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嘈杂的人声和着鼓噪人心的重金属音乐,几乎要将在场每个人的耳膜震破,但是大家好象完全享受于这种不需要嗑药也能沉浸在恍惚境界里的气氛,完全让自己融入喧嚣的氛围。
这里是有名的地下音乐朝圣地——十三号广场。
它不在市区内,而是位于台中郊区的一座废弃仓库之中;编号第十三号的仓库,如今已经让业主改装成一座“静中取闹”让不想静坐独思和无法承受寂静压力的人们有容身的地方。
这里最常见的面孔,由飞车党、玩乐团的学生到慕名而来的社会人士都有,也常会有国外的观光客在此现身,总之吸引了一些不甘寂寞又爱玩爱闹的消费群众。
难得的是,尽管这里三救九流全都有,但是却很少有人在此闹场、耍流氓。喝了酒后,发酒疯的人并不是没有,打架闹事的人也曾经有过,砸场寻仇的兄弟也曾经听闻,但是这些人全都没有再踏进此地的机会。
其中内幕没有人知道,也根本没有人会去注意到;因为内行人深知自己惹不起,索性就不在太岁头上动土;外行人则是完全摸不着头绪,只晓得这里够邪门。
不过这样就够了。
这么安全又自由的地方,让各地的地下乐团不管再忙也心甘情愿每星期至少到场一、两次;这里的精英好手多得不象话,大家表面上有风度的互相切磋鼓励,私底下却常比较究竟谁的歌迷多。
因为是合法的营业场所,所以对待在此演唱的个人或团体也极为公平,只要经过业者的审核,认为有演唱实力者,均可获得一纸合约,轮流上台表演。
听说“十三号广场”待遇比一般市区内的pub要来得优渥,加上能脐身同行中趋之若骛的圣殿并得到肯定,所以不管能不能上台,大家都不愿错过“取经”的机会。
“朝圣地”的名称便是由此不胫而走。
今晚是小周末,加上接下来的周体二日“取经”人潮自然比平日来得多,把大大的仓库挤得水泄不通,看来大有要在关店时间同进退的意味。
“喂!苹凡,你觉得行不行得通啊?”一头显眼红发的琳恩用手肘顶了顶坐在身旁专心研究歌谱的女孩。
这里是“十三号广场”内“唯二”可以用“安静”来形容的角落——后台更衣室;另一个安静的角落当然非负责人办公室莫属。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真的有把握可以当面见到那个超级制作人吗?”苹凡仍旧低着头检视着手上的歌谱,对琳恩的提议没有太多的信心。
“这点我当然也有想过呀!像他这种大人物的身边,一定会跟着几个保镳、助理什么的,要接近他是有那么一点困难啦!”
“一点?”苹凡仍旧低垂着头,但是吐出来的疑问表示她还是有分一点精神在好友的话题上。
“好啦!不是一点,是很多点,很困难啦!但是,不试试看怎么会知道呢?或许我们就是有那么一点运气,再加上我对我们的创作能力有绝对的信心,我有把握,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能让tk对我们的乐团感兴趣。”
琳恩说得十足的把握,使苹凡不得不为她大胆的计划微蹙其眉。
你不怕这个机会给你带来预想不到的麻烦?你一个女孩子妄想独闯虎穴,就不担心会让人以为你有心攀关系,并且不择手段到愿意出卖自己吗?最重要的是,就怕有些不肖的制作人乘机要挟你做其它的事,让你偷鸡不着蚀把米。”
苹凡这次终于拾起头来正视好友的眼睛,一大篇的“训”问希望琳思没被当面棒喝也至少有些警惕。
琳恩的正直和热情是吸引她和她深交的因素,琳恩往往会为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不顾一切的往前冲,对朋友的热忱更是如此。但是苹凡不希望琳恩的这些特质反而害了自己。
“这点你放心啦!我自有分寸的,若是我心中的天神tk真是你口中的败类,我经对二话不说就走人,并且马上将他从我的仰慕名单中剔除。”琳恩信誓旦旦地说,企图得到好友的认同。
“既然你心里已有这一层认知,我还能说什么?祝你马到成功啰!”苹凡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心里仍旧不看好。
“嘿!真要祝福我的话,不如拿出点行动吧!”琳恩不怀好意的算计眼神终于引起了苹凡的注意。
“什么意思?要我站起来拿彩球帮你加油,还是给你五根手指头?”苹凡尽管嘴巴上说得简单,但是心中隐约有一种即将被推上悬崖的恐慌感。
“嘿嘿嘿!”琳恩知道自己小心机快被苹凡发现了。
“不要再嘿了!有什么要求就干脆一点的说出来吧!”真是的!这么藏不住话的人偏偏又是最不会开口要求别人帮忙的人。苹凡在心中暗叹一口气。
“我想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去?”琳恩小小声的提出请求。
“我?!你要我陪你去见那个天王制作人?”响应她的是苹凡拔尖的嗓首,由此可知这个要求有多么为难了。
“我知道你最不喜欢接触这个行业的人,但是你的才华却是我们之中最不应该被埋没的。先不提你让菲凡拿走的歌曲,我们乐团的歌几乎全都是你作的,还有谁比你更应该去见tk呢?”
