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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最让人惊讶的是,第三支和第四支箭是同时射出的,分别从牛头的左眼眶和右眼眶穿过,这样的射技,其速度和精度已达极限。我虽然早就知道他厉害,但此刻的表演还是让我吃惊不小,李广再生,也不过如此。
比赛结果,哲列当然是第一名,而我则是第四名。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但颁奖的程序还是有的。奖品是手工锻造的“折刀”,金色的刀身上面绘着龙纹,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给哲列颁奖的人是查亚。她的神情是欣赏,也是祝贺。我忽然有一种想法,我要是哲列该多好。
“自古宝刀赠英雄,而英雄配美人!”
我侧头一看,是尼玛。他并没有穿宽大的藏袍,而是一件短袄,显得精干利索。身后则旦也一副戎装,头上套了白色的马套,马鞍也明显是新换的,看来他是想在赛马场上好好表演一番。
“在我们卡当,以前只有最勇猛的勇士才能配得起圣女。虽然现在崇尚自由恋爱,但要得到大家的祝福,必须得拿出一番本事来,要不然就名不正、言不顺。”
尼玛是在告诉我一个信息,英雄和美女的结合自古都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相反,要是美女配给了一个无能的人,只能带来讽刺。就像武大郎和潘金莲一样,人们在骂潘金莲的同时,其实也在变相诉说着武大郎的无能。
我不是武大郎,查亚也不是潘金莲。但摆在面前的是,我和查亚目前还无法对等。
“女人是天生天养,男人自力更生。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所以,谯羽,你得努力!”
尼玛拍了拍我的肩膀。而我只得苦笑,我是英雄吗?
“喂,你们在说什么,神神秘秘的?”
查亚背着手,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如果我们在说你,你相信吗?”
查亚听了尼玛的话,脸稍稍转红,语气变得有些娇嗔。
“怎么可能,我有什么好说的?”
“对了,尼玛哥哥,你要去赛马吗?”
“当然啊,我还想让卡当圣女给我颁奖呢。”
尼玛说完,做了个查亚颁奖的动作,引来了查亚的笑声。
“尼玛哥哥越来越会开玩笑了。对了,阿妈给你介绍的女朋友怎么样了?”
“这不在那呢!”
我们顺着尼玛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孩,个子很高,虽然不是倾国容貌,但气质天成。
“她说待会儿要看我比赛,这第一印象得留好啊。所以我得去准备准备。”
尼玛说完,面露笑容,牵着“则旦”走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发现他也有可爱的时候。可他有资本可以显摆,我呢?难道我也要去赛马,可我这技术,能胜任吗?
“我也去试试!”
我最终还是下了决定,就当是考验自己了。
如果说射箭带来的是窒息,那么赛马带来的就是张扬。二者在草原文化中一弛一张,在丰富草原文化的同时,也让草原男儿更好地传承了好战的秉性。
赛马的比赛规则很简单,一共八圈,每圈一公里,一共八公里,谁先到达终点谁就是胜者。这里面呼声最高的当然是哲列,他那黄头大马膘肥体壮,筋骨强劲,一看就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和他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是黑子还没见过世面,两只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划拉。
“小羽,加油!”
马上的尼玛给我送了一份鼓励。加上身边的梁成,让我信心增强了几分。赛马也靠战术,有队友的帮忙,赢得比赛的概率就大很多。
喧嚣的人群中我没看到查亚的身影。我相信,她此刻正在某一角落看着我。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胆气又增加了几分,我绝不能让她失望。
“出发!”
一声号响,我就觉得我的胸膛烫如烈火。黑子也一样,怒吼一声,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赛马和田径上的赛跑是一样的,这里面也有个很核心的问题,如何分配好体力,掌握好速度。一个好的骑手,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统筹分配,这是尼玛教我的。他原话虽然没有这么有条理,但意思却也差不多。他毕竟参加过好几届的赛马节,虽然都是铩羽而归,但心得自是积累不少。
第一圈的时候,我在大部队的中部,到了第二圈,我就冲入了第一梯队。最大的热门哲列则是一马当先,甩下了第二名好大一截。来到第四圈的时候,第一梯队就精简了很多,哲列、尼玛还有四名年轻的选手,再后来就是我了。
轮到第六圈的时候,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尼玛被哲列甩掉了,他落到了我的后面,而梁成早就看不到身影了,不知道落在哪个梯队里。于是第一梯队就剩下了三个人,我,哲列,还有我前面的黑大个。
“羽,加油!”
是查亚,我终于看到她了。她站在白龙的背上,正挥舞着白色的丝帕呐喊。可能是受了她的感染,我豪气顿壮,狠夹黑子马腹,黑子闷哼一声,速度加快了,很快就超过了第二个人,来到了哲列的身后。激动中,我已听不清周围的呐喊,我只有一个信念,超过哲列,那个神话般的人物。但哲列就是哲列,我和他的距离就差一步,但就是没法超越。
转眼就来到最后一圈,我看到前面的红丝带,仿佛感觉查亚在前面招手,禁不住手中的鞭子变频繁了。黑子像已经陷入疯狂,居然在不停地加速。而哲列的马显然已经没了那份冲刺的力量,他只得眼睁睁看着我慢慢超越他。但就在这个时候,黑子不知为什么,竟然疯了似的朝临时设置的护栏冲去。我没想到眼前这个局面,观众也没想到,四散奔逃。我想勒马让黑子停下来但黑子根本就不听我指令,“砰”的一声将护栏撞碎,又继续向前疯跑。
我已是第二次遇到眼前的局面,但这一次要比第一次危险得多。因为第一次黑子起码有意识,它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现在,黑子明显已经处在疯癫的状态,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个时候我已经管不了这是为什么,我只想让黑子停下来。但无论我怎么勒紧缰绳,都没有用,黑子一如既往。我想跳马逃生,但是黑子速度太快。要是莽撞跳马,我很可能落下残疾,严重的话,性命都会不保。
第一次是害怕,这一次我却尝到了恐惧的滋味,因为我前面不远就是月亮湖。不会游泳的我,就感觉前面是死神,在静悄悄地等着我。
“二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二十米,十米……”
我脑袋正纠结着要不要跳马的时候,我就感觉一身冰凉,黑子已经把我带进了水中。我张口呼叫,水一下就涌进了我的喉咙,将我的嘴满满堵住,恍然间,我就感觉死神摸到了我身边。
“我叫你不要偷仙桃你不听。有些事情是不能强求的!”
