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在人生中的地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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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发生热烈的恋爱。但是没有经验的人很难把热烈的爱情和一时的诱惑区分清楚,尤其是大家闺阁中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们领受过父母师长这样的教育:要是一个女子不爱一个男子,她是不会和他接吻的。这样的女子对于上述的区别,尤其难以清晰了解。假如我们希望一个女子到结婚的时候仍是处女,那末她平常受的教育和得的经验会使她很容易坠入别人临时设置的性诱惑的圈套里;要是一个有性经验的妇人,则很容易把这种诱惑和真正的爱情分开。这无疑是造成不幸婚姻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即使是彼此都有爱情的时候,只要一方或另一方觉得爱情是罪恶的话,他们的爱情也是会受到伤害的。这种心理也许是很有根据的。譬如巴涅尔1的通好无疑地是犯罪,因为他这样一来使爱尔兰希望的实现延迟了好些年。纵使罪过的心理是没有理由的,爱情也一样地会受损坏。倘若爱情要产出它所能达到的一切好处,它必须是自由的,慷慨的,不受拘束的,倾心尽力的。
习俗的教育觉得爱情中有罪恶的成份,这种心理在下意识中,不但女人有,男人也有;不但拘泥礼教的人有,自命思想解放的人也有。这种态度的影响很多。它常常使男子作爱的时候是兽性的、笨拙的,并且不会体贴和同情,因为他们不能够温文尔雅地把他们的爱情表达出来,以确定女人的感情。性的最后一幕应该渐渐地推进,这样才能使女人感到快乐,对于这里面的价值,他们也不是十分明了。事实上,他们每每不知道妇人也应该有快乐的经验;假如她木能感到快乐,那就是她的情人的过失。受过习俗教育的妇女常常有一种冷淡的骄态,她们在身体方面非常矜持,不愿意轻易让人亲近。手段高妙的求爱者或者能征服这类怯懦行为而达到目的;但假如他以女子的谨小慎微为贞操的表示,欣赏并且夸奖这类行为,则他多半不能成功,结果就是婚后多年夫妻的关系仍然是勉强的,多少有些形式的成份。在我们祖父那代人的时候,做丈夫的从来不希望看见他们妻子的裸体,而他们的妻子若听到这样的提议,也会为之惊恐。这种态度在今比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普遍些,即使在那些不守这类束缚、思想比较进步的人当中,许多旧习惯的约束仍然是免不了的。
现代社会里关于爱情的充分发展,还有一个心理上的障碍,那就是许多人害怕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这是一种愚蠢的恐惧心理,然而又是比较现代化的恐惧。个体本身并不是一个目的,它必须和外面的世界发生多结果实的接触。既然要和世界发生接触,那它肯定不能保持孤零独立。一个在玻璃箱子里藏着的个体会萎谢,而一个在与人类接触中自由发展的个体则变得更加充实。爱情、子女与工作是繁荣个人与世界上其余的人发生接触的源泉。在时间上,三者之中,以爱情为最先。并且男女的爱情对于父母子女之爱是很必须的,因为小孩子容易模仿父母双方的特征;假若父母彼此不相爱恋,当双方的特征在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各人就只欣赏自己的特征,对于对方的特征总觉得苦恼。工作不见得总是能使人与外界作有益的接触,工作能否发生这种效力,要看我们用什么样的精神去工作;以金钱为唯一动机的工作,不会有这种效用;唯有体现某类奉献的工作,或是对于人的,或是对于事的,或是对于某个理想的,才会有这种价值。爱情若只是占有性的,它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与目的只在于金钱的工作是一样的。要想爱情发生刚才所说的那种价值,我们的心中必须敬重爱人的人格,有如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并且我们需要知道对方的情感和愿望,犹如是自己的一般。换言之,我们不单要有意地、而且要出自天性地把我们自己的情感扩而充之,以包涵对方在内。部分源于基督新教、部分源于浪漫主义运动的愚蠢的个性崇拜,兼之以我们的竞争好胜的社会,遂使上述那种爱情是很难得了。