琳恩豁出去的拿出穷搅和的精神和毅力意图劝服苹凡
“你知道的,就算我有再大的兴趣,也不想和菲凡同处在一个舞台上。”苹凡苦涩地说着。
孟菲凡是孟苹凡的双胞胎妹妹,两人出生只相差了两分钟,但是在孟家的境遇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原因没有人知道,但孟母——徐巧伶一直不喜爱苹凡,而她对菲凡的独宠更令人无法理解。
孟家的家境只能算是小康,但是徐巧伶从小就不吝惜于培养女儿的各项才艺,钢琴、书法、舞蹈和合唱团统统都是双胞胎姊妹涉猎过的。不过这些项目全是因为菲凡的喜好而更换,苹凡充其量只是妹妹菲凡的伴读,随着她一起学这个又学那个。
由于菲凡较没有定性,见同学上不一样的才艺班便吵着也要学,加上她的嘴巴甜得可以腻死徐巧伶,所以往往一个科目刚有点成绩,就中断改学习另一个,这些一招半式或许可以唬得了外行人,但是在内行人面前是搬不上台面的。
而苹凡自从学了钢琴之后,便对音乐有了浓厚的兴趣,她硬着头皮央求父亲让她继续学琴,因为她知道央求母亲根本只是枉然。
还好父亲愿意牺牲自己的私房钱,让从小就不受母亲喜爱的苹凡学习她喜欢的课程;而苹凡国中毕业后,成熟体贴的拒绝了父亲的资助,开始在课后工读赚取音乐课程的费用。
苹凡就这样在“十三号广场”里认识了琳恩和其它朋友,也在此发现了让自己制作词曲的才能。
所以苹凡结束了早已学习到某一阶段的钢琴课程,转而陆续接触吉他、提琴,鼓和贝斯等同样可以表达音阶的乐器,也陆续创作出让她满意并且越来越有成就感的词曲,让琳恩等一干好友兴起组乐团的想法。
只是刚开始乐团的主唱经由团员投票表决之后由菲凡担任,这点是琳恩和苹凡始料未及且不太能接受的事实。
那时候的菲凡不太爱读书,她不像苹凡考上公立高中而是勉强考上一间尚可的私立高中就读,学费贵得吓死人,还好她有徐巧伶的厚爱可以眼也不眨地支付学费。
菲凡白天乖乖地穿着制服去上母亲眼中的贵族学校;但是一到晚上就和不知打哪里来的飞车党混在一起。
菲凡也是在那个时候学会如何运用母亲慷慨的零用钱打扮自己,使她成为同年龄的青涩高中生里最亮眼的一个,和双胞胎姊姊苹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菲凡经常在苹凡工读的时间到“十三号广场”找她,顺便捞杯免费的饮料喝个过瘾,也因此当菲凡知道苹凡和琳恩有心要组乐团的时候,才会毛遂自荐没让自己错过这个出尽风头的机会
菲凡以小时候参加过合唱团训练的清亮音质,加上出色的外表,打败了她眼中的“红发女妖”琳恩,顺利的拿到主唱的位置;更惊人的是她被某位知名的制作人发掘,录制了个人专辑,现在已经是唱片市场上当红的小天后。
这些风光不只照耀了孟家的银行存款,也让徐巧伶成为趾高气扬的星妈,更让曾经同她合作过的乐团同伴认清了她狡诈的面目。
因为她不仅对其它人隐瞒了有星探邀约这件事情,并且还未经苹凡的同意,便将苹凡辛苦创作的歌曲以自己的名义灌录在唱片内,俨然将自己塑造成有实力的创作歌手
对于这些,苹凡只能咬牙忍了下来,谁教菲凡是自己的亲妹妹呢?但是她对乐团内的其它好友的歉疚让她下决心远离乐团,只在琳恩的恳求下,才勉为其难的贡献出几首新创作。
如今由琳恩带领的“妖魔特攻”乐团,几经磨练后在地下乐团中有了不错的评价;所以琳恩才会突发奇想地想经由她好不容易打听到的管道,把乐团介绍给她心中的偶像——世界知名的唱片制作人tk。若能得到他的肯定再加上他的雕琢“妖魔特攻”一定会不同凡响的。
“我当然了解你一直对菲凡做过的事情耿耿于怀,我也是一天不骂她个三百遍就不爽快呀!只是我每次在电视上看到她那出尽风头的屌样,就很不服气,凭什么她都出了好几张唱片,我们却还在地下混?”
