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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队伍沿着大道而行,无数旗帜随风飘扬,在休息了五天之后,集结在一起的军队终于开赴战场。
路克这群人同样在队伍的中间行进,那些爬犁已经不在了,二十四个士兵步行前进。
这并不是路克他们的命令,那些士兵受不了其他人的冷嘲热讽,他们也是要面子的。当兵比农夫危险的多,但是地位也要高的多,所以他们现在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的冷眼和嘲讽。
他们身上的铁甲衣比起之前,更加鼓鼓囊囊,不止是胸前,现在连背后,两肋,双腿外侧也都是一块块鼓突,这让他们看上去有些臃肿。
不只是路克的队伍如此,连和他们并肩而行的菲利普王子的军队也装备这种新式的护甲,王子殿下这次带来五百多人,算是一只不小的队伍。
和其他队伍比起来,这支队伍的旗帜很凌乱,王子殿下旗帜上的图案是一头鹰,他身边的扈从也都有各自的旗帜,中间还夹杂着路克他们的旗帜。
路克他们组建的队伍名称是“玫瑰十字团”旗帜的图案是缠绕在十字架上的玫瑰花。
这一路行来,全都是山路。
哈斯堡和上巴里亚都是多山地形,不同的是哈斯堡的山全都显得陡峭了一些,而上巴里亚的山势则相对低缓,可以开辟成农田和草场,又有大片的谷地。
以往那些山谷大多被河水浸泡,成为无法住人的沼泽,但是现在,随着路易公爵以及他父、兄两代人的垦荒,沼泽变成肥沃的农田。
上巴里亚绝对是一块令人垂涎的土地。
这只浩浩荡荡的军队已经行进两天,眼看着快到晌午,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
路克他们也停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等待命令。
“去前面看看怎么样?”
王子殿下发出了邀请。
“遵命。”
路克这一次非常简洁的回答道,毕竟现在是在军队里。
把帕尔姆留了下来,让他暂时指挥队伍,路克带着其他人跟随在王子殿下的身后,而王子只带了两个扈从。
行军的队伍拉的很长,王子所在的位置在队伍的中间偏后,离前面还有一段距离,好在他们不需要跑到最前面去,一公里外有一座山岗,从那里就可以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座山岗上已经站着很多人,王子一到,最中间的位置立刻让了出来,不过路克他们得不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只能在四周呆着。
远远望去,只见大队人马沿着盘旋扭曲的山道,如同一条长蛇一般,蛇头深入一片很开阔的山谷之中,而对面也一样有一条长蛇爬了进来。
“只看外表的话,路易公爵的人马还算可以。”
“那支军队有半个世纪没有打过仗,哪像我们,战争一直没有停过。”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打波希米亚,他们也有参战。”
“那只是参战,仅仅来了千把人。”
看着对面的阵势,四周的人说什么话的都有。
突然,一队人马拉着大车,大车上装着木头,往这边而来,为首的骑士高声喊着:“散开、散开,我们要在这里建造要塞。”
那个骑士从服饰上看来,只是一个普通军官,站在山岗上的人,有一大半的职位都比他高,但是听到这声呼喝,还是散了开来。
这就是军队,指挥官的命令高于一切。
同样的一幕也在其他地方发生,那片山谷四周的山岗,全都出现负责土木工程的队伍。
稍微远一些的地方有一片树林,士兵们拎着斧头在那里砍伐树木,砍下来的大树连树皮都不剥掉,只是稍微修整一下,砍掉枝叶,就直接拖了过来。
一根根木头打进土里,围成一个木墙,木墙的后面是一排架子,士兵们可以站在木架上攻击来犯的敌人,这种临时要塞的中间是一座高耸的木堡,里面可以驻扎二、三十个士兵,这种木堡同时也有了望哨的作用。
不只是这边,那边也是一样,远处的山岗上同样造起一座座临时要塞。
“这会不会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尼斯问旁边那几个人。
“应该不会吧?”
