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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 乘坐着公交车去往医院的路上, 谭冥冥了解了更多关于那小孩的事情。
他总共被五个亲戚接手过,但其中三个都是为了爷爷那战友留下来的一点抚恤金, 拿到一笔钱、或者发现无利可图之后,就将他如皮球般踢来踢去,最后寒冬腊月、天寒地冻的将他赶出家门。
另外两个亲戚倒是没听说是为了钱, 但不知道为什么, 对待他也十分不好, 其中一家还在他五岁的时候,直接忍无可忍、嫌弃地将他扔进了福利院。
这小孩长相精致漂亮,智力也超常, 除了性格孤僻冷漠一点, 没什么可挑剔的, 申请领养的家庭当然不可能没有——但不知道什么原因, 之后每一次领养, 都无疾而终。
最长的一次被领养是半个月,半个月后, 他头破血流地跑去报警,养父家暴, 于是,他又被送回了福利院。
十四岁, 他离开福利院,开始自谋生路。
他很抗揍,刚开始, 被一群混混欺负,被毒打到断了肋骨都能爬起来,到后来,竟然还反将别的混混给狠狠揍趴下,成了那一片让收保护费闻风丧胆的小霸王。
他还忍饥挨饿过很长时间,最后终于聪明地混迹在贫民堆里,找到了生路。
他对少管所来说算是常客,经常嘴角带血地进去,但毕竟犯的都不算什么大事,而且有未成年保护法,所以基本上都是口头教训就罢了,还没受过拘役。
但这次事态有点严重,他偷了一家超市的钱——当然,是真的偷了,还是被冤枉的,还没有证据,只是那个超市收银员一个劲儿地揪着他不放。
他冷戾又狠,二话不说,选择用拳头来解决,将中年收银员揍进了医院,但同时,自己在逃脱民警时,从二楼跳下,也不甚脚踝骨折,进了医院。
……实在可谓劣迹斑斑。
现在,派出所实在找不到家庭愿意接收他了,打算将他送回福利院去,而福利院在当年曾申请过领养这小孩的人的通讯录中找了一圈,找到了当年爷爷打过去的电话,从而辗转联系到了谭爸爸。
竟然是问谭爸爸,有没有可能将这孩子领走……
按道理说,这么个劣迹斑斑的小男孩,谭妈妈是不大愿意的,但是,谭家又实在欠这小男孩的爷爷一条命。
当年谭爷爷走夜路时不甚被毒蛇咬伤,要不是那位朋友及时帮他处理,并满头大汗地背着他徒步跋涉了十几公里去镇上的卫生所,谭爷爷可能早就没命了。
当时谭爷爷捡回了一条命,而他那位朋友却是直接虚脱到晕了过去,足足躺了两天才好转。
所以,后来谭爷爷不止一次对谭爸爸提起,那位朋友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只可惜,那个年代车遥路远的,通信都很艰难,爷爷和那位朋友纷纷退役之后,便彻底在人海中丢失了联系……
这件事简直成了谭爷爷的心病,临死前还一直对谭爸爸念叨。
……
谭冥冥听完情况之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唏嘘感觉,连带着公交车的到站提醒差点都没注意到,等司机快开过去,她才猛然惊醒,匆匆跳下车,攥着书包带,情绪沉沉地朝医院走去。
她很明白,尽管自己一家人都透明,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存在感,但至少衣食无忧、平安健康,而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在残酷生活的獠牙下走投无路的人。比如说杭祁,又比如说这小孩。
……相比之下,自己实在太幸福。
这小孩姓邬名念,谭冥冥听说他那些劣迹斑斑的事情以后,脑子里自然浮现的是一个又冷又刺、野蛮粗鲁,甚至还有点混蛋的少年形象,即便他小时候长那么好看,但谁能保证长大了不长残呢。
但没想到,谭冥冥费劲地拎着果篮,从电梯里挤出来的时候,就愣住了。
人来人往的医院走廊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一个穿着宽大病号服,显得身形瘦削的小小少年,坐在走廊上冰冷的椅子上,垂着头,静默地玩着贪吃蛇游戏机。
傍晚光线朦胧而柔软,从走廊尽头的窗户透进来,落在他漆黑柔软的头发上,落在他漂亮精致到不可思议的侧脸上,他抿着苍白的唇,长长睫毛垂着,竟然看起来怪可怜的。
这,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啊!