我不知道是谁在耳朵边述说,但我确定那是对我说的话。
那是一张淡雅的素脸,因为焦急,有些变形,头发有些零乱。熟悉,抑或是陌生?她看起来像天使,因为洁白如雪。
“醒了!”
喉咙一阵难受,一口水穿嘴而出。
“没事了,没事了!”
她手舞足蹈,焦急的脸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欣喜。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她是那么的美,没有一点瑕疵,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足可倾人国。
“博美人一笑,戏天下又当如何?”
周幽王算是懂得美的极致。
“谯羽,怎么样,没事吧?”
“是啊,没伤着吧?”
尼玛和格桑一脸急色。
“没事,就是有些口渴,多喝了几口水。”我的戏谑,换来了尼玛浅浅的责怪。
“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你刚才可把我和格桑吓坏了,还好我们赶过来及时,要不然就危险了。可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得问黑子了。”
我们把眼光转向湖水里,黑子已经漂浮在水上,显然已经没了气息。将黑子拉上岸后,我发现黑子的全身发赤,青筋暴出,特别是它的眼睛,竟然是红色,连原本黑色的瞳孔都变成了红色。
“它死时一定很痛苦。你看它的嘴角。”
顺着查亚的指点,我看到黑子的牙齿已经全部碎裂。
“黑子,你受苦了。”
“黑子比赛前是不是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
梁成的话提醒了我。比赛前一个年轻人向我推销药,据他说可以让马跑得更快,我没多考虑,就买了几颗,喂给了黑子。本来按照买药人的意思,马一次只能吃一颗,但我求胜心切,我给黑子一下就喂了三颗。
“哦,你说的是用桑紫草制成的药。这种药的确对提神有帮助,但是吃得过多很容易中毒,让神经产生幻觉。我们一般都不会用它。”
“看来是我害死了黑子。”
“算了,现在后悔也晚了。我们把它埋了吧。”
梁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神,点了点头。
我从赛马场借来铁锹,和尼玛在草丛中挖了一个坑,将黑子埋了。
“我们给它立个碑吧!”
查亚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我把木板插进土里,然后拿出小藏刀,在木板上刻下了八个字:
“羌塘烈风黑子之墓”。
安葬完毕,我久久凝视那隆起的土堆,心里很不是滋味。黑子它暴烈,还任性,但却忠诚,能懂我。它就像我的知己,没有人说话的时候,我更倾向于把它当成朋友,当成一个任我倾诉的对象。而如今,对于黑子,我只能回忆,在回忆中去想象,想象奔驰、想象那漫天退却的碧云……
也许,我不该去争输赢。
回到卡当,我无法原谅自己的过失。晚上是整晚的失眠,黑子的身影老是在我面前晃。白天的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在马圈旁边一蹲就是半天,虽不至于形同枯槁,但也丢了一魂三魄了。我怎么都忘不掉黑子那双红色的眼睛。
藏历年很快就过去了,而卡当也恢复了平静。牧民们在风雪的肆虐下,都极少出门。查亚因为要参加最后一学期的实习,所以得离开卡当,回到香港。我们注定得分开一阵子。
想想,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离别,朋友、亲戚、老师、同学,有多少离别了还能留在记忆中?我们在习惯,也在无奈。
查亚走的那天风特别大,天际被一片黄色笼罩。
“别再伤心了,黑子去了就去了。”
“嗯。”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只是在敷衍。虽然我和黑子待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在卡当,它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发现我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潇洒,内心其实很脆弱的一个人。
“我走了。记得想我哦!”
查亚钻进了汽车。她轻松的脸上还是笑颜如花,可我却办不到。
汽车向前启动了,可刚走了五六米,又退了回来。查亚伸出头,递给了我一个白皮药膏。
“黑人,这是我自己琢磨的冻疮膏,用藏药和中药搭配而成。你拿着试试,每天早晚两次。记住哦,早晚两次。”
我从查亚手里接过膏药,很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汽车启动了,这次没有再往回倒。看着漫天被风吹起的黄沙,我发现查亚需要人疼,需要人爱,而那个人不是英雄,也不是豪门子弟,那个人是我。
我不能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付出。
“想追就追,晚了就来不及了。”
尼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我从他手里拿过缰绳,然后骑上了马背。
“驾!”
一声鞭响,则旦撕裂了黄色的沙雾,狂奔而去。
用原始的交通工具追现代汽车,我知道有些荒谬。但我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
二十分钟过去了,奔驰在草原上的汽车终于被我赶上了,查亚从车内伸出了头。
“黑人,你干什么?”