路克并不是很肯定。
这种抢地盘的战争因为两边都很近,有时候会变成零零碎碎的战争,连续不断的打上几十年都有可能,不过更常见的是一下子就打完了,因为两边都不想拖的太久。
第二种可能也很容易理解。
两边离的太近,没有足够的缓冲地带,很容易因为一个闪失,被对方抓住机会致命一击。所以,其中一方感觉不妙就立刻认输,另外一边也不会穷追猛打,惟恐对方狗急跳墙。
菲利普王子突然插话道:“不会太久,时间一旦拖长,教会肯定会插手调解,现在东部的局势可不太秒。”
听到这话,几个人稍微一想,很快就认可了。
虽然教会的意见不统一,但在对抗撒拉森人这件事上,大家的观点还是一致的。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原本的第一道防线——圣地,已经落在撒拉森人手里,原本守卫第一道防线的主力——圣殿骑士团,在败退之后毁在自己人的手里。现在第一道防线后移到东部各国,波希米亚也成了前线。
这样一来,哈斯堡和上巴里亚就成了第二道防线,它们还有增援第一道防线的义务,这个时候两边都在窝里大打出手,绝对是教会和教会控制下的各国所不愿意看到的。
队伍在短暂的休息之后,重新往前进发,大队人马全都进入那片平原,对面路易公爵的军队也开了进来。
突然,一个骑士从对面的阵营里出来,他骑着马,高举着长枪,枪头上挑着一面白色的旗帜,朝着这边飞驰而来。
“这是干什么?不会是来投降的吧?”
尼斯问道,这一年来他学了很多东西,但是时间毕竟短促,仍旧有许多不知道的事,好在他有一个优点,只要有不懂的就会立刻询问,因为这样能够最快得获得知识。
“那是来谈交战规则的,两边会确定好什么时候开战,怎么开战,哪些武器禁止使用,我们不但带了十字弓,还带了弓,不就是因为担心这一点吗?“路克在一旁解释着。
“这岂不是和游戏差不多?”
尼斯感觉不可思议。
“对于某些人来说,战争原本就是游戏。”
路克很无奈地承认了这一点,更令他感到无奈的是,将战争看作是游戏的家伙,往往都是上位者,他们的游戏总是把很多人卷进去。
不过,他又觉得自己没有批评的立场,因为骑士想要获取的一切,都只有从这种游戏中才可能得到。
那个骑士在十几公尺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边也有一个骑士迎上去,同样高举着长矛,顶端同样举着一面白旗。
“哈尼,多年没见了,看上去你的身子骨还不错。”
那边的骑士亲热地打着招呼。
“马马虎虎,还骑得了马,舞得动长枪,不过实力已经不比当初了。”
这边的骑士叹息了一声。
两个人在战场上面对面地交谈起来,那样子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仇敌,反倒像是一对多年没有见面的好友。
他们的声音不大,但是远远地传开了,至少这边的人全都可以听得很清楚。
“真不愿意和你们开战,两边的关系这么近,唉——”
那边的骑士一副苦闷的样子,但是接下来他就转入正题:“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打?要不要休息一天,你们远道而来,行军的路程比我们长得多。“这边的老骑士在来之前,已经得到腓特烈公爵的授意,他立刻摆了摆手说道:“用不着,我们没有你们那么娇气,反正现在时间还早,吃过午饭之后就开战,你认为怎么样?“选在午后开战,主要是为了能够有时间把临时要塞全都建造完成,另一个原因是,能够控制好时间。
现在是二月初,昼短夜长,下午五点,天就开始暗了,战斗肯定要在天黑之前结束,这样一来,败的一方不至于败得太惨。
这种战争就算持续时间再短,也不可能一天就打完,所以第一天的战斗仅仅只是试探。
“时间就由你们定,我们希望尽可能找同级的对手,避免恃强凌弱,怎么样?”