现代思想解放的人们使适才说的那种真正的爱情遭受着一种新的危险。当人们在每个甚为微小的冲动下就倾向于xìng交而不再有任何道德上的防范时,他们会养成一种习惯,把性和真挚的情绪割裂开来,并把它和爱情割裂开来。他们甚至于会把xìng交和厌恶的情感混为一谈。关于这一点,阿尔都斯赫肯黎的小说有极好的例子。他小说中的人物,和圣保罗一样,以为xìng交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xìng交所能联结的那种更高的价值,他们似乎都不知道。从这样的态度到禁欲主义的复兴,中间只隔一步罢了。爱情有它自己理想的模式和它本身道德上的标准,这些理想和标准给两件事弄得糊涂了,一是基督教的说教,一是在现在许多青年中对一切性道德不分皂白的反抗。离开爱情的xìng交不能使我们的本能有深刻的满足。我并不是说,离开爱情的xìng交应该永不发生,因为要保证它木发生,我们就不得不设计一套很严格的障碍,这将使爱情也不容易发生了。我所说的是,离开爱情的xìng交没有什么价值,最多只能视作为爱情而做的一种实验而已。
所以,爱情在人生中需有一个被承认的地位的要求,在我们看起来的确很重大;但是爱情是一种不听支配的力量,倘若任它自由,它就会跳出法律和习俗的范围之外。只要不牵涉到小孩的问题,这也许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一有了小孩,情势就不同了,爱情就不复是自管自的了,而是为了种族生物学上的用处服务。我们应该有一种与儿童有关系的社会伦理道德,遇有冲突的时候,这种道德就可遏止热烈爱情的要求。不过,一个聪明的伦理会减少这种冲突到极小的限度,这木单是因为爱情本身是美好的,而且,假如父母彼此相爱,对他们的子女也是有益的。聪明的性伦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孩子幸福的范围之内,极力减少干涉爱情的东西。但是这个问题要等我们研究过家庭问题之后才能探讨。
,会发生热烈的恋爱。但是没有经验的人很难把热烈的爱情和一时的诱惑区分清楚,尤其是大家闺阁中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们领受过父母师长这样的教育:要是一个女子不爱一个男子,她是不会和他接吻的。这样的女子对于上述的区别,尤其难以清晰了解。假如我们希望一个女子到结婚的时候仍是处女,那末她平常受的教育和得的经验会使她很容易坠入别人临时设置的性诱惑的圈套里;要是一个有性经验的妇人,则很容易把这种诱惑和真正的爱情分开。这无疑是造成不幸婚姻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即使是彼此都有爱情的时候,只要一方或另一方觉得爱情是罪恶的话,他们的爱情也是会受到伤害的。这种心理也许是很有根据的。譬如巴涅尔1的通好无疑地是犯罪,因为他这样一来使爱尔兰希望的实现延迟了好些年。纵使罪过的心理是没有理由的,爱情也一样地会受损坏。倘若爱情要产出它所能达到的一切好处,它必须是自由的,慷慨的,不受拘束的,倾心尽力的。
习俗的教育觉得爱情中有罪恶的成份,这种心理在下意识中,不但女人有,男人也有;不但拘泥礼教的人有,自命思想解放的人也有。这种态度的影响很多。它常常使男子作爱的时候是兽性的、笨拙的,并且不会体贴和同情,因为他们不能够温文尔雅地把他们的爱情表达出来,以确定女人的感情。性的最后一幕应该渐渐地推进,这样才能使女人感到快乐,对于这里面的价值,他们也不是十分明了。事实上,他们每每不知道妇人也应该有快乐的经验;假如她木能感到快乐,那就是她的情人的过失。受过习俗教育的妇女常常有一种冷淡的骄态,她们在身体方面非常矜持,不愿意轻易让人亲近。手段高妙的求爱者或者能征服这类怯懦行为而达到目的;但假如他以女子的谨小慎微为贞操的表示,欣赏并且夸奖这类行为,则他多半不能成功,结果就是婚后多年夫妻的关系仍然是勉强的,多少有些形式的成份。在我们祖父那代人的时候,做丈夫的从来不希望看见他们妻子的裸体,而他们的妻子若听到这样的提议,也会为之惊恐。这种态度在今比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普遍些,即使在那些不守这类束缚、思想比较进步的人当中,许多旧习惯的约束仍然是免不了的。