“不用紧张,我送你一程!”
“送我!”
从查亚脸上我看到了笑容,真正的笑容。也许,那就是幸福。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卓玛拉,你有一个花的笑容,美丽姑娘卓玛拉……”
奔跑中,我哼起了那首“卓玛”。司机仿佛明白了什么,竟然把车速降了下来。于是草原就出现了一抹奇怪的风景,一马一车并排奔驰在黄色的草原上,它们是那么的不和谐,但又是那么的默契。
回到所里,尼玛足足看了我一分钟,然后笑笑,摇着头走进了办公室。
在爱情的国度里,永远没有对错,也没有输赢,更没有该与不该!
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春天;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这世界还有春天。二月过去了,紧接着三月,然后是四月、五月,直到“青年节”过去,我才发现卡当有了些变化。草地开始长出了新芽,北风也不再那么横行无忌,变得乖顺很多。
所里这个时候也传来了好消息。地区给我们所里配发了一台警车,还从地区上招来了一个司机,同时担任所里的协管。他叫安多旺堆,年纪只有十六岁,只念过小学,脸庞泛红,一副憨实的样子。
我问安多:“你最远去过哪里?”
安多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说道:
“拉萨。最远我就到过拉萨。”
“那你想不想去内地?”
安多一个劲地点头。
“想,我想去北京,想去故宫。我听说故宫比我们布达拉宫还大。”
“我们布达拉宫已经很大了,那故宫得多大啊!”
安多望着湛蓝的天空,他仿佛在自我想象。
“很大,很大……”
我虽然也没去过故宫,但我至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故宫的信息。而安多呢,我怕他还不会上互联网吧。
安多不会汉语,我和他交流全是藏语。虽然我的藏语不是很专业,但通过几个月的耳濡目染,日常对话对于我来说已经没了问题。
三个人的天空到底要比两个人的天空绚烂。自从安多来到所里后,烧饭、扫地、喂马这类粗活就被他抢了。我每次想帮忙,都遭到无情的拒绝,于是我只得和尼玛没事下下象棋,象棋是我教的尼玛。所里的生活实在无趣,没有电视,更别说电脑了,仅有的电器就是电话、电筒,这都是供电局干的好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两百天都是处在停电状态。我不得不找来了中国最古老的竞技游戏。
“将军!”
“马后炮,没救了。”
我的得意扬扬,换来的是尼玛的愁眉苦脸。
“怎么又是马后炮?你是不是换子了?”
“怎么可能,我什么时候耍过赖?快点,‘雪域’拿过来。”
尼玛不得不掏出了崭新的“雪域”。我毫不客气地装在了兜里。在卡当没别的事可做的时候,抽一支“雪域”绝对是上选,迷离的烟雾总能把灵魂带出很远。
我不知道我已经赢了尼玛多少包“雪域”,反正我抽的几乎就是他提供的。我掌握的策略一般是六局三胜制,我赢三局,尼玛赢两局,然后和一局。好像这个赢率很小,但回数多了,数量就不一般了,同时还不至于让尼玛产生绝望,这就叫作“请君入瓮”。其实这样做我多少还是有些良心不安,但卡当的乐趣本来就不多,能找一个是一个,我也只有对不起老实的所长了。
“开饭了!”
厨房传来了安多的声音。我则一溜烟地出了房间,留下尼玛,一副完全不甘的模样。他肯定又在咬牙切齿地准备报仇。
番茄蛋汤,青椒肉丝,清炒小白菜,土豆片炒肉,这些全是我教给安多的小菜。无论从成色还是味道上,都已经超过我很多倍。
“安多,你这菜炒得越来越好吃了。”
尼玛夹了满满的一筷子菜,刚才不服的表情在他脸上完全消失了。尼玛还是善于转移注意力的。
安多听了尼玛的夸奖,腼腆地笑道:
“哪里,都是羽哥教得好。”
我教得好?我就带安多下了一次厨房,是他自己无师自通。但把功劳归功于我,我倒不好意思了。
吃到中途,尼玛抬起头对我说道:
“迦玛村的索旺多吉家生了孩子。明天你去核实一下,把上户手续办了。”
“嗯。”
我点了点头。
第二天,草草吃了早饭,我就骑着则旦向卡沙村走去。
约莫过了一小时,我来到了央松错。和去年的寂寥有些不同,现在的湖边已是青青草香。无名黄花孑立其间,引来了一只又一只的蝴蝶翩翩起舞。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远处的雪山、飘散的白云,毫无遗漏地描绘着岸边的小草,就像一副魔镜,把大自然分成了对等的两半。这里虽然没有九寨沟的旖旎,但其明净、淡雅是九寨沟、黄龙所不及的。站立在湖边,满眼全是如诗画境,温婉的阳光倾洒在身上,痒痒的,仿若在一座天然的浴场,接受着心灵的沐浴,任谁都不能去忽略这自然的温情。
央松错在当地的意思是“仙女的眼睛”,正如其意,只有仙女的眼眸才能如此超尘脱俗,清丽雅致。可惜,查亚没在这里,她的舞姿永远是央松错的一道最美的风景线。缺了她,就像一幅水墨山水画里缺了一名垂钓者,总少了些人间的味道。
办好登记手续,从索旺多吉家往回走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经过查亚家门口的时候,刚好碰见阿妈从屋里出来。她把我热情地叫到家里,泡上了甜茶。
“小羽!又下乡办事?”
