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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得很灿烂,令我恍然觉得是生了阳光。你回来了。我淡然道。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青春女孩。懵懂不谙世事。取而代之的是个沉默,不喜微笑,不讨人喜欢的女子。央央,你为何不继续读书,还可以再考的。他问。我笑笑。阿k不知道,我已经通过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并正在学习本科。我早已经不在超市当营业员,而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尽管公司并不大,也无甚名气。这么多年,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你知道吗,我的心中一直惦念着你。阿k的表情显露出些许埋怨与恨意。阿k,如果你还愿意和我做朋友,请不要再问这些。回家吧。我起身离开。事实上,他已经不止一次在来信中提过这些话,因此现在再亲耳听来显得十分苍白与软弱,我甚至觉得这一切十分滑稽可笑。阿k,他有什么理由喜欢我,大学里有那么多姿色才华出众的女子,他是在怜悯一个与他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吗?也许那些关于我和他的往事被他经过一番渲染回忆之后增添了几分悲剧色彩,而他只是想极力挽救一个悲剧而已,与爱无关,而这我根本不需要。那年夏天过后,我的心便不再属于任何人,它随性活着,随遇而安,像野草一样坚韧、耐活。
6
又两年后,阿k毕业回来,在一家电脑司搞软件开发。西装革履的模样,当年那个纯稚少年的模样难寻一迹。每天坐在公交车上,透过玻璃窗会看到他,开着一辆二手奥迪,单位给他配的,神情专注,面容平静而结实,对一切踌躇满志的样子。毕竟他还年轻,只有二十四岁而已。我自己开了一家很小的公司,给人做一些广告设计。很辛苦的打拼,常常累得想倒下。阿k,他不再试图联系我,自从两年前那个寒假一别,便彼此杳无音讯。阿k,让我们彼此相忘于江湖。我记得自己在日记本中写过这样一句话。
7
再次和阿k相遇是在一家咖啡馆里。下午三四点钟光景,我在和一个客户谈一笔生意,阿k坐在对面喝咖啡,看一本8开本电脑杂志,认真投入的样子。
客户走了之后,记不清是谁先看见谁的。他大步走过来,露出惊喜的模样。
央央,原来真的是你。多年不见,真不敢相认。
请坐。我笑着示意。
你知道刚才那个人是谁吗?我们徐总。原来他口中的央央小姐便是你。没想到几年未见,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央央,好样的
阿k说了很多。我静静地听着。
他结了婚,大学同学,是个善良温顺的贤德女子,有个女儿。
央央,你一定是恨我的吧?
为什么,我为什么要恨?我反问。尘埃落定,这样也好,他总算有了归宿。我实在不希望自己年少时惟一爱过的男子生活得不幸福。我是打心眼里希望阿k活得好的,尽管我十分地疏远他。阿k不知道,有些情感只能深埋在心底,一说出来便走了味。就像曾经,或者现在,我们两个人当中任何一个都不可能向对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她是个很平凡普通的人,只是有个习惯,喜欢笑着捶打我的后背。和你当年一样。女儿五岁了,名字叫央央,和你的名字一样,你不介意吧。阿k平静地说着,我却看到他的眼中有泪涌动。
怎么不结婚?他看着我光滑空无一物的十指,颤声问。
还没考虑。一个人挺好。
我以为你早就结婚了。他叹息道。
阿k,有些事,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谢谢你当年上学时对我十分照顾。
这是我和阿k最后一次见面。
8
我想自己以后如果结婚的话,希望有个女儿,取名未央。我要给她讲那些已经远逝泛黄的往事,讲阿k,讲她母亲的一生。我会很好地照顾她,就像我曾经十分真挚地对待爱情一样。而现在,我只想努力赚钱,买个大房子,将自己的身体与灵魂一同安放。如此,便是好的了。
他笑得很灿烂,令我恍然觉得是生了阳光。你回来了。我淡然道。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青春女孩。懵懂不谙世事。取而代之的是个沉默,不喜微笑,不讨人喜欢的女子。央央,你为何不继续读书,还可以再考的。他问。我笑笑。阿k不知道,我已经通过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并正在学习本科。我早已经不在超市当营业员,而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尽管公司并不大,也无甚名气。这么多年,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你知道吗,我的心中一直惦念着你。阿k的表情显露出些许埋怨与恨意。阿k,如果你还愿意和我做朋友,请不要再问这些。回家吧。我起身离开。事实上,他已经不止一次在来信中提过这些话,因此现在再亲耳听来显得十分苍白与软弱,我甚至觉得这一切十分滑稽可笑。阿k,他有什么理由喜欢我,大学里有那么多姿色才华出众的女子,他是在怜悯一个与他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吗?也许那些关于我和他的往事被他经过一番渲染回忆之后增添了几分悲剧色彩,而他只是想极力挽救一个悲剧而已,与爱无关,而这我根本不需要。那年夏天过后,我的心便不再属于任何人,它随性活着,随遇而安,像野草一样坚韧、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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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两年后,阿k毕业回来,在一家电脑司搞软件开发。西装革履的模样,当年那个纯稚少年的模样难寻一迹。每天坐在公交车上,透过玻璃窗会看到他,开着一辆二手奥迪,单位给他配的,神情专注,面容平静而结实,对一切踌躇满志的样子。毕竟他还年轻,只有二十四岁而已。我自己开了一家很小的公司,给人做一些广告设计。很辛苦的打拼,常常累得想倒下。阿k,他不再试图联系我,自从两年前那个寒假一别,便彼此杳无音讯。阿k,让我们彼此相忘于江湖。我记得自己在日记本中写过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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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和阿k相遇是在一家咖啡馆里。下午三四点钟光景,我在和一个客户谈一笔生意,阿k坐在对面喝咖啡,看一本8开本电脑杂志,认真投入的样子。
客户走了之后,记不清是谁先看见谁的。他大步走过来,露出惊喜的模样。
央央,原来真的是你。多年不见,真不敢相认。
请坐。我笑着示意。
你知道刚才那个人是谁吗?我们徐总。原来他口中的央央小姐便是你。没想到几年未见,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央央,好样的
阿k说了很多。我静静地听着。
他结了婚,大学同学,是个善良温顺的贤德女子,有个女儿。
央央,你一定是恨我的吧?
为什么,我为什么要恨?我反问。尘埃落定,这样也好,他总算有了归宿。我实在不希望自己年少时惟一爱过的男子生活得不幸福。我是打心眼里希望阿k活得好的,尽管我十分地疏远他。阿k不知道,有些情感只能深埋在心底,一说出来便走了味。就像曾经,或者现在,我们两个人当中任何一个都不可能向对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她是个很平凡普通的人,只是有个习惯,喜欢笑着捶打我的后背。和你当年一样。女儿五岁了,名字叫央央,和你的名字一样,你不介意吧。阿k平静地说着,我却看到他的眼中有泪涌动。
怎么不结婚?他看着我光滑空无一物的十指,颤声问。
还没考虑。一个人挺好。
我以为你早就结婚了。他叹息道。
阿k,有些事,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谢谢你当年上学时对我十分照顾。
这是我和阿k最后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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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己以后如果结婚的话,希望有个女儿,取名未央。我要给她讲那些已经远逝泛黄的往事,讲阿k,讲她母亲的一生。我会很好地照顾她,就像我曾经十分真挚地对待爱情一样。而现在,我只想努力赚钱,买个大房子,将自己的身体与灵魂一同安放。如此,便是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