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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觅怔了。确实,这不难,她有很多种说法可以给他,过去也不是没遇过男人追求,她分明都能很直接地说:“我混过帮派,你不介意?”为什么面对单行尔,她反倒说不出来了?
只因他太好了,她不想让他跟过去那些男人一样,听了她的话之后便吓得逃之夭夭,从此不再联络。
“我喜欢单身。”
她吐出这个理由,却薄弱得连自己都有点难以接受。
单行尔也是,他哼了声。“我也喜欢单身,一个人多痛快,我甚至还想过这辈子干脆别谈恋爱养只狗算了,但谁教我不幸遇到了你,你要我怎么办?!”
于觅不说话了。
他言语如桩,一字一句打入她的心,她开始觉得自己十恶不赦。确实,她跟他一样,喜欢一个人,可她其实害怕空出来的床铺被人占满之后再度离去的空虚,她不养狗,但有只泰迪熊,陪了她很多年,她很满足,以为这样就够了,单身得快乐,但是,她也遇到了他。
于是,她就有点不甘寂寞了。
“既然都讲了是不幸了,干么不继续维持单身的快乐?”
靠!“是啊,单身超快乐的,没人管我,我想去哪就去哪,想加班到三更半夜,一次跑五、六摊都不用担心有人等我,我在家里做我自己,东西爱乱丢就乱丢、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徵询别人意见,单身超棒!”
他讲得自暴自弃,于觅却笑了,单行尔看着,妈的,他的心在淌血她却在笑?
“可是我回到家,只有一个人,我床很大,却没人暖床,不想一个人看电影,朋友却未必有空,好吃的东西没人分享,跟嚼蜡一样,重点是,我没喜欢的人,我可以坦然享受单身的好处,但我喜欢上你,不管做什么都会想到你,你连我睡觉时都不放过我,你知道醒来后的感觉有多空虚?”
“你拿我当春梦题材?!”
于觅傻眼,单行尔俊脸一红。“没到那种程度,只有接吻!”
还真的咧!“你真的很喜欢我呴”她呵呵呵呵呵,笑翻了。
原来被一个人喜欢是这么一回事,他的热情毫不掩饰,她被他彻底感染,忽然觉得自己的那些顾虑都太不必要了,即使真的被讨厌了又如何,她并不想为了保护自己的心,在分明动情的情况下去伤害这个人,这样的她一点都没有进步。
“进来吧。”于觅关上店门,拉上门帘,小店忽然变成一个拘禁他们的牢笼,或许是她潜意识想留住他。她走回来,脱掉了上身所穿的t恤。
料不到这一招,单行尔瞪大眼。“你你干么?”
她没答,脱下上衣,雪白的胸脯隐没在深蓝色的胸罩底下。
既然要脱,干么不脱彻底一点?
单行尔脑中才窜过这龌龊念头,便注意到她白皙平坦的小肮上有着一大片刺青——图案是一片黑色的荆棘,蔓延至她隐在牛仔裤下的下身,仔细一瞧,那荆棘上还有个疤,他眯眸细睐,那是个刀痕。
他愣住了。
于觅晓得他看见了,她穿回上衣,很开门见山地说:“我十五岁的时候混过帮派。”
单行尔睁大眼。
那不是什么太美好的过去,但没有那一段,现在也不会是这样的她于觅总是这样告诉自己,藉此隐藏起内心深处的自卑。她坐下来,灰色的眸静瞅着他。“你想知道吗?”
他深呼吸,咽了咽口水。“在你说之前,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每个人或多或少总有些不甚光采的过去,多数人能瞒就瞒,至死逃避,可她不是,每天她在镜子里头看见自己,便是面对她曾犯下的事,也许讲完了,他会跑,可她还是想告诉他,因为——
“我想,我喜欢你。”所以不想骗他。
什么叫柳暗花明,什么叫绝处逢生,单行尔这时真是体会到了。
“我还以为你是打算吓跑我。”如果她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向他坦白,老实说,他会觉得很受伤。
可现在他却开心极了。“所以你喜欢我,愿意跟我交往?”
结论跳很快喔!“如果你听完,还觉得无所谓的话。”那么,她就认了。
他吸引她,这是不折不扣的事实,冉撷羽讲的没错,这不是错觉,她不是个害怕寂寞的人,否则也不可能维持单身这么多年,可他的出现让她品味到何谓只身一人的孤寂。也许在海哥那里被他紧拥的当时,她就已经心动了,只是她刻意催眠自己,不让自己领悟,不愿承认自己已坠入爱情。
因为在内心深处,她其实害怕,害怕他会看不起她,害怕自己会再次被这样的温暖舍弃。
一如小时候,她的母亲不要她,她的舅舅也不要她,生命中至亲的人都这么嫌弃她了,何况是外人?