在卡当待了半年,我已经爱上喝甜茶,尤其是阿妈泡的甜茶。甜茶也称奶茶,将红茶放入壶水中熬成深褐色,滤除茶渣,倒些开水稀释;待清淡适中,再加入鲜奶、白糖以及少量的食盐,在水壶中拌匀,出来后就是甜茶了。它的味道甜中带香,回味感十足。
我满满地喝了一口甜茶,说道:
“是啊,索旺多吉家里生了双胞胎。我是下乡办户口手续的。”
“双胞胎,那可是好事啊。我前几天看到拉珍的肚子那么大,我就猜,肯定不止一个,没想到,还被我猜着了。对了,今天天已经晚了,你也回不去了,要不就在我家住吧,明天再回去。”
“这……”
我还在犹豫,却被阿妈打断了。
“这什么这,就这样说定了。你好久没吃阿妈给你做的饭了,今天得多吃点。”
“我还得马上去赶牛羊入圈,你先在家里休息吧,晚上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阿妈说完,就急匆匆地走出了门,我赶忙跟了上去。
“阿妈,我也和你一起去,看有什么帮得上忙的。”
阿妈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
一个女人操持一个家的确是不容易,不说其他的琐事,单是养好几百头牲畜就让人够头痛了。牲畜毕竟不是人那么容易交流,还好阿妈有“朵煞”。“朵煞”是那条藏獒,几百头牲畜的管家就是它。我和查亚母亲到草场的时候,它大摇大摆地在羊群周围巡视着。它高昂着头,眼神凌厉,举手投足间俨然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看到我们的到来,它兴冲冲地跑了过来,和我亲热起来,看来它已经把我当成了熟人。
“我们‘朵煞’今年已经十岁了,是查亚他父亲在世时养的。查亚和格桑都长大了,他也老了,老了!”
阿妈语气有些悲凉。她不像是在说藏獒,仿佛是在说自己,沧桑的容颜下,的确春华不再。
“阿妈,你一个人也挺不容易。不但要抚养格桑和查亚长大成人,而且还要喂养这么多的牛羊。”
“生活嘛,就是这样。但愿菩萨保佑,她们都能开开心心地生活。”
我叹了一口气,颇有些深沉地说道:“开开心心地生活!看似简单却是最难!”
阿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说道:“小羽,怎么没听你说起过你的家人?你家里?”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不瞒阿妈,我母亲已经过世了。我和父亲的感情不是很好。我现在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所以,我很少提及家里的人和事。”
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自己的家事。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是阿妈慈祥的面容感染了我,我潜意识把她当成了亲人。
“多可怜的孩子!”
阿妈摸了摸我的头。她的手很粗糙,但落在头上,流动的却是一股暖流。
从草场回来,阿妈特意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里面不再只是羊肉和牛肉。值得一提的是足玛米饭。它是藏族传统宴席食品,用足玛、大米、酥油熬制而成,足玛是藏语,为青藏高原野生植物蕨麻的一种,俗称“人参果”,形如花生仁,春秋可挖。足玛米饭的味道油而不腻,香浓可口,一点也不逊于内地用猪油熬煮的糯米饭。
“小羽,怎么样,饭好吃吗?”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吃,阿妈的手艺还是那么棒。”
听到我的肯定,阿妈满意地笑了。
“好吃就行。以后要经常来家里,阿妈专门给你做好吃的。”
“好,我一定。”
我又夹了一筷子的牛肉,放进了嘴里。不是我贪吃,实在是安多做的菜跟阿妈一比,那就是天上地下。
“小羽,你说你和你父亲关系不好,那是怎么回事?”
“这……”
说到父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复杂。他是我最亲的人,却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
“看来你有难处,阿妈就不问了。阿妈也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亲人永远是亲人,我们藏族人有句俗语,就算所有人放弃了你,最后一个陪在你身边的一定是你的亲人。你父亲终要老去,他也需要人照顾。我想哪个人都不希望和自己儿女对立一辈子,你父亲也一样。”
听了阿妈的话,我沉思良久,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看法,但她的话还是在我心里掀起了波澜。的确,父亲始终是父亲,不管他怎么对待我的母亲,他还是我父亲。这个事实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这就是我的悲哀,我没办法选择我的出生。
晚上休息的时候,阿妈把我安排在了查亚的房间。查亚的房间和一般藏家女孩不同,房间里的陈设装饰既沿袭了传统的藏式风格,带着明显的宗教特征,又有浓烈的现代感,充分体现了现代女孩的细腻、知性。这样看起来很矛盾,但实质却不然。可能是查亚将现代元素和宗教元素结合得很好,保守中带着几分开放,所以,她的房间带给人的不是单一的感觉,而是一种兼容并蓄。房间里最醒目的是一张“唐卡”,宽阔的草原上,奔驰着一匹黑色骏马,骏马上的人身着蓝白色的藏袍。他背着身,手中的马鞭高高扬起,一种强烈的动感呼之欲出。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我想,这应该就是查亚的父亲。
唐卡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形式,内容涉及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因为绘制原料都是天然配制,且工序复杂,对绘制者的技法要求相当高,所以极其珍贵。这几年唐卡在市场上是风生水起,大有超过藏獒之势。它的年代越久远,其经济价值越高,有的甚至可以拍出天价。
在唐卡前站立了一会儿,我把目光瞄向了书桌上的一个相册。我打开相册,里面大多数是查亚的照片。一页页的过往,查亚呈现出来的永远是最自然的笑容,她永远是那么的乐观、纯真。情绪是能传染的,查亚的照片看多了,我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眼眶。最让人惊讶的是,第三支和第四支箭是同时射出的,分别从牛头的左眼眶和右眼眶穿过,这样的射技,其速度和精度已达极限。我虽然早就知道他厉害,但此刻的表演还是让我吃惊不小,李广再生,也不过如此。
比赛结果,哲列当然是第一名,而我则是第四名。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但颁奖的程序还是有的。奖品是手工锻造的“折刀”,金色的刀身上面绘着龙纹,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给哲列颁奖的人是查亚。她的神情是欣赏,也是祝贺。我忽然有一种想法,我要是哲列该多好。
“自古宝刀赠英雄,而英雄配美人!”