……说好的街头小霸王呢?!确定不是小娇花?!
发质为什么比自己还柔软?!
谭冥冥顿时有点凌乱,不过她瞥见这少年修长脚踝上绑着石膏,旁边放着拄杖,果然是骨折未愈,以及白生生的耳后根还有几团扎眼的淤青和血痂,倒是显示出他会打架的样子。
否则,除此之外,看起来实在和乖巧温顺的小孩没什么区别。
谭冥冥本来在进医院之前还有点忐忑的,就怕这小孩是个不服管教的恶劣中二少年,那可实在没办法相处了。虽然谭爸爸还没说,但谭冥冥知道,他应该动了收养这小孩的心思,就是不敢当着谭妈妈的面说出口。
……至于谭冥冥,倒是对于收养一事,没什么抗拒感。
或许是从小在谭爸爸谭妈妈的满满的关怀下长大,所以她从来都不害怕他们对自己的爱会被别人抢走,况且,谭家算是小康,经济上只要节省一点,基本上没什么问题。所以,这件事她打算不插手,留给爸爸妈妈去解决。
即便最后不收养,以谭爸爸的善良性格,应该也不会不管这少年。
看来得经常见面了……
想到这里,谭冥冥露出一个笑容,竭力让自己显得像个亲和的姐姐,拎着水果走了过去。
“邬念。”
十四岁的少年抬起头来,漂亮的琉璃瞳孔看向谭冥冥,眨了眨眼,简直乖巧得不像话……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谭冥冥的错觉,怎么他眸子还湿漉漉的,简直乖到要人命!
她忍不住就看向这小孩的漆黑头发,在傍晚光芒下染上一层浅浅的光——发质可真柔软。
“谭冥冥。”邬念静默片刻,一字一顿地念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是叫这个名字吧,叔叔下午联系病房护士了,说傍晚有个姐姐会来看望我。”
说完,他笑了一下。
这么漂亮的小孩冲着你绽开笑容的时候,冲击力是非常大的,谭冥冥小心脏被萌得一阵乱颤。
不过,更让她高兴的是,竟然被叫姐姐了!
她眉开眼笑道:“对对对。”
小时候谭冥冥就觉得孤单寂寞,因为太透明,连个朋友都没有,所以催着谭妈妈再生一个弟弟给自己盘,每每都被谭妈妈跟挥苍蝇一样挥舞开——还生弟弟,生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给你盘好不好?!
她对这越看越乖的小孩极为满意,将果篮放在一边,趁胜追击,笑眯眯地问:“邬念啊,你现在住哪儿?有没有认识的朋友?医生说你腿伤情况怎么样了?”
“很痛,每天晚上都痛得睡不着。”少年可怜兮兮道:“姐姐,我今天刚好要做例行检查,我腿受了伤,进出电梯都很困难,你能帮我分别去一楼、五楼、七楼、十一楼、还有门诊部十三楼取一下检查单吗?”