“不是也有一些制作人找过你们吗?你当时为什么不试试看?”苹凡知道出唱片是“妖魔特攻”一致的梦想,只是不晓得琳恩为什么总是拒绝大好的机会。
“那些都不够看!我一定要找个可以比拟巨星唱片公司规模的后台,才可以安心的出道。”琳恩道出她长久以来的心结。
“巨星”就是当初发掘菲凡并且也是她目前所属的唱片公司。
“你这又是何必呢?你们的实力在这里是有目共睹的,出了唱片只是由地下搬到地上而已,我不相信你是那种汲汲于名利的人。”
苹凡听到琳恩毫无顾忌的提及对菲凡耍手段的记恨,除了歉疚外她也莫可奈何。
“你别在意我在你面前这么说喔!我们从来都不曾怪过你,因为你才是受害最深的人。但是超越菲凡目前的成就,已经成为妖魔持攻的目标,就好象我们这个特攻队要打击的妖魔就是菲凡一漾。”
琳恩细心地解释,不想再加深好友的愧疚感。
“放眼国内的制作人和唱片公司,还真是没有可以和巨星竞争的,而且我们也不愿意和她成为同门师姊妹;如今有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是绝不会轻易放过的。”
“那你就更应该找其它的团员嘛!我既不是你们的团员,又不管你们的其它事务,你干嘛拖我下水?”苹凡莫名其妙地“虚心求教”
“但是,你是我们的灵魂呀!我们演唱的歌曲绝大部分都是你创作的,你当然有资格同我一道到天王的面前寻求肯定。”虽然这么说着,但琳恩自己都觉得这个理由太过牵强。>
嘈杂的人声和着鼓噪人心的重金属音乐,几乎要将在场每个人的耳膜震破,但是大家好象完全享受于这种不需要嗑药也能沉浸在恍惚境界里的气氛,完全让自己融入喧嚣的氛围。
这里是有名的地下音乐朝圣地——十三号广场。
它不在市区内,而是位于台中郊区的一座废弃仓库之中;编号第十三号的仓库,如今已经让业主改装成一座“静中取闹”让不想静坐独思和无法承受寂静压力的人们有容身的地方。
这里最常见的面孔,由飞车党、玩乐团的学生到慕名而来的社会人士都有,也常会有国外的观光客在此现身,总之吸引了一些不甘寂寞又爱玩爱闹的消费群众。
难得的是,尽管这里三救九流全都有,但是却很少有人在此闹场、耍流氓。喝了酒后,发酒疯的人并不是没有,打架闹事的人也曾经有过,砸场寻仇的兄弟也曾经听闻,但是这些人全都没有再踏进此地的机会。
其中内幕没有人知道,也根本没有人会去注意到;因为内行人深知自己惹不起,索性就不在太岁头上动土;外行人则是完全摸不着头绪,只晓得这里够邪门。
不过这样就够了。
这么安全又自由的地方,让各地的地下乐团不管再忙也心甘情愿每星期至少到场一、两次;这里的精英好手多得不象话,大家表面上有风度的互相切磋鼓励,私底下却常比较究竟谁的歌迷多。
因为是合法的营业场所,所以对待在此演唱的个人或团体也极为公平,只要经过业者的审核,认为有演唱实力者,均可获得一纸合约,轮流上台表演。
听说“十三号广场”待遇比一般市区内的pub要来得优渥,加上能脐身同行中趋之若骛的圣殿并得到肯定,所以不管能不能上台,大家都不愿错过“取经”的机会。
“朝圣地”的名称便是由此不胫而走。
今晚是小周末,加上接下来的周体二日“取经”人潮自然比平日来得多,把大大的仓库挤得水泄不通,看来大有要在关店时间同进退的意味。
“喂!苹凡,你觉得行不行得通啊?”一头显眼红发的琳恩用手肘顶了顶坐在身旁专心研究歌谱的女孩。
这里是“十三号广场”内“唯二”可以用“安静”来形容的角落——后台更衣室;另一个安静的角落当然非负责人办公室莫属。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真的有把握可以当面见到那个超级制作人吗?”苹凡仍旧低着头检视着手上的歌谱,对琳恩的提议没有太多的信心。
“这点我当然也有想过呀!像他这种大人物的身边,一定会跟着几个保镳、助理什么的,要接近他是有那么一点困难啦!”