我侧头一看,是尼玛。他并没有穿宽大的藏袍,而是一件短袄,显得精干利索。身后则旦也一副戎装,头上套了白色的马套,马鞍也明显是新换的,看来他是想在赛马场上好好表演一番。
“在我们卡当,以前只有最勇猛的勇士才能配得起圣女。虽然现在崇尚自由恋爱,但要得到大家的祝福,必须得拿出一番本事来,要不然就名不正、言不顺。”
尼玛是在告诉我一个信息,英雄和美女的结合自古都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相反,要是美女配给了一个无能的人,只能带来讽刺。就像武大郎和潘金莲一样,人们在骂潘金莲的同时,其实也在变相诉说着武大郎的无能。
我不是武大郎,查亚也不是潘金莲。但摆在面前的是,我和查亚目前还无法对等。
“女人是天生天养,男人自力更生。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所以,谯羽,你得努力!”
尼玛拍了拍我的肩膀。而我只得苦笑,我是英雄吗?
“喂,你们在说什么,神神秘秘的?”
查亚背着手,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如果我们在说你,你相信吗?”
查亚听了尼玛的话,脸稍稍转红,语气变得有些娇嗔。
“怎么可能,我有什么好说的?”
“对了,尼玛哥哥,你要去赛马吗?”
“当然啊,我还想让卡当圣女给我颁奖呢。”
尼玛说完,做了个查亚颁奖的动作,引来了查亚的笑声。
“尼玛哥哥越来越会开玩笑了。对了,阿妈给你介绍的女朋友怎么样了?”
“这不在那呢!”
我们顺着尼玛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孩,个子很高,虽然不是倾国容貌,但气质天成。
“她说待会儿要看我比赛,这第一印象得留好啊。所以我得去准备准备。”
尼玛说完,面露笑容,牵着“则旦”走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发现他也有可爱的时候。可他有资本可以显摆,我呢?难道我也要去赛马,可我这技术,能胜任吗?
“我也去试试!”
我最终还是下了决定,就当是考验自己了。
如果说射箭带来的是窒息,那么赛马带来的就是张扬。二者在草原文化中一弛一张,在丰富草原文化的同时,也让草原男儿更好地传承了好战的秉性。
赛马的比赛规则很简单,一共八圈,每圈一公里,一共八公里,谁先到达终点谁就是胜者。这里面呼声最高的当然是哲列,他那黄头大马膘肥体壮,筋骨强劲,一看就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和他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是黑子还没见过世面,两只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划拉。
“小羽,加油!”
马上的尼玛给我送了一份鼓励。加上身边的梁成,让我信心增强了几分。赛马也靠战术,有队友的帮忙,赢得比赛的概率就大很多。
喧嚣的人群中我没看到查亚的身影。我相信,她此刻正在某一角落看着我。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胆气又增加了几分,我绝不能让她失望。
“出发!”
一声号响,我就觉得我的胸膛烫如烈火。黑子也一样,怒吼一声,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赛马和田径上的赛跑是一样的,这里面也有个很核心的问题,如何分配好体力,掌握好速度。一个好的骑手,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统筹分配,这是尼玛教我的。他原话虽然没有这么有条理,但意思却也差不多。他毕竟参加过好几届的赛马节,虽然都是铩羽而归,但心得自是积累不少。
第一圈的时候,我在大部队的中部,到了第二圈,我就冲入了第一梯队。最大的热门哲列则是一马当先,甩下了第二名好大一截。来到第四圈的时候,第一梯队就精简了很多,哲列、尼玛还有四名年轻的选手,再后来就是我了。
轮到第六圈的时候,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尼玛被哲列甩掉了,他落到了我的后面,而梁成早就看不到身影了,不知道落在哪个梯队里。于是第一梯队就剩下了三个人,我,哲列,还有我前面的黑大个。
“羽,加油!”
是查亚,我终于看到她了。她站在白龙的背上,正挥舞着白色的丝帕呐喊。可能是受了她的感染,我豪气顿壮,狠夹黑子马腹,黑子闷哼一声,速度加快了,很快就超过了第二个人,来到了哲列的身后。激动中,我已听不清周围的呐喊,我只有一个信念,超过哲列,那个神话般的人物。但哲列就是哲列,我和他的距离就差一步,但就是没法超越。
转眼就来到最后一圈,我看到前面的红丝带,仿佛感觉查亚在前面招手,禁不住手中的鞭子变频繁了。黑子像已经陷入疯狂,居然在不停地加速。而哲列的马显然已经没了那份冲刺的力量,他只得眼睁睁看着我慢慢超越他。但就在这个时候,黑子不知为什么,竟然疯了似的朝临时设置的护栏冲去。我没想到眼前这个局面,观众也没想到,四散奔逃。我想勒马让黑子停下来但黑子根本就不听我指令,“砰”的一声将护栏撞碎,又继续向前疯跑。
我已是第二次遇到眼前的局面,但这一次要比第一次危险得多。因为第一次黑子起码有意识,它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现在,黑子明显已经处在疯癫的状态,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个时候我已经管不了这是为什么,我只想让黑子停下来。但无论我怎么勒紧缰绳,都没有用,黑子一如既往。我想跳马逃生,但是黑子速度太快。要是莽撞跳马,我很可能落下残疾,严重的话,性命都会不保。
第一次是害怕,这一次我却尝到了恐惧的滋味,因为我前面不远就是月亮湖。不会游泳的我,就感觉前面是死神,在静悄悄地等着我。
“二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二十米,十米……”
我脑袋正纠结着要不要跳马的时候,我就感觉一身冰凉,黑子已经把我带进了水中。我张口呼叫,水一下就涌进了我的喉咙,将我的嘴满满堵住,恍然间,我就感觉死神摸到了我身边。
“我叫你不要偷仙桃你不听。有些事情是不能强求的!”