对面那个骑士提出他们的要求。
这是为了把战争的规模尽可能地控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这个限制的话,那将会是一场屠杀,谁都难以预料最后的结果。
“可以接受。”
这边的代表点了点头。
腓特烈公爵虽然刚愎自用,却不是疯子和白痴,也不愿意两败俱伤之后让其他人占了便宜,哈斯家族周围虽然没有什么虎视眈眈的强邻,但是不怀好意的目光仍旧是有的。
“你们和我们并不是世仇,两位公爵还是亲戚,没必要分个你死我活吧?那些禁忌手段就不要用了,还有十字弓这类凶残的武器也不应该出现——“对面那个骑士一连提了七、八项要求。
这一次老骑士没有答复,因为涉及的方面太多了,有些是腓特烈公爵没提到的,他只能等待。
过了片刻,腓特烈公爵身边的一个扈从拍马来到老骑士身边,他对老骑士耳语了几句。
“我们接受。”
老骑士终于同意了。
一块面包,从中间剖开一条缝,里面塞了一些碎肉和乳酪,这就是午餐。
两匹快马从公爵所在的地方朝着两翼飞驰而去,骑在马上的人高声喊着:“把十字弓收起来,所有的十字弓都收起来。”
“把十字弓收起来。”
王子也转头命令道,他是向自己的人下令,不过路克他们也照着做了。
十字弓全都被扔在脚下,有专门的人负责收取,战斗结束之后,这些十字弓会还给对方,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会被所有的骑士看不起。
“还好我们准备充分。”
路克暗自庆幸。
他们的士兵还配备了短弓,他们同时带着箭矢和弩矢,虽然累赘。却不用担心没有武器可用。
一捆捆箭矢给搬了过来,它们原本都放在爬犁上,这些箭矢与众不同,箭杆很细,箭头同样细长尖锐,和普通的箭矢一比,这些箭简直可以被称为针。
把箭矢做得这么细,主要是为了节省空间,因为他们不但要带上箭矢,还要带上弩矢,爬犁上还要坐人,实在没有太多的空间。
除此之外,尼斯和伊斯特还琢磨着,让这些箭矢能够从锁链甲的环圈里穿透过去,他们倒不担心箭头太小,杀伤力不够,这玩意儿的杆子十分纤细,很容易折断。
这两个阴人用猪和羊做过测试,他们的箭矢一旦射进肉里,箭杆有七成几率会折断,这些箭杆又是中空的,放起血来异常凶猛,绝对是一种凶残的武器。
轻细箭矢的缺点就是射程稍微近了一些,不过飞行速度却要快得多,最适合尼斯的连珠射法。
“你们的箭上有没有涂抹毒药?”
王子殿下问道。他的眼睛扫过那些箭矢,在他看来,如此纤细的箭矢,除非涂抹毒药,要不然没什么威力,而涂抹毒药,绝对是一种禁忌的手段。
“根本没这个必要。”
尼斯和伊斯特相视一笑“毒药是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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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队伍沿着大道而行,无数旗帜随风飘扬,在休息了五天之后,集结在一起的军队终于开赴战场。
路克这群人同样在队伍的中间行进,那些爬犁已经不在了,二十四个士兵步行前进。
这并不是路克他们的命令,那些士兵受不了其他人的冷嘲热讽,他们也是要面子的。当兵比农夫危险的多,但是地位也要高的多,所以他们现在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的冷眼和嘲讽。
他们身上的铁甲衣比起之前,更加鼓鼓囊囊,不止是胸前,现在连背后,两肋,双腿外侧也都是一块块鼓突,这让他们看上去有些臃肿。
不只是路克的队伍如此,连和他们并肩而行的菲利普王子的军队也装备这种新式的护甲,王子殿下这次带来五百多人,算是一只不小的队伍。
和其他队伍比起来,这支队伍的旗帜很凌乱,王子殿下旗帜上的图案是一头鹰,他身边的扈从也都有各自的旗帜,中间还夹杂着路克他们的旗帜。
路克他们组建的队伍名称是“玫瑰十字团”旗帜的图案是缠绕在十字架上的玫瑰花。
这一路行来,全都是山路。
哈斯堡和上巴里亚都是多山地形,不同的是哈斯堡的山全都显得陡峭了一些,而上巴里亚的山势则相对低缓,可以开辟成农田和草场,又有大片的谷地。
以往那些山谷大多被河水浸泡,成为无法住人的沼泽,但是现在,随着路易公爵以及他父、兄两代人的垦荒,沼泽变成肥沃的农田。
上巴里亚绝对是一块令人垂涎的土地。
这只浩浩荡荡的军队已经行进两天,眼看着快到晌午,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
路克他们也停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等待命令。
“去前面看看怎么样?”