“一点?”苹凡仍旧低垂着头,但是吐出来的疑问表示她还是有分一点精神在好友的话题上。
“好啦!不是一点,是很多点,很困难啦!但是,不试试看怎么会知道呢?或许我们就是有那么一点运气,再加上我对我们的创作能力有绝对的信心,我有把握,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能让tk对我们的乐团感兴趣。”
琳恩说得十足的把握,使苹凡不得不为她大胆的计划微蹙其眉。
你不怕这个机会给你带来预想不到的麻烦?你一个女孩子妄想独闯虎穴,就不担心会让人以为你有心攀关系,并且不择手段到愿意出卖自己吗?最重要的是,就怕有些不肖的制作人乘机要挟你做其它的事,让你偷鸡不着蚀把米。”
苹凡这次终于拾起头来正视好友的眼睛,一大篇的“训”问希望琳思没被当面棒喝也至少有些警惕。
琳恩的正直和热情是吸引她和她深交的因素,琳恩往往会为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不顾一切的往前冲,对朋友的热忱更是如此。但是苹凡不希望琳恩的这些特质反而害了自己。
“这点你放心啦!我自有分寸的,若是我心中的天神tk真是你口中的败类,我经对二话不说就走人,并且马上将他从我的仰慕名单中剔除。”琳恩信誓旦旦地说,企图得到好友的认同。
“既然你心里已有这一层认知,我还能说什么?祝你马到成功啰!”苹凡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心里仍旧不看好。
“嘿!真要祝福我的话,不如拿出点行动吧!”琳恩不怀好意的算计眼神终于引起了苹凡的注意。
“什么意思?要我站起来拿彩球帮你加油,还是给你五根手指头?”苹凡尽管嘴巴上说得简单,但是心中隐约有一种即将被推上悬崖的恐慌感。
“嘿嘿嘿!”琳恩知道自己小心机快被苹凡发现了。
“不要再嘿了!有什么要求就干脆一点的说出来吧!”真是的!这么藏不住话的人偏偏又是最不会开口要求别人帮忙的人。苹凡在心中暗叹一口气。
“我想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去?”琳恩小小声的提出请求。
“我?!你要我陪你去见那个天王制作人?”响应她的是苹凡拔尖的嗓首,由此可知这个要求有多么为难了。
“我知道你最不喜欢接触这个行业的人,但是你的才华却是我们之中最不应该被埋没的。先不提你让菲凡拿走的歌曲,我们乐团的歌几乎全都是你作的,还有谁比你更应该去见tk呢?”
琳恩豁出去的拿出穷搅和的精神和毅力意图劝服苹凡
“你知道的,就算我有再大的兴趣,也不想和菲凡同处在一个舞台上。”苹凡苦涩地说着。
孟菲凡是孟苹凡的双胞胎妹妹,两人出生只相差了两分钟,但是在孟家的境遇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原因没有人知道,但孟母——徐巧伶一直不喜爱苹凡,而她对菲凡的独宠更令人无法理解。
孟家的家境只能算是小康,但是徐巧伶从小就不吝惜于培养女儿的各项才艺,钢琴、书法、舞蹈和合唱团统统都是双胞胎姊妹涉猎过的。不过这些项目全是因为菲凡的喜好而更换,苹凡充其量只是妹妹菲凡的伴读,随着她一起学这个又学那个。
由于菲凡较没有定性,见同学上不一样的才艺班便吵着也要学,加上她的嘴巴甜得可以腻死徐巧伶,所以往往一个科目刚有点成绩,就中断改学习另一个,这些一招半式或许可以唬得了外行人,但是在内行人面前是搬不上台面的。
而苹凡自从学了钢琴之后,便对音乐有了浓厚的兴趣,她硬着头皮央求父亲让她继续学琴,因为她知道央求母亲根本只是枉然。
还好父亲愿意牺牲自己的私房钱,让从小就不受母亲喜爱的苹凡学习她喜欢的课程;而苹凡国中毕业后,成熟体贴的拒绝了父亲的资助,开始在课后工读赚取音乐课程的费用。
苹凡就这样在“十三号广场”里认识了琳恩和其它朋友,也在此发现了让自己制作词曲的才能。