我不知道是谁在耳朵边述说,但我确定那是对我说的话。
那是一张淡雅的素脸,因为焦急,有些变形,头发有些零乱。熟悉,抑或是陌生?她看起来像天使,因为洁白如雪。
“醒了!”
喉咙一阵难受,一口水穿嘴而出。
“没事了,没事了!”
她手舞足蹈,焦急的脸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欣喜。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她是那么的美,没有一点瑕疵,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足可倾人国。
“博美人一笑,戏天下又当如何?”
周幽王算是懂得美的极致。
“谯羽,怎么样,没事吧?”
“是啊,没伤着吧?”
尼玛和格桑一脸急色。
“没事,就是有些口渴,多喝了几口水。”我的戏谑,换来了尼玛浅浅的责怪。
“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你刚才可把我和格桑吓坏了,还好我们赶过来及时,要不然就危险了。可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得问黑子了。”
我们把眼光转向湖水里,黑子已经漂浮在水上,显然已经没了气息。将黑子拉上岸后,我发现黑子的全身发赤,青筋暴出,特别是它的眼睛,竟然是红色,连原本黑色的瞳孔都变成了红色。
“它死时一定很痛苦。你看它的嘴角。”
顺着查亚的指点,我看到黑子的牙齿已经全部碎裂。
“黑子,你受苦了。”
“黑子比赛前是不是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
梁成的话提醒了我。比赛前一个年轻人向我推销药,据他说可以让马跑得更快,我没多考虑,就买了几颗,喂给了黑子。本来按照买药人的意思,马一次只能吃一颗,但我求胜心切,我给黑子一下就喂了三颗。
“哦,你说的是用桑紫草制成的药。这种药的确对提神有帮助,但是吃得过多很容易中毒,让神经产生幻觉。我们一般都不会用它。”
“看来是我害死了黑子。”
“算了,现在后悔也晚了。我们把它埋了吧。”
梁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神,点了点头。
我从赛马场借来铁锹,和尼玛在草丛中挖了一个坑,将黑子埋了。
“我们给它立个碑吧!”
查亚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我把木板插进土里,然后拿出小藏刀,在木板上刻下了八个字:
“羌塘烈风黑子之墓”。
安葬完毕,我久久凝视那隆起的土堆,心里很不是滋味。黑子它暴烈,还任性,但却忠诚,能懂我。它就像我的知己,没有人说话的时候,我更倾向于把它当成朋友,当成一个任我倾诉的对象。而如今,对于黑子,我只能回忆,在回忆中去想象,想象奔驰、想象那漫天退却的碧云……
也许,我不该去争输赢。
回到卡当,我无法原谅自己的过失。晚上是整晚的失眠,黑子的身影老是在我面前晃。白天的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在马圈旁边一蹲就是半天,虽不至于形同枯槁,但也丢了一魂三魄了。我怎么都忘不掉黑子那双红色的眼睛。
藏历年很快就过去了,而卡当也恢复了平静。牧民们在风雪的肆虐下,都极少出门。查亚因为要参加最后一学期的实习,所以得离开卡当,回到香港。我们注定得分开一阵子。
想想,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离别,朋友、亲戚、老师、同学,有多少离别了还能留在记忆中?我们在习惯,也在无奈。
查亚走的那天风特别大,天际被一片黄色笼罩。
“别再伤心了,黑子去了就去了。”
“嗯。”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只是在敷衍。虽然我和黑子待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在卡当,它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发现我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潇洒,内心其实很脆弱的一个人。
“我走了。记得想我哦!”
查亚钻进了汽车。她轻松的脸上还是笑颜如花,可我却办不到。
汽车向前启动了,可刚走了五六米,又退了回来。查亚伸出头,递给了我一个白皮药膏。
“黑人,这是我自己琢磨的冻疮膏,用藏药和中药搭配而成。你拿着试试,每天早晚两次。记住哦,早晚两次。”
我从查亚手里接过膏药,很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汽车启动了,这次没有再往回倒。看着漫天被风吹起的黄沙,我发现查亚需要人疼,需要人爱,而那个人不是英雄,也不是豪门子弟,那个人是我。
我不能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付出。
“想追就追,晚了就来不及了。”
尼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我从他手里拿过缰绳,然后骑上了马背。
“驾!”
一声鞭响,则旦撕裂了黄色的沙雾,狂奔而去。
用原始的交通工具追现代汽车,我知道有些荒谬。但我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
二十分钟过去了,奔驰在草原上的汽车终于被我赶上了,查亚从车内伸出了头。
“黑人,你干什么?”