“几楼?”谭冥冥愣了一下。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做了这么多检查,是除了腿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少年无辜地眨眨眼,又重复了一遍。
这楼层实在是太多了,谭冥冥望着医院挤挤攘攘、充斥着汗水味的电梯,心中计算着总共要花的时间。
而见她没有立刻答应,少年立刻变得忐忑不安起来,漂亮的眼睛看着她,低声道:“姐姐,你是觉得麻烦吗?要不还是算了,我自己再一张张去取就好了。”
“啊,不不不,没有,不麻烦,我马上去拿,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谭冥冥生怕这乖巧的小孩多想,赶紧将水果袋子塞他怀里,然后在走廊上拔腿飞奔——
她又把楼层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天呐,分别是五个地方,五个科室。
要知道,医院每天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尤其现在是下班放学高峰期,整个医院简直是人挤人,电梯每层楼都要停一下,几乎是十几分钟才来一趟,而自己要去五个地方,肯定来不及,得走自动扶梯。
而自动扶梯上也全是人,谭冥冥跑得脸色红红,还没吃晚饭,头晕目眩地站在几个汗流浃背来看病的民工后面,消毒水味道夹杂着各种味道充斥进她鼻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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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 乘坐着公交车去往医院的路上, 谭冥冥了解了更多关于那小孩的事情。
他总共被五个亲戚接手过,但其中三个都是为了爷爷那战友留下来的一点抚恤金, 拿到一笔钱、或者发现无利可图之后,就将他如皮球般踢来踢去,最后寒冬腊月、天寒地冻的将他赶出家门。
另外两个亲戚倒是没听说是为了钱, 但不知道为什么, 对待他也十分不好, 其中一家还在他五岁的时候,直接忍无可忍、嫌弃地将他扔进了福利院。
这小孩长相精致漂亮,智力也超常, 除了性格孤僻冷漠一点, 没什么可挑剔的, 申请领养的家庭当然不可能没有——但不知道什么原因, 之后每一次领养, 都无疾而终。
最长的一次被领养是半个月,半个月后, 他头破血流地跑去报警,养父家暴, 于是,他又被送回了福利院。
十四岁, 他离开福利院,开始自谋生路。
他很抗揍,刚开始, 被一群混混欺负,被毒打到断了肋骨都能爬起来,到后来,竟然还反将别的混混给狠狠揍趴下,成了那一片让收保护费闻风丧胆的小霸王。
他还忍饥挨饿过很长时间,最后终于聪明地混迹在贫民堆里,找到了生路。
他对少管所来说算是常客,经常嘴角带血地进去,但毕竟犯的都不算什么大事,而且有未成年保护法,所以基本上都是口头教训就罢了,还没受过拘役。
但这次事态有点严重,他偷了一家超市的钱——当然,是真的偷了,还是被冤枉的,还没有证据,只是那个超市收银员一个劲儿地揪着他不放。
他冷戾又狠,二话不说,选择用拳头来解决,将中年收银员揍进了医院,但同时,自己在逃脱民警时,从二楼跳下,也不甚脚踝骨折,进了医院。
……实在可谓劣迹斑斑。
现在,派出所实在找不到家庭愿意接收他了,打算将他送回福利院去,而福利院在当年曾申请过领养这小孩的人的通讯录中找了一圈,找到了当年爷爷打过去的电话,从而辗转联系到了谭爸爸。
竟然是问谭爸爸,有没有可能将这孩子领走……
按道理说,这么个劣迹斑斑的小男孩,谭妈妈是不大愿意的,但是,谭家又实在欠这小男孩的爷爷一条命。
当年谭爷爷走夜路时不甚被毒蛇咬伤,要不是那位朋友及时帮他处理,并满头大汗地背着他徒步跋涉了十几公里去镇上的卫生所,谭爷爷可能早就没命了。
当时谭爷爷捡回了一条命,而他那位朋友却是直接虚脱到晕了过去,足足躺了两天才好转。
所以,后来谭爷爷不止一次对谭爸爸提起,那位朋友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只可惜,那个年代车遥路远的,通信都很艰难,爷爷和那位朋友纷纷退役之后,便彻底在人海中丢失了联系……
这件事简直成了谭爷爷的心病,临死前还一直对谭爸爸念叨。
……
谭冥冥听完情况之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唏嘘感觉,连带着公交车的到站提醒差点都没注意到,等司机快开过去,她才猛然惊醒,匆匆跳下车,攥着书包带,情绪沉沉地朝医院走去。
她很明白,尽管自己一家人都透明,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存在感,但至少衣食无忧、平安健康,而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在残酷生活的獠牙下走投无路的人。比如说杭祁,又比如说这小孩。
……相比之下,自己实在太幸福。
这小孩姓邬名念,谭冥冥听说他那些劣迹斑斑的事情以后,脑子里自然浮现的是一个又冷又刺、野蛮粗鲁,甚至还有点混蛋的少年形象,即便他小时候长那么好看,但谁能保证长大了不长残呢。
但没想到,谭冥冥费劲地拎着果篮,从电梯里挤出来的时候,就愣住了。
人来人往的医院走廊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一个穿着宽大病号服,显得身形瘦削的小小少年,坐在走廊上冰冷的椅子上,垂着头,静默地玩着贪吃蛇游戏机。
傍晚光线朦胧而柔软,从走廊尽头的窗户透进来,落在他漆黑柔软的头发上,落在他漂亮精致到不可思议的侧脸上,他抿着苍白的唇,长长睫毛垂着,竟然看起来怪可怜的。
这,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啊!