所以苹凡结束了早已学习到某一阶段的钢琴课程,转而陆续接触吉他、提琴,鼓和贝斯等同样可以表达音阶的乐器,也陆续创作出让她满意并且越来越有成就感的词曲,让琳恩等一干好友兴起组乐团的想法。
只是刚开始乐团的主唱经由团员投票表决之后由菲凡担任,这点是琳恩和苹凡始料未及且不太能接受的事实。
那时候的菲凡不太爱读书,她不像苹凡考上公立高中而是勉强考上一间尚可的私立高中就读,学费贵得吓死人,还好她有徐巧伶的厚爱可以眼也不眨地支付学费。
菲凡白天乖乖地穿着制服去上母亲眼中的贵族学校;但是一到晚上就和不知打哪里来的飞车党混在一起。
菲凡也是在那个时候学会如何运用母亲慷慨的零用钱打扮自己,使她成为同年龄的青涩高中生里最亮眼的一个,和双胞胎姊姊苹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菲凡经常在苹凡工读的时间到“十三号广场”找她,顺便捞杯免费的饮料喝个过瘾,也因此当菲凡知道苹凡和琳恩有心要组乐团的时候,才会毛遂自荐没让自己错过这个出尽风头的机会
菲凡以小时候参加过合唱团训练的清亮音质,加上出色的外表,打败了她眼中的“红发女妖”琳恩,顺利的拿到主唱的位置;更惊人的是她被某位知名的制作人发掘,录制了个人专辑,现在已经是唱片市场上当红的小天后。
这些风光不只照耀了孟家的银行存款,也让徐巧伶成为趾高气扬的星妈,更让曾经同她合作过的乐团同伴认清了她狡诈的面目。
因为她不仅对其它人隐瞒了有星探邀约这件事情,并且还未经苹凡的同意,便将苹凡辛苦创作的歌曲以自己的名义灌录在唱片内,俨然将自己塑造成有实力的创作歌手
对于这些,苹凡只能咬牙忍了下来,谁教菲凡是自己的亲妹妹呢?但是她对乐团内的其它好友的歉疚让她下决心远离乐团,只在琳恩的恳求下,才勉为其难的贡献出几首新创作。
如今由琳恩带领的“妖魔特攻”乐团,几经磨练后在地下乐团中有了不错的评价;所以琳恩才会突发奇想地想经由她好不容易打听到的管道,把乐团介绍给她心中的偶像——世界知名的唱片制作人tk。若能得到他的肯定再加上他的雕琢“妖魔特攻”一定会不同凡响的。
“我当然了解你一直对菲凡做过的事情耿耿于怀,我也是一天不骂她个三百遍就不爽快呀!只是我每次在电视上看到她那出尽风头的屌样,就很不服气,凭什么她都出了好几张唱片,我们却还在地下混?”
“不是也有一些制作人找过你们吗?你当时为什么不试试看?”苹凡知道出唱片是“妖魔特攻”一致的梦想,只是不晓得琳恩为什么总是拒绝大好的机会。
“那些都不够看!我一定要找个可以比拟巨星唱片公司规模的后台,才可以安心的出道。”琳恩道出她长久以来的心结。
“巨星”就是当初发掘菲凡并且也是她目前所属的唱片公司。
“你这又是何必呢?你们的实力在这里是有目共睹的,出了唱片只是由地下搬到地上而已,我不相信你是那种汲汲于名利的人。”
苹凡听到琳恩毫无顾忌的提及对菲凡耍手段的记恨,除了歉疚外她也莫可奈何。
“你别在意我在你面前这么说喔!我们从来都不曾怪过你,因为你才是受害最深的人。但是超越菲凡目前的成就,已经成为妖魔持攻的目标,就好象我们这个特攻队要打击的妖魔就是菲凡一漾。”
琳恩细心地解释,不想再加深好友的愧疚感。
“放眼国内的制作人和唱片公司,还真是没有可以和巨星竞争的,而且我们也不愿意和她成为同门师姊妹;如今有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是绝不会轻易放过的。”
“那你就更应该找其它的团员嘛!我既不是你们的团员,又不管你们的其它事务,你干嘛拖我下水?”苹凡莫名其妙地“虚心求教”
“但是,你是我们的灵魂呀!我们演唱的歌曲绝大部分都是你创作的,你当然有资格同我一道到天王的面前寻求肯定。”虽然这么说着,但琳恩自己都觉得这个理由太过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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