“不用紧张,我送你一程!”
“送我!”
从查亚脸上我看到了笑容,真正的笑容。也许,那就是幸福。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卓玛拉,你有一个花的笑容,美丽姑娘卓玛拉……”
奔跑中,我哼起了那首“卓玛”。司机仿佛明白了什么,竟然把车速降了下来。于是草原就出现了一抹奇怪的风景,一马一车并排奔驰在黄色的草原上,它们是那么的不和谐,但又是那么的默契。
回到所里,尼玛足足看了我一分钟,然后笑笑,摇着头走进了办公室。
在爱情的国度里,永远没有对错,也没有输赢,更没有该与不该!
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春天;卡当的冬天很长,长得让人感觉不到这世界还有春天。二月过去了,紧接着三月,然后是四月、五月,直到“青年节”过去,我才发现卡当有了些变化。草地开始长出了新芽,北风也不再那么横行无忌,变得乖顺很多。
所里这个时候也传来了好消息。地区给我们所里配发了一台警车,还从地区上招来了一个司机,同时担任所里的协管。他叫安多旺堆,年纪只有十六岁,只念过小学,脸庞泛红,一副憨实的样子。
我问安多:“你最远去过哪里?”
安多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说道:
“拉萨。最远我就到过拉萨。”
“那你想不想去内地?”
安多一个劲地点头。
“想,我想去北京,想去故宫。我听说故宫比我们布达拉宫还大。”
“我们布达拉宫已经很大了,那故宫得多大啊!”
安多望着湛蓝的天空,他仿佛在自我想象。
“很大,很大……”
我虽然也没去过故宫,但我至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故宫的信息。而安多呢,我怕他还不会上互联网吧。
安多不会汉语,我和他交流全是藏语。虽然我的藏语不是很专业,但通过几个月的耳濡目染,日常对话对于我来说已经没了问题。
三个人的天空到底要比两个人的天空绚烂。自从安多来到所里后,烧饭、扫地、喂马这类粗活就被他抢了。我每次想帮忙,都遭到无情的拒绝,于是我只得和尼玛没事下下象棋,象棋是我教的尼玛。所里的生活实在无趣,没有电视,更别说电脑了,仅有的电器就是电话、电筒,这都是供电局干的好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两百天都是处在停电状态。我不得不找来了中国最古老的竞技游戏。
“将军!”
“马后炮,没救了。”
我的得意扬扬,换来的是尼玛的愁眉苦脸。
“怎么又是马后炮?你是不是换子了?”
“怎么可能,我什么时候耍过赖?快点,‘雪域’拿过来。”
尼玛不得不掏出了崭新的“雪域”。我毫不客气地装在了兜里。在卡当没别的事可做的时候,抽一支“雪域”绝对是上选,迷离的烟雾总能把灵魂带出很远。
我不知道我已经赢了尼玛多少包“雪域”,反正我抽的几乎就是他提供的。我掌握的策略一般是六局三胜制,我赢三局,尼玛赢两局,然后和一局。好像这个赢率很小,但回数多了,数量就不一般了,同时还不至于让尼玛产生绝望,这就叫作“请君入瓮”。其实这样做我多少还是有些良心不安,但卡当的乐趣本来就不多,能找一个是一个,我也只有对不起老实的所长了。
“开饭了!”
厨房传来了安多的声音。我则一溜烟地出了房间,留下尼玛,一副完全不甘的模样。他肯定又在咬牙切齿地准备报仇。
番茄蛋汤,青椒肉丝,清炒小白菜,土豆片炒肉,这些全是我教给安多的小菜。无论从成色还是味道上,都已经超过我很多倍。
“安多,你这菜炒得越来越好吃了。”
尼玛夹了满满的一筷子菜,刚才不服的表情在他脸上完全消失了。尼玛还是善于转移注意力的。
安多听了尼玛的夸奖,腼腆地笑道:
“哪里,都是羽哥教得好。”
我教得好?我就带安多下了一次厨房,是他自己无师自通。但把功劳归功于我,我倒不好意思了。
吃到中途,尼玛抬起头对我说道:
“迦玛村的索旺多吉家生了孩子。明天你去核实一下,把上户手续办了。”
“嗯。”
我点了点头。
第二天,草草吃了早饭,我就骑着则旦向卡沙村走去。
约莫过了一小时,我来到了央松错。和去年的寂寥有些不同,现在的湖边已是青青草香。无名黄花孑立其间,引来了一只又一只的蝴蝶翩翩起舞。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远处的雪山、飘散的白云,毫无遗漏地描绘着岸边的小草,就像一副魔镜,把大自然分成了对等的两半。这里虽然没有九寨沟的旖旎,但其明净、淡雅是九寨沟、黄龙所不及的。站立在湖边,满眼全是如诗画境,温婉的阳光倾洒在身上,痒痒的,仿若在一座天然的浴场,接受着心灵的沐浴,任谁都不能去忽略这自然的温情。
央松错在当地的意思是“仙女的眼睛”,正如其意,只有仙女的眼眸才能如此超尘脱俗,清丽雅致。可惜,查亚没在这里,她的舞姿永远是央松错的一道最美的风景线。缺了她,就像一幅水墨山水画里缺了一名垂钓者,总少了些人间的味道。
办好登记手续,从索旺多吉家往回走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经过查亚家门口的时候,刚好碰见阿妈从屋里出来。她把我热情地叫到家里,泡上了甜茶。
“小羽!又下乡办事?”