“那我要说喽。”
“等等。”单行尔抬手阻止,于觅眨了眨眼,不解,他说:“你要讲可以,但我们换个地方。”
“ok,去哪?”
“我家。”
夜半,她来到单行尔的家。他的家跟她想像的全然不同,就很一般,典型的老公寓,没特别设计过,但摆设简单,看得出品味,深蓝色的绒布沙发坐起来很舒服。他一个人住,没养猫狗,倒是收藏了不少美乐蒂的公仔模型。
这可爱的兴趣让她一进门便噗哧笑了出来,真好,她又多知道他一些事了。
单行尔不喝酒,冰箱里唯一的碳酸饮料就是可乐,于觅喝着,把自己混过帮派的始末讲了出来,包含了另一件始终梗在心上,无法释怀的事——
混黑道,讲白了就是弱肉强食,表面上称兄道弟,实际上都在等时机换人做老大,蓝海当年就是过于重情,才会受她牵累。
那一年,蓝海被一个小弟陷害,而她则成了那个要胁他的筹码。记忆中,那是一片血光,海哥为此手臂挨了一刀,深及见骨,而她被刺伤小肮,失血昏迷。之后警察赶到,海哥为了这事入警局,坐了牢,可她却在海哥的保护下变成了无辜受牵连的路人甲。
她没有勇气承认,她跟他们,其实是一伙的。
她是如此卑劣,接受别人的好意,却无以报答。于觅厌憎这样的自己,再一次无处可归的她最终还是回到育幼院,自此发愤图强,半工半读考上夜间部,学习外语。十八岁时,她考上大学,同时给自己刺青,荆棘的深处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她要自己不忘那一段曾有过的荆棘过往,同时告诉自己,痛苦总会过去,花开的日子,将会到来。
只是现在
她有些忐忑,想起过往那些曾说喜欢她的男人听完之后的反应,不禁黯下了眸。她看向单行尔,不知道他会有什么表情,结果却吃了一惊。“你... -->>
于觅怔了。确实,这不难,她有很多种说法可以给他,过去也不是没遇过男人追求,她分明都能很直接地说:“我混过帮派,你不介意?”为什么面对单行尔,她反倒说不出来了?
只因他太好了,她不想让他跟过去那些男人一样,听了她的话之后便吓得逃之夭夭,从此不再联络。
“我喜欢单身。”
她吐出这个理由,却薄弱得连自己都有点难以接受。
单行尔也是,他哼了声。“我也喜欢单身,一个人多痛快,我甚至还想过这辈子干脆别谈恋爱养只狗算了,但谁教我不幸遇到了你,你要我怎么办?!”
于觅不说话了。
他言语如桩,一字一句打入她的心,她开始觉得自己十恶不赦。确实,她跟他一样,喜欢一个人,可她其实害怕空出来的床铺被人占满之后再度离去的空虚,她不养狗,但有只泰迪熊,陪了她很多年,她很满足,以为这样就够了,单身得快乐,但是,她也遇到了他。
于是,她就有点不甘寂寞了。
“既然都讲了是不幸了,干么不继续维持单身的快乐?”
靠!“是啊,单身超快乐的,没人管我,我想去哪就去哪,想加班到三更半夜,一次跑五、六摊都不用担心有人等我,我在家里做我自己,东西爱乱丢就乱丢、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徵询别人意见,单身超棒!”
他讲得自暴自弃,于觅却笑了,单行尔看着,妈的,他的心在淌血她却在笑?
“可是我回到家,只有一个人,我床很大,却没人暖床,不想一个人看电影,朋友却未必有空,好吃的东西没人分享,跟嚼蜡一样,重点是,我没喜欢的人,我可以坦然享受单身的好处,但我喜欢上你,不管做什么都会想到你,你连我睡觉时都不放过我,你知道醒来后的感觉有多空虚?”
“你拿我当春梦题材?!”
于觅傻眼,单行尔俊脸一红。“没到那种程度,只有接吻!”