……说好的街头小霸王呢?!确定不是小娇花?!
发质为什么比自己还柔软?!
谭冥冥顿时有点凌乱,不过她瞥见这少年修长脚踝上绑着石膏,旁边放着拄杖,果然是骨折未愈,以及白生生的耳后根还有几团扎眼的淤青和血痂,倒是显示出他会打架的样子。
否则,除此之外,看起来实在和乖巧温顺的小孩没什么区别。
谭冥冥本来在进医院之前还有点忐忑的,就怕这小孩是个不服管教的恶劣中二少年,那可实在没办法相处了。虽然谭爸爸还没说,但谭冥冥知道,他应该动了收养这小孩的心思,就是不敢当着谭妈妈的面说出口。
……至于谭冥冥,倒是对于收养一事,没什么抗拒感。
或许是从小在谭爸爸谭妈妈的满满的关怀下长大,所以她从来都不害怕他们对自己的爱会被别人抢走,况且,谭家算是小康,经济上只要节省一点,基本上没什么问题。所以,这件事她打算不插手,留给爸爸妈妈去解决。
即便最后不收养,以谭爸爸的善良性格,应该也不会不管这少年。
看来得经常见面了……
想到这里,谭冥冥露出一个笑容,竭力让自己显得像个亲和的姐姐,拎着水果走了过去。
“邬念。”
十四岁的少年抬起头来,漂亮的琉璃瞳孔看向谭冥冥,眨了眨眼,简直乖巧得不像话……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谭冥冥的错觉,怎么他眸子还湿漉漉的,简直乖到要人命!
她忍不住就看向这小孩的漆黑头发,在傍晚光芒下染上一层浅浅的光——发质可真柔软。
“谭冥冥。”邬念静默片刻,一字一顿地念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是叫这个名字吧,叔叔下午联系病房护士了,说傍晚有个姐姐会来看望我。”
说完,他笑了一下。
这么漂亮的小孩冲着你绽开笑容的时候,冲击力是非常大的,谭冥冥小心脏被萌得一阵乱颤。
不过,更让她高兴的是,竟然被叫姐姐了!
她眉开眼笑道:“对对对。”
小时候谭冥冥就觉得孤单寂寞,因为太透明,连个朋友都没有,所以催着谭妈妈再生一个弟弟给自己盘,每每都被谭妈妈跟挥苍蝇一样挥舞开——还生弟弟,生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给你盘好不好?!
她对这越看越乖的小孩极为满意,将果篮放在一边,趁胜追击,笑眯眯地问:“邬念啊,你现在住哪儿?有没有认识的朋友?医生说你腿伤情况怎么样了?”
“很痛,每天晚上都痛得睡不着。”少年可怜兮兮道:“姐姐,我今天刚好要做例行检查,我腿受了伤,进出电梯都很困难,你能帮我分别去一楼、五楼、七楼、十一楼、还有门诊部十三楼取一下检查单吗?”
“几楼?”谭冥冥愣了一下。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做了这么多检查,是除了腿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少年无辜地眨眨眼,又重复了一遍。
这楼层实在是太多了,谭冥冥望着医院挤挤攘攘、充斥着汗水味的电梯,心中计算着总共要花的时间。
而见她没有立刻答应,少年立刻变得忐忑不安起来,漂亮的眼睛看着她,低声道:“姐姐,你是觉得麻烦吗?要不还是算了,我自己再一张张去取就好了。”
“啊,不不不,没有,不麻烦,我马上去拿,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谭冥冥生怕这乖巧的小孩多想,赶紧将水果袋子塞他怀里,然后在走廊上拔腿飞奔——
她又把楼层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天呐,分别是五个地方,五个科室。
要知道,医院每天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尤其现在是下班放学高峰期,整个医院简直是人挤人,电梯每层楼都要停一下,几乎是十几分钟才来一趟,而自己要去五个地方,肯定来不及,得走自动扶梯。
而自动扶梯上也全是人,谭冥冥跑得脸色红红,还没吃晚饭,头晕目眩地站在几个汗流浃背来看病的民工后面,消毒水味道夹杂着各种味道充斥进她鼻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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