在卡当待了半年,我已经爱上喝甜茶,尤其是阿妈泡的甜茶。甜茶也称奶茶,将红茶放入壶水中熬成深褐色,滤除茶渣,倒些开水稀释;待清淡适中,再加入鲜奶、白糖以及少量的食盐,在水壶中拌匀,出来后就是甜茶了。它的味道甜中带香,回味感十足。
我满满地喝了一口甜茶,说道:
“是啊,索旺多吉家里生了双胞胎。我是下乡办户口手续的。”
“双胞胎,那可是好事啊。我前几天看到拉珍的肚子那么大,我就猜,肯定不止一个,没想到,还被我猜着了。对了,今天天已经晚了,你也回不去了,要不就在我家住吧,明天再回去。”
“这……”
我还在犹豫,却被阿妈打断了。
“这什么这,就这样说定了。你好久没吃阿妈给你做的饭了,今天得多吃点。”
“我还得马上去赶牛羊入圈,你先在家里休息吧,晚上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阿妈说完,就急匆匆地走出了门,我赶忙跟了上去。
“阿妈,我也和你一起去,看有什么帮得上忙的。”
阿妈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
一个女人操持一个家的确是不容易,不说其他的琐事,单是养好几百头牲畜就让人够头痛了。牲畜毕竟不是人那么容易交流,还好阿妈有“朵煞”。“朵煞”是那条藏獒,几百头牲畜的管家就是它。我和查亚母亲到草场的时候,它大摇大摆地在羊群周围巡视着。它高昂着头,眼神凌厉,举手投足间俨然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看到我们的到来,它兴冲冲地跑了过来,和我亲热起来,看来它已经把我当成了熟人。
“我们‘朵煞’今年已经十岁了,是查亚他父亲在世时养的。查亚和格桑都长大了,他也老了,老了!”
阿妈语气有些悲凉。她不像是在说藏獒,仿佛是在说自己,沧桑的容颜下,的确春华不再。
“阿妈,你一个人也挺不容易。不但要抚养格桑和查亚长大成人,而且还要喂养这么多的牛羊。”
“生活嘛,就是这样。但愿菩萨保佑,她们都能开开心心地生活。”
我叹了一口气,颇有些深沉地说道:“开开心心地生活!看似简单却是最难!”
阿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说道:“小羽,怎么没听你说起过你的家人?你家里?”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不瞒阿妈,我母亲已经过世了。我和父亲的感情不是很好。我现在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所以,我很少提及家里的人和事。”
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自己的家事。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是阿妈慈祥的面容感染了我,我潜意识把她当成了亲人。
“多可怜的孩子!”
阿妈摸了摸我的头。她的手很粗糙,但落在头上,流动的却是一股暖流。
从草场回来,阿妈特意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里面不再只是羊肉和牛肉。值得一提的是足玛米饭。它是藏族传统宴席食品,用足玛、大米、酥油熬制而成,足玛是藏语,为青藏高原野生植物蕨麻的一种,俗称“人参果”,形如花生仁,春秋可挖。足玛米饭的味道油而不腻,香浓可口,一点也不逊于内地用猪油熬煮的糯米饭。
“小羽,怎么样,饭好吃吗?”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吃,阿妈的手艺还是那么棒。”
听到我的肯定,阿妈满意地笑了。
“好吃就行。以后要经常来家里,阿妈专门给你做好吃的。”
“好,我一定。”
我又夹了一筷子的牛肉,放进了嘴里。不是我贪吃,实在是安多做的菜跟阿妈一比,那就是天上地下。
“小羽,你说你和你父亲关系不好,那是怎么回事?”
“这……”
说到父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复杂。他是我最亲的人,却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
“看来你有难处,阿妈就不问了。阿妈也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但我知道,亲人永远是亲人,我们藏族人有句俗语,就算所有人放弃了你,最后一个陪在你身边的一定是你的亲人。你父亲终要老去,他也需要人照顾。我想哪个人都不希望和自己儿女对立一辈子,你父亲也一样。”
听了阿妈的话,我沉思良久,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看法,但她的话还是在我心里掀起了波澜。的确,父亲始终是父亲,不管他怎么对待我的母亲,他还是我父亲。这个事实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这就是我的悲哀,我没办法选择我的出生。
晚上休息的时候,阿妈把我安排在了查亚的房间。查亚的房间和一般藏家女孩不同,房间里的陈设装饰既沿袭了传统的藏式风格,带着明显的宗教特征,又有浓烈的现代感,充分体现了现代女孩的细腻、知性。这样看起来很矛盾,但实质却不然。可能是查亚将现代元素和宗教元素结合得很好,保守中带着几分开放,所以,她的房间带给人的不是单一的感觉,而是一种兼容并蓄。房间里最醒目的是一张“唐卡”,宽阔的草原上,奔驰着一匹黑色骏马,骏马上的人身着蓝白色的藏袍。他背着身,手中的马鞭高高扬起,一种强烈的动感呼之欲出。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我想,这应该就是查亚的父亲。
唐卡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形式,内容涉及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因为绘制原料都是天然配制,且工序复杂,对绘制者的技法要求相当高,所以极其珍贵。这几年唐卡在市场上是风生水起,大有超过藏獒之势。它的年代越久远,其经济价值越高,有的甚至可以拍出天价。
在唐卡前站立了一会儿,我把目光瞄向了书桌上的一个相册。我打开相册,里面大多数是查亚的照片。一页页的过往,查亚呈现出来的永远是最自然的笑容,她永远是那么的乐观、纯真。情绪是能传染的,查亚的照片看多了,我也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