还真的咧!“你真的很喜欢我呴”她呵呵呵呵呵,笑翻了。
原来被一个人喜欢是这么一回事,他的热情毫不掩饰,她被他彻底感染,忽然觉得自己的那些顾虑都太不必要了,即使真的被讨厌了又如何,她并不想为了保护自己的心,在分明动情的情况下去伤害这个人,这样的她一点都没有进步。
“进来吧。”于觅关上店门,拉上门帘,小店忽然变成一个拘禁他们的牢笼,或许是她潜意识想留住他。她走回来,脱掉了上身所穿的t恤。
料不到这一招,单行尔瞪大眼。“你你干么?”
她没答,脱下上衣,雪白的胸脯隐没在深蓝色的胸罩底下。
既然要脱,干么不脱彻底一点?
单行尔脑中才窜过这龌龊念头,便注意到她白皙平坦的小肮上有着一大片刺青——图案是一片黑色的荆棘,蔓延至她隐在牛仔裤下的下身,仔细一瞧,那荆棘上还有个疤,他眯眸细睐,那是个刀痕。
他愣住了。
于觅晓得他看见了,她穿回上衣,很开门见山地说:“我十五岁的时候混过帮派。”
单行尔睁大眼。
那不是什么太美好的过去,但没有那一段,现在也不会是这样的她于觅总是这样告诉自己,藉此隐藏起内心深处的自卑。她坐下来,灰色的眸静瞅着他。“你想知道吗?”
他深呼吸,咽了咽口水。“在你说之前,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每个人或多或少总有些不甚光采的过去,多数人能瞒就瞒,至死逃避,可她不是,每天她在镜子里头看见自己,便是面对她曾犯下的事,也许讲完了,他会跑,可她还是想告诉他,因为——
“我想,我喜欢你。”所以不想骗他。
什么叫柳暗花明,什么叫绝处逢生,单行尔这时真是体会到了。
“我还以为你是打算吓跑我。”如果她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向他坦白,老实说,他会觉得很受伤。
可现在他却开心极了。“所以你喜欢我,愿意跟我交往?”
结论跳很快喔!“如果你听完,还觉得无所谓的话。”那么,她就认了。
他吸引她,这是不折不扣的事实,冉撷羽讲的没错,这不是错觉,她不是个害怕寂寞的人,否则也不可能维持单身这么多年,可他的出现让她品味到何谓只身一人的孤寂。也许在海哥那里被他紧拥的当时,她就已经心动了,只是她刻意催眠自己,不让自己领悟,不愿承认自己已坠入爱情。
因为在内心深处,她其实害怕,害怕他会看不起她,害怕自己会再次被这样的温暖舍弃。
一如小时候,她的母亲不要她,她的舅舅也不要她,生命中至亲的人都这么嫌弃她了,何况是外人?
“那我要说喽。”
“等等。”单行尔抬手阻止,于觅眨了眨眼,不解,他说:“你要讲可以,但我们换个地方。”
“ok,去哪?”
“我家。”
夜半,她来到单行尔的家。他的家跟她想像的全然不同,就很一般,典型的老公寓,没特别设计过,但摆设简单,看得出品味,深蓝色的绒布沙发坐起来很舒服。他一个人住,没养猫狗,倒是收藏了不少美乐蒂的公仔模型。
这可爱的兴趣让她一进门便噗哧笑了出来,真好,她又多知道他一些事了。
单行尔不喝酒,冰箱里唯一的碳酸饮料就是可乐,于觅喝着,把自己混过帮派的始末讲了出来,包含了另一件始终梗在心上,无法释怀的事——
混黑道,讲白了就是弱肉强食,表面上称兄道弟,实际上都在等时机换人做老大,蓝海当年就是过于重情,才会受她牵累。
那一年,蓝海被一个小弟陷害,而她则成了那个要胁他的筹码。记忆中,那是一片血光,海哥为此手臂挨了一刀,深及见骨,而她被刺伤小肮,失血昏迷。之后警察赶到,海哥为了这事入警局,坐了牢,可她却在海哥的保护下变成了无辜受牵连的路人甲。
她没有勇气承认,她跟他们,其实是一伙的。
她是如此卑劣,接受别人的好意,却无以报答。于觅厌憎这样的自己,再一次无处可归的她最终还是回到育幼院,自此发愤图强,半工半读考上夜间部,学习外语。十八岁时,她考上大学,同时给自己刺青,荆棘的深处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她要自己不忘那一段曾有过的荆棘过往,同时告诉自己,痛苦总会过去,花开的日子,将会到来。
只是现在
她有些忐忑,想起过往那些曾说喜欢她的男人听完之后的反应,不禁黯下了眸。她看向单行尔,不知道他会有什么表情,结果却吃了一惊。“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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