王子殿下发出了邀请。
“遵命。”
路克这一次非常简洁的回答道,毕竟现在是在军队里。
把帕尔姆留了下来,让他暂时指挥队伍,路克带着其他人跟随在王子殿下的身后,而王子只带了两个扈从。
行军的队伍拉的很长,王子所在的位置在队伍的中间偏后,离前面还有一段距离,好在他们不需要跑到最前面去,一公里外有一座山岗,从那里就可以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座山岗上已经站着很多人,王子一到,最中间的位置立刻让了出来,不过路克他们得不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只能在四周呆着。
远远望去,只见大队人马沿着盘旋扭曲的山道,如同一条长蛇一般,蛇头深入一片很开阔的山谷之中,而对面也一样有一条长蛇爬了进来。
“只看外表的话,路易公爵的人马还算可以。”
“那支军队有半个世纪没有打过仗,哪像我们,战争一直没有停过。”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打波希米亚,他们也有参战。”
“那只是参战,仅仅来了千把人。”
看着对面的阵势,四周的人说什么话的都有。
突然,一队人马拉着大车,大车上装着木头,往这边而来,为首的骑士高声喊着:“散开、散开,我们要在这里建造要塞。”
那个骑士从服饰上看来,只是一个普通军官,站在山岗上的人,有一大半的职位都比他高,但是听到这声呼喝,还是散了开来。
这就是军队,指挥官的命令高于一切。
同样的一幕也在其他地方发生,那片山谷四周的山岗,全都出现负责土木工程的队伍。
稍微远一些的地方有一片树林,士兵们拎着斧头在那里砍伐树木,砍下来的大树连树皮都不剥掉,只是稍微修整一下,砍掉枝叶,就直接拖了过来。
一根根木头打进土里,围成一个木墙,木墙的后面是一排架子,士兵们可以站在木架上攻击来犯的敌人,这种临时要塞的中间是一座高耸的木堡,里面可以驻扎二、三十个士兵,这种木堡同时也有了望哨的作用。
不只是这边,那边也是一样,远处的山岗上同样造起一座座临时要塞。
“这会不会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尼斯问旁边那几个人。
“应该不会吧?”
路克并不是很肯定。
这种抢地盘的战争因为两边都很近,有时候会变成零零碎碎的战争,连续不断的打上几十年都有可能,不过更常见的是一下子就打完了,因为两边都不想拖的太久。
第二种可能也很容易理解。
两边离的太近,没有足够的缓冲地带,很容易因为一个闪失,被对方抓住机会致命一击。所以,其中一方感觉不妙就立刻认输,另外一边也不会穷追猛打,惟恐对方狗急跳墙。
菲利普王子突然插话道:“不会太久,时间一旦拖长,教会肯定会插手调解,现在东部的局势可不太秒。”
听到这话,几个人稍微一想,很快就认可了。
虽然教会的意见不统一,但在对抗撒拉森人这件事上,大家的观点还是一致的。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原本的第一道防线——圣地,已经落在撒拉森人手里,原本守卫第一道防线的主力——圣殿骑士团,在败退之后毁在自己人的手里。现在第一道防线后移到东部各国,波希米亚也成了前线。
这样一来,哈斯堡和上巴里亚就成了第二道防线,它们还有增援第一道防线的义务,这个时候两边都在窝里大打出手,绝对是教会和教会控制下的各国所不愿意看到的。
队伍在短暂的休息之后,重新往前进发,大队人马全都进入那片平原,对面路易公爵的军队也开了进来。
突然,一个骑士从对面的阵营里出来,他骑着马,高举着长枪,枪头上挑着一面白色的旗帜,朝着这边飞驰而来。
“这是干什么?不会是来投降的吧?”
尼斯问道,这一年来他学了很多东西,但是时间毕竟短促,仍旧有许多不知道的事,好在他有一个优点,只要有不懂的就会立刻询问,因为这样能够最快得获得知识。
“那是来谈交战规则的,两边会确定好什么时候开战,怎么开战,哪些武器禁止使用,我们不但带了十字弓,还带了弓,不就是因为担心这一点吗?“路克在一旁解释着。
“这岂不是和游戏差不多?”
