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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胡超已经回过神来,他反应了几秒钟后,反驳道:“不会的,那真的是我在做梦啊!你不明白,我早上起来之后,厨房里的盘子碗都没碎掉,还好好的,我家的盘子碗都是用了很久的,上面的痕迹还都在!地上也根本没有什么血迹啊!你凭什么说那不是我的梦?”
冉斯年幽幽地说:“那么打碎的那些盘碗呢?你在你所谓的梦里有没有去确认一下是不是你家的那些旧货?”
胡超哑口无言,显然,他自认为的梦里,是不会去注意那种细节的。
“其实胡大盛要做的准备工作很简单,他只要事先观察一阵子胡超,了解他每晚醉酒入睡后容易被声音吵醒,进入半梦半醒的糊涂状态,就可以实施他的‘造梦’计划了,”冉斯年按照步骤详细解释,“首先,胡大盛先在城里的宠物店找来一只跟栋梁村那只黄白花流浪猫花色大小相近的猫,为他之后‘造梦’做准备。”
“等一下,”瞿子冲打断了冉斯年,“斯年,你凭什么认定胡大盛养了一只猫,还是在工厂的仓库里?”
“我之所以断定胡大盛在仓库里养了猫,并不是凭空推断,而是我昨天去胡大盛工作的仓库查看后得出的结论。我在仓库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撮黄色的绒毛……”
“仅凭是黄色的绒毛就断定是猫毛吗?”瞿子冲这一次并没有像以往一样那样配合冉斯年,他似乎是带着一股火气,不知道该往哪里发一样,也不顾场合,就直接用生硬的口吻提出自己的疑问。
冉斯年倒是不介意瞿子冲的态度不算和善,自信答道:“自然不可能仅凭是黄色绒毛就断定是猫毛,这一小团黄色绒毛,准确来说是黄白相间的绒毛是浸泡在某种液体之中的,当然,时隔这么久,那液体已经干涸,只不过,在绒毛附近留下了一圈污渍的痕迹。我小的时候,家里曾经养过宠物猫。猫这种生物天性就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梳理全身的毛,这就导致会有很多毛被它吃进肚子,可是猫毛又是无法消化的,所以猫就需要吐毛球,通过呕吐的方式把胃里的毛给吐出来。仓库角落的痕迹就是那只被养在那里的猫吐毛球的痕迹,如果瞿队愿意的话,可以找技术科的人去取证,不过现在看来,那应该是多此一举的。”
瞿子冲见冉斯年如此笃信,也就不再多说,反正现在胡大盛已经认罪,去验证他是不是真的在仓库里养了一只猫,的确是多此一举。
冉斯年见瞿子冲不再有什么异议,便继续解释:“他把这只猫偷偷地养在打工的工厂仓库里。仓库那个环境的确适合他藏一只猫,一来,白天的时候工厂会发出不小的噪音,可以掩盖猫叫声,来往于仓库的工人也只是忙着干活,不会注意到仓库被掩藏的角落里还有一只猫笼子和一只猫;二来,工人下班后,厂子里也就只有几个值班人员,就算偶尔听到猫叫,也会以为是附近的流浪猫。不过我想,胡大盛在仓库里偷偷养那只猫也应该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时间久了难免不被发现。其次,胡大盛再准备一些新的或者是旧的盘碗。在他选择好的日子里,给那只道具猫打上一针让它昏睡过去,塞进背包乘车回栋梁村,趁胡超昏睡后,把自家那些盘碗替换掉,然后放出那只猫,让饥肠辘辘的猫在厨房里上蹿下跳地找食物。而胡大盛自己,早就换上了一身黑衣,躲在了厨房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等待着盘碗打碎的声音吵醒里屋熟睡的胡超。”
“然后,一切就像是胡大盛计划的一样,胡超被声音吵醒,来到厨房看个究竟,结果迷迷糊糊中,他就看到了黑影虐杀那只猫?”饶佩儿狠狠剜了胡大盛一眼,为那只可怜的猫不值。
“是的,以防胡超打开厨房的灯,胡大盛事先也一定拧松了灯泡,因为一旦胡超看清楚眼前的一切,就会发现黑影其实就是胡大盛,那只猫只是大小花色像村里的流浪猫,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还有地上盘碗的碎片,也根本不是他家那些破旧的盘碗。”冉斯年说话时一直直视胡超的眼,胡超眼里的坚定倔强已经渐渐消失,显然,他开始动摇,开始意识到,冉斯年的说法有可能是真的。
范骁对胡大盛刮目相看,继续冉斯年的分析,说道:“然后胡大盛再出其不意,打晕迷迷糊糊的胡超,把他弄回床上继续昏睡。反正胡超醉酒后的症状也有头疼这一项,所以自己被打晕后的头痛根本引不起他的注意。胡超昏睡后,胡大盛赶忙收拾战场,清扫地... -->>
此时的胡超已经回过神来,他反应了几秒钟后,反驳道:“不会的,那真的是我在做梦啊!你不明白,我早上起来之后,厨房里的盘子碗都没碎掉,还好好的,我家的盘子碗都是用了很久的,上面的痕迹还都在!地上也根本没有什么血迹啊!你凭什么说那不是我的梦?”
