。
但打听消息的宫女说那位小姐竟是竟是穿了一件珍珠衫进宫的,王才人心中起了比较,便过来了。
本来不过是小女儿的一点炫耀心思,哪成想,炫耀不成,到是丢了人。
便是陛下赐与的又如何,还不及那民间的一半好呢。
庞妃此时倒是从刚开始王才人过来的不高兴,倒对比后的高兴了。尤其此时还特别兴奋地向王才人介绍林琳,“王才人来的正巧,这位是本宫和陛下的表妹,太后娘娘的外甥女。礼部尚书金大人家的千金,金小姐。”
然后庞妃又转头对林琳说,“这是王才人。”不过区区五个字便完了。
林琳行了一礼,王才人连忙回礼。她的身份实际上还真没有到可以直挺挺地受了林琳的礼,再不回礼的地步。
两人行了礼,庞妃便带着林琳往太后寝宫而去。
“姐,再好的东西也要保养得当。你看见没,那珠子有的都黄了。”林琳只是想着在庞妃面前极力贬低王才人,也好让这小家碧玉似的女人不会受到庞妃的刁难。
将一个人贬到尘埃,未尝不是一种保护她的方法。只是这种保护,一般人不愿意接受而已。
庞贵妃哼笑了一声,“本宫现在是非常的庆幸,表哥没将那件衣服赐给本宫,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穿出来。”
“可不是嘛,毕竟是陛下赏赐之物。不穿不好,穿了,那也太...。呵呵。看来表哥也知道那衣服配王才人才是相得益彰呢。”
庞妃灿然一笑,终于是彻底的将珍珠衫一事丢到了脑后。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妹妹这也太实在了。这衣服,可真够重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远路无轻载了。这衣服真的是太贵重了些。怪累人的。
等走到了太后宫里时,姐妹俩已经对自家便宜表哥的后花园有了新的想法。本来就应该百花齐放,何必要一支独秀呢。
枪打出头鸟的事情,古来有之。庞贵妃当初是奔着皇后去的,那就没必要将眼光放得太低,眼光低了,心胸也就低了。
大户人家的当家主母,真正不傻的,有几个会为难妾室呢。不过一个王才人,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以后有更多的王才人,只要没有庞贵妃这样的,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身边的侍女宫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林琳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背着人。但林琳却是不怕的。她在一开始时,便使用了静音咒。
一般人想听她们姐俩的谈话,那真就是跟蜀道一般的难。
难于上青天。
这位表姐,对牡丹一直疼爱有加,那是真的当亲妹妹一般对待的。凡是她有的,都愿意给牡丹。凡是牡丹喜欢的,便是自己在喜欢也会收拾干净了给牡丹留着。就好比这一次进宫,特意将很多牡丹可能会喜欢的东西,都留了下来。就等牡丹挑中了带回去。
这样一位表姐,林琳又如何不希望她过得好呢。虽然表哥是亲表哥,婆婆是亲姨母,但皇家亲情本就淡薄,而那对母子之间又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夹在中间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林琳自然是希望她好的。
这些且不论,只说金家势单力薄,又不是人丁相旺的。金庞两家守望相助本是应该的。所以庞贵妃好了,她和她们家也就都好了。
她挑了一个专会跟着拯得罪权贵的男人,她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她的男人改变,那就只能在其他地方,让自己变强,变强到无人敢惹才好。
当今皇帝利用庞家抑制包拯。又用包拯牵制庞家。可不算是什么高明的帝王平衡之术。最重要的是当今天皇帝渣的太利害了。
利用庞贵妃,给庞太师画了个大饼,其时呢,不过是更好的让庞家给他卖命罢了。
在为难包拯的事情上,其时皇帝也是有心的。毕竟包拯在民间的声望太高了。一打压包拯,便会被人说成昏君。
但庞太师跳了出来,却正好将黑锅揽了过去。不然一个当皇帝的,怎么可能是庞太师跳出来,就这个限期破案,那个限期破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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