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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儿子冷冷的脸,镜片后面的眼睛像两个黑窟窿,点点光斑转瞬即逝,难以捉摸。这令他愈加不安,甚至有些怀疑他原先所做的一切是否正确,他还想到了某些可怕的事。
小妹热好了剩菜,斟好了满满一盅“泸州老窖”,还煎了两个鸡蛋。她摆好了桌,转身要走,方达叫住了她,递过去一件崭新的真丝风衣,雪白雪白的在灯光下有些耀眼,很新潮。他说:“给你。”
她问:“谁的?”方达没有吭声,这是柳芳留给小妹的一个纪念。
小妹迟疑了一下,接过衣服,神色怪怪的,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有说。这天在这个时候忽然刮起了一阵风,落叶被吹得哗哗直响,风在窗外打了就个旋儿,又走开了。屋子里更静了,只有方达一个人喝酒的哧哧声。方达本不想喝这么多酒,他这几天累得心里直发慌,真想好好蒙头大睡一场。
他离家出走的一个礼拜里,柳芳每天晚上都来陪他,在那个黑咕隆咚仅容得下一张小床的屋子里,他俩每夜都象两条蟒蛇般绕成交错的一团,仿佛要把一辈子的情爱一夜都耗尽。当方达背起包里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确乎有一种被彻底掏尽的感觉,但这是唯一能让他稍稍减轻负罪感的感觉。眼下,当辛辣的液体窜入腹腔,颇有些酒量的他竟有点呼吸不畅,一股热力把他的心撞得悬起。在这种怪异的感觉中,一种深刻而又神秘的无聊开始迅速漫延,使他烦躁。他故意大口大口地灌着酒,心想倘若现在有谁来劝阻他,他就跳起来骂街。
方达直到第二天中午才从酒醉中苏醒过来。他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被抬上床的了,也想不起昨晚喝醉后自己有没有做过些什么。在一缕倾泻而入的阳光中,他试着晃晃了脑袋,除了思维正趋于正常外,头依然是那种空洞洞的晕眩,胃酸一阵阵地朝上冒,周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他闭着眼,开始冷静地评估自己的爱情历程,并渐渐找到了自己疯狗般追逐女人的根由所在。也许那就是所谓的“本能”吧。
方达在幼时就意识到有一种奇妙的愉悦来自生殖器官。没有任何人教唆,纯属自我开化。在初中一年级时,一本《新婚必读》使他彻底知道了这种愉悦需要有女人才能臻于化境。当青春期以排山倒海之势汹涌而来,终于使他完全陷入了一种深渊。白天,他是局长的公子,母亲的乖孩子,学校的好学生,在女孩子面前有些清高孤傲,因此博得了父母和老师的信任。深夜,他则蜷缩在自己的被窝里,纵情地想象着白天他所见到的那些漂亮女孩,在被他放肆地蹂躏。
这一切方达干得天衣无缝,并使他铸就了一种缺陷,老想在人看不到的地方做些出格的事情。这种缺陷在他上了寄宿高中后便再也压抑不住了,那时他已开始叛离父母的愿望。在寄宿高中,他的天赋和早先积累的庞杂的知识,以及文质彬彬的清秀外表,很快使他出类拔萃,成了许多女生暗自议论的中心。他开始很巧妙地接受一个又一个的秋波,并将所有的晚自习时间安排的有条不紊,在几个各具特色的女生间寻找渴望已久的梦幻。
方达几乎将每个和他卿卿我我的女孩都搞得神魂颠倒,或者说他每次都把自己搞得神婚颠倒阿。他不是那种鄙俗不堪的好色之徒。他神秘于每一个未知的肉体,更崇尚肉体以外的许多东西。他总是在投注过许多感情后才肯去猎取满足。但不幸的是,那些女孩不是幼稚肤浅,就是俗不可耐,更无法理解方达的内心深处,母亲对他太过严厉太过冷酷了,他想在所喜欢的女性那儿看到母亲对自己孩子宠爱的眼神。
但那些女孩却几乎千篇一律地将方达所渴求的东西演绎成性饥渴外加人工创作,这使得他一次次地幻想又一次次地失望,一次次地失望又一次次地幻想。这幻想在最初几年里毫无结果,反倒将他的学业侵蚀得一干二净,以至于那几年他一看到处决强奸犯的公告就有些眼皮发跳。干嘛非要让自己戴上如此沉重的枷锁呢?方达一想起这些心里就恨恨的,但又不知该去恨谁。他隐约地听到母亲在隔壁厨房准备着午餐,并闻到了一股炖鸡的香味,这使他心情复杂地想起了蓝蓉。