冉斯年幽幽地说:“那么打碎的那些盘碗呢?你在你所谓的梦里有没有去确认一下是不是你家的那些旧货?”
胡超哑口无言,显然,他自认为的梦里,是不会去注意那种细节的。
“其实胡大盛要做的准备工作很简单,他只要事先观察一阵子胡超,了解他每晚醉酒入睡后容易被声音吵醒,进入半梦半醒的糊涂状态,就可以实施他的‘造梦’计划了,”冉斯年按照步骤详细解释,“首先,胡大盛先在城里的宠物店找来一只跟栋梁村那只黄白花流浪猫花色大小相近的猫,为他之后‘造梦’做准备。”
“等一下,”瞿子冲打断了冉斯年,“斯年,你凭什么认定胡大盛养了一只猫,还是在工厂的仓库里?”
“我之所以断定胡大盛在仓库里养了猫,并不是凭空推断,而是我昨天去胡大盛工作的仓库查看后得出的结论。我在仓库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撮黄色的绒毛……”
“仅凭是黄色的绒毛就断定是猫毛吗?”瞿子冲这一次并没有像以往一样那样配合冉斯年,他似乎是带着一股火气,不知道该往哪里发一样,也不顾场合,就直接用生硬的口吻提出自己的疑问。
冉斯年倒是不介意瞿子冲的态度不算和善,自信答道:“自然不可能仅凭是黄色绒毛就断定是猫毛,这一小团黄色绒毛,准确来说是黄白相间的绒毛是浸泡在某种液体之中的,当然,时隔这么久,那液体已经干涸,只不过,在绒毛附近留下了一圈污渍的痕迹。我小的时候,家里曾经养过宠物猫。猫这种生物天性就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梳理全身的毛,这就导致会有很多毛被它吃进肚子,可是猫毛又是无法消化的,所以猫就需要吐毛球,通过呕吐的方式把胃里的毛给吐出来。仓库角落的痕迹就是那只被养在那里的猫吐毛球的痕迹,如果瞿队愿意的话,可以找技术科的人去取证,不过现在看来,那应该是多此一举的。”
瞿子冲见冉斯年如此笃信,也就不再多说,反正现在胡大盛已经认罪,去验证他是不是真的在仓库里养了一只猫,的确是多此一举。
冉斯年见瞿子冲不再有什么异议,便继续解释:“他把这只猫偷偷地养在打工的工厂仓库里。仓库那个环境的确适合他藏一只猫,一来,白天的时候工厂会发出不小的噪音,可以掩盖猫叫声,来往于仓库的工人也只是忙着干活,不会注意到仓库被掩藏的角落里还有一只猫笼子和一只猫;二来,工人下班后,厂子里也就只有几个值班人员,就算偶尔听到猫叫,也会以为是附近的流浪猫。不过我想,胡大盛在仓库里偷偷养那只猫也应该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时间久了难免不被发现。其次,胡大盛再准备一些新的或者是旧的盘碗。在他选择好的日子里,给那只道具猫打上一针让它昏睡过去,塞进背包乘车回栋梁村,趁胡超昏睡后,把自家那些盘碗替换掉,然后放出那只猫,让饥肠辘辘的猫在厨房里上蹿下跳地找食物。而胡大盛自己,早就换上了一身黑衣,躲在了厨房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等待着盘碗打碎的声音吵醒里屋熟睡的胡超。”
“然后,一切就像是胡大盛计划的一样,胡超被声音吵醒,来到厨房看个究竟,结果迷迷糊糊中,他就看到了黑影虐杀那只猫?”饶佩儿狠狠剜了胡大盛一眼,为那只可怜的猫不值。
“是的,以防胡超打开厨房的灯,胡大盛事先也一定拧松了灯泡,因为一旦胡超看清楚眼前的一切,就会发现黑影其实就是胡大盛,那只猫只是大小花色像村里的流浪猫,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还有地上盘碗的碎片,也根本不是他家那些破旧的盘碗。”冉斯年说话时一直直视胡超的眼,胡超眼里的坚定倔强已经渐渐消失,显然,他开始动摇,开始意识到,冉斯年的说法有可能是真的。
范骁对胡大盛刮目相看,继续冉斯年的分析,说道:“然后胡大盛再出其不意,打晕迷迷糊糊的胡超,把他弄回床上继续昏睡。反正胡超醉酒后的症状也有头疼这一项,所以自己被打晕后的头痛根本引不起他的注意。胡超昏睡后,胡大盛赶忙收拾战场,清扫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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