尼斯感觉不可思议。
“对于某些人来说,战争原本就是游戏。”
路克很无奈地承认了这一点,更令他感到无奈的是,将战争看作是游戏的家伙,往往都是上位者,他们的游戏总是把很多人卷进去。
不过,他又觉得自己没有批评的立场,因为骑士想要获取的一切,都只有从这种游戏中才可能得到。
那个骑士在十几公尺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边也有一个骑士迎上去,同样高举着长矛,顶端同样举着一面白旗。
“哈尼,多年没见了,看上去你的身子骨还不错。”
那边的骑士亲热地打着招呼。
“马马虎虎,还骑得了马,舞得动长枪,不过实力已经不比当初了。”
这边的骑士叹息了一声。
两个人在战场上面对面地交谈起来,那样子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仇敌,反倒像是一对多年没有见面的好友。
他们的声音不大,但是远远地传开了,至少这边的人全都可以听得很清楚。
“真不愿意和你们开战,两边的关系这么近,唉——”
那边的骑士一副苦闷的样子,但是接下来他就转入正题:“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打?要不要休息一天,你们远道而来,行军的路程比我们长得多。“这边的老骑士在来之前,已经得到腓特烈公爵的授意,他立刻摆了摆手说道:“用不着,我们没有你们那么娇气,反正现在时间还早,吃过午饭之后就开战,你认为怎么样?“选在午后开战,主要是为了能够有时间把临时要塞全都建造完成,另一个原因是,能够控制好时间。
现在是二月初,昼短夜长,下午五点,天就开始暗了,战斗肯定要在天黑之前结束,这样一来,败的一方不至于败得太惨。
这种战争就算持续时间再短,也不可能一天就打完,所以第一天的战斗仅仅只是试探。
“时间就由你们定,我们希望尽可能找同级的对手,避免恃强凌弱,怎么样?”
对面那个骑士提出他们的要求。
这是为了把战争的规模尽可能地控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这个限制的话,那将会是一场屠杀,谁都难以预料最后的结果。
“可以接受。”
这边的代表点了点头。
腓特烈公爵虽然刚愎自用,却不是疯子和白痴,也不愿意两败俱伤之后让其他人占了便宜,哈斯家族周围虽然没有什么虎视眈眈的强邻,但是不怀好意的目光仍旧是有的。
“你们和我们并不是世仇,两位公爵还是亲戚,没必要分个你死我活吧?那些禁忌手段就不要用了,还有十字弓这类凶残的武器也不应该出现——“对面那个骑士一连提了七、八项要求。
这一次老骑士没有答复,因为涉及的方面太多了,有些是腓特烈公爵没提到的,他只能等待。
过了片刻,腓特烈公爵身边的一个扈从拍马来到老骑士身边,他对老骑士耳语了几句。
“我们接受。”
老骑士终于同意了。
一块面包,从中间剖开一条缝,里面塞了一些碎肉和乳酪,这就是午餐。
两匹快马从公爵所在的地方朝着两翼飞驰而去,骑在马上的人高声喊着:“把十字弓收起来,所有的十字弓都收起来。”
“把十字弓收起来。”
王子也转头命令道,他是向自己的人下令,不过路克他们也照着做了。
十字弓全都被扔在脚下,有专门的人负责收取,战斗结束之后,这些十字弓会还给对方,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会被所有的骑士看不起。
“还好我们准备充分。”
路克暗自庆幸。
他们的士兵还配备了短弓,他们同时带着箭矢和弩矢,虽然累赘。却不用担心没有武器可用。
一捆捆箭矢给搬了过来,它们原本都放在爬犁上,这些箭矢与众不同,箭杆很细,箭头同样细长尖锐,和普通的箭矢一比,这些箭简直可以被称为针。
把箭矢做得这么细,主要是为了节省空间,因为他们不但要带上箭矢,还要带上弩矢,爬犁上还要坐人,实在没有太多的空间。
除此之外,尼斯和伊斯特还琢磨着,让这些箭矢能够从锁链甲的环圈里穿透过去,他们倒不担心箭头太小,杀伤力不够,这玩意儿的杆子十分纤细,很容易折断。
这两个阴人用猪和羊做过测试,他们的箭矢一旦射进肉里,箭杆有七成几率会折断,这些箭杆又是中空的,放起血来异常凶猛,绝对是一种凶残的武器。
轻细箭矢的缺点就是射程稍微近了一些,不过飞行速度却要快得多,最适合尼斯的连珠射法。
“你们的箭上有没有涂抹毒药?”
王子殿下问道。他的眼睛扫过那些箭矢,在他看来,如此纤细的箭矢,除非涂抹毒药,要不然没什么威力,而涂抹毒药,绝对是一种禁忌的手段。
“根本没这个必要。”
尼斯和伊斯特相视一笑“毒药是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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