他看着儿子冷冷的脸,镜片后面的眼睛像两个黑窟窿,点点光斑转瞬即逝,难以捉摸。这令他愈加不安,甚至有些怀疑他原先所做的一切是否正确,他还想到了某些可怕的事。
小妹热好了剩菜,斟好了满满一盅“泸州老窖”,还煎了两个鸡蛋。她摆好了桌,转身要走,方达叫住了她,递过去一件崭新的真丝风衣,雪白雪白的在灯光下有些耀眼,很新潮。他说:“给你。”
她问:“谁的?”方达没有吭声,这是柳芳留给小妹的一个纪念。
小妹迟疑了一下,接过衣服,神色怪怪的,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有说。这天在这个时候忽然刮起了一阵风,落叶被吹得哗哗直响,风在窗外打了就个旋儿,又走开了。屋子里更静了,只有方达一个人喝酒的哧哧声。方达本不想喝这么多酒,他这几天累得心里直发慌,真想好好蒙头大睡一场。
他离家出走的一个礼拜里,柳芳每天晚上都来陪他,在那个黑咕隆咚仅容得下一张小床的屋子里,他俩每夜都象两条蟒蛇般绕成交错的一团,仿佛要把一辈子的情爱一夜都耗尽。当方达背起包里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确乎有一种被彻底掏尽的感觉,但这是唯一能让他稍稍减轻负罪感的感觉。眼下,当辛辣的液体窜入腹腔,颇有些酒量的他竟有点呼吸不畅,一股热力把他的心撞得悬起。在这种怪异的感觉中,一种深刻而又神秘的无聊开始迅速漫延,使他烦躁。他故意大口大口地灌着酒,心想倘若现在有谁来劝阻他,他就跳起来骂街。
方达直到第二天中午才从酒醉中苏醒过来。他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被抬上床的了,也想不起昨晚喝醉后自己有没有做过些什么。在一缕倾泻而入的阳光中,他试着晃晃了脑袋,除了思维正趋于正常外,头依然是那种空洞洞的晕眩,胃酸一阵阵地朝上冒,周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他闭着眼,开始冷静地评估自己的爱情历程,并渐渐找到了自己疯狗般追逐女人的根由所在。也许那就是所谓的“本能”吧。
方达在幼时就意识到有一种奇妙的愉悦来自生殖器官。没有任何人教唆,纯属自我开化。在初中一年级时,一本《新婚必读》使他彻底知道了这种愉悦需要有女人才能臻于化境。当青春期以排山倒海之势汹涌而来,终于使他完全陷入了一种深渊。白天,他是局长的公子,母亲的乖孩子,学校的好学生,在女孩子面前有些清高孤傲,因此博得了父母和老师的信任。深夜,他则蜷缩在自己的被窝里,纵情地想象着白天他所见到的那些漂亮女孩,在被他放肆地蹂躏。
这一切方达干得天衣无缝,并使他铸就了一种缺陷,老想在人看不到的地方做些出格的事情。这种缺陷在他上了寄宿高中后便再也压抑不住了,那时他已开始叛离父母的愿望。在寄宿高中,他的天赋和早先积累的庞杂的知识,以及文质彬彬的清秀外表,很快使他出类拔萃,成了许多女生暗自议论的中心。他开始很巧妙地接受一个又一个的秋波,并将所有的晚自习时间安排的有条不紊,在几个各具特色的女生间寻找渴望已久的梦幻。
方达几乎将每个和他卿卿我我的女孩都搞得神魂颠倒,或者说他每次都把自己搞得神婚颠倒阿。他不是那种鄙俗不堪的好色之徒。他神秘于每一个未知的肉体,更崇尚肉体以外的许多东西。他总是在投注过许多感情后才肯去猎取满足。但不幸的是,那些女孩不是幼稚肤浅,就是俗不可耐,更无法理解方达的内心深处,母亲对他太过严厉太过冷酷了,他想在所喜欢的女性那儿看到母亲对自己孩子宠爱的眼神。
但那些女孩却几乎千篇一律地将方达所渴求的东西演绎成性饥渴外加人工创作,这使得他一次次地幻想又一次次地失望,一次次地失望又一次次地幻想。这幻想在最初几年里毫无结果,反倒将他的学业侵蚀得一干二净,以至于那几年他一看到处决强奸犯的公告就有些眼皮发跳。干嘛非要让自己戴上如此沉重的枷锁呢?方达一想起这些心里就恨恨的,但又不知该去恨谁。他隐约地听到母亲在隔壁厨房准备着午餐,并闻到了一股炖鸡的香味,这使他心情复杂地想起了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