现代社会里关于爱情的充分发展,还有一个心理上的障碍,那就是许多人害怕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这是一种愚蠢的恐惧心理,然而又是比较现代化的恐惧。个体本身并不是一个目的,它必须和外面的世界发生多结果实的接触。既然要和世界发生接触,那它肯定不能保持孤零独立。一个在玻璃箱子里藏着的个体会萎谢,而一个在与人类接触中自由发展的个体则变得更加充实。爱情、子女与工作是繁荣个人与世界上其余的人发生接触的源泉。在时间上,三者之中,以爱情为最先。并且男女的爱情对于父母子女之爱是很必须的,因为小孩子容易模仿父母双方的特征;假若父母彼此不相爱恋,当双方的特征在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各人就只欣赏自己的特征,对于对方的特征总觉得苦恼。工作不见得总是能使人与外界作有益的接触,工作能否发生这种效力,要看我们用什么样的精神去工作;以金钱为唯一动机的工作,不会有这种效用;唯有体现某类奉献的工作,或是对于人的,或是对于事的,或是对于某个理想的,才会有这种价值。爱情若只是占有性的,它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与目的只在于金钱的工作是一样的。要想爱情发生刚才所说的那种价值,我们的心中必须敬重爱人的人格,有如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并且我们需要知道对方的情感和愿望,犹如是自己的一般。换言之,我们不单要有意地、而且要出自天性地把我们自己的情感扩而充之,以包涵对方在内。部分源于基督新教、部分源于浪漫主义运动的愚蠢的个性崇拜,兼之以我们的竞争好胜的社会,遂使上述那种爱情是很难得了。
现代思想解放的人们使适才说的那种真正的爱情遭受着一种新的危险。当人们在每个甚为微小的冲动下就倾向于xìng交而不再有任何道德上的防范时,他们会养成一种习惯,把性和真挚的情绪割裂开来,并把它和爱情割裂开来。他们甚至于会把xìng交和厌恶的情感混为一谈。关于这一点,阿尔都斯赫肯黎的小说有极好的例子。他小说中的人物,和圣保罗一样,以为xìng交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xìng交所能联结的那种更高的价值,他们似乎都不知道。从这样的态度到禁欲主义的复兴,中间只隔一步罢了。爱情有它自己理想的模式和它本身道德上的标准,这些理想和标准给两件事弄得糊涂了,一是基督教的说教,一是在现在许多青年中对一切性道德不分皂白的反抗。离开爱情的xìng交不能使我们的本能有深刻的满足。我并不是说,离开爱情的xìng交应该永不发生,因为要保证它木发生,我们就不得不设计一套很严格的障碍,这将使爱情也不容易发生了。我所说的是,离开爱情的xìng交没有什么价值,最多只能视作为爱情而做的一种实验而已。
所以,爱情在人生中需有一个被承认的地位的要求,在我们看起来的确很重大;但是爱情是一种不听支配的力量,倘若任它自由,它就会跳出法律和习俗的范围之外。只要不牵涉到小孩的问题,这也许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一有了小孩,情势就不同了,爱情就不复是自管自的了,而是为了种族生物学上的用处服务。我们应该有一种与儿童有关系的社会伦理道德,遇有冲突的时候,这种道德就可遏止热烈爱情的要求。不过,一个聪明的伦理会减少这种冲突到极小的限度,这木单是因为爱情本身是美好的,而且,假如父母彼此相爱,对他们的子女也是有益的。聪明的性伦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孩子幸福的范围之内,极力减少干涉爱情的东西。但是这个问题要等我们研究过家庭问题之后才能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