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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初夏的雨,下在清晨,不过片刻又停了,抬头望去,林间小道上却是雾气蒙蒙的。
透着雾气,还有一抹明媚的阳光,映着那七彩的虹桥,从另一头洒下光辉。
叶锋驾着一辆马车,右手扬起鞭子,“哗”的一声,抽打在马儿的后臀上,顿时,马儿吃痛,便狂奔起来,不过一会儿便出了林子,进入了官道之上。
马车里,叶锋的母亲李秀云抱着叶灵曦,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
叶锋一家人,其实是偷偷从衡阳城里溜出来的。
若是叶锋正大光明的离开,勇毅侯得知了消息,虽然不会明面上阻拦,但是怕就怕,路上会出些什么“意外”。
叶锋不会赌,也不敢赌。
不过如今马车已经驶离了衡阳城老远了,这一路都没有什么异常,叶锋甚至特意的绕远了走,勇毅侯即使想追,怕也找不到叶锋一家人的。
“这里距离衡阳城大概有几百里路了,应该安全了。”
顿时,叶锋便将马车的速度安稳下来,打开车门,将李秀云和叶灵曦扶下马车来。一路的颠簸,即使是以叶锋这样的体质也有些觉得累了,不说李秀云和叶灵曦这样的普通人了。
“娘,前面不远处就是白帝城了,到了这里,我们一家应该安全了。你们先歇一会儿。”
叶锋说着便从马车里拿出干粮和水,递给母亲还有小妹。一家人喝了水,又吃了一些东西,时间已经不早了。
看着叶灵曦正蹦蹦跳跳的在花丛里扑着蝴蝶玩,叶锋微微一笑,无论自己怎么辛苦,只要能给母亲和小妹带来快乐就够了。
“灵曦,回来了,我们该走了!”
“哦,我回来了。”
叶灵曦飞奔的跑了回来,她的手里举着一捧不知名的野花,野花上还有露珠折射出缤纷的色彩。一路来,虽然有些累,但是看得出叶灵曦的心情极好。这时,她的心情就像是一只困锁了很久终于破茧而出的蝴蝶,恨不得迎着风翩然起舞。她的脸上也洋溢着微笑,那喜悦就像是要从心头里漫出来一样。
驾着马车,叶锋沿着大江往上,大约三天之后,叶锋忽而见到远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峡口,巨大的水流从峡口处往下飞腾而下,犹如一条巨大的匹练一般。
而在峡口但见大江北岸高耸的山头上,有一幢幢飞檐楼阁,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丛中。
叶锋顿时一喜,驾着的马儿也飞奔了起来。
“夔门天下雄,紫宫白帝王!这就是白帝城了吧……”这夔门便是那雄踞大燕内最大水域燕江上的一道峡,而紫宫却是这一世大将军王的姓了。
望着眼前的雄关大道,叶锋心中感慨无比。自己这一脚迈出,总算是登上了龙门。
有传说云,城中曾有一口白鹤井,井中常冒出一股白色的雾气,其形状宛如一条龙,直冲九宵。龙乃是天子象征,于是,这城便叫做白帝城!
在城门口缴纳了入城费,叶锋便驾着马车往城内而去。
白帝城是大燕皇朝境内数的着的大城,也是全西南十二郡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当然,也是人口最多的地方。
衡阳城那足足可以容纳十匹骏马肆意并行地街道,在这里几乎到处都是,根本算不了什么,来往的百姓也都抬头挺胸,精神奕奕,带着一种高人一等的气势看待外来的人们。
只要一进白帝城,在街上到处指手画脚,目不暇接,口中赞叹不断的,那就肯定是外来的。而来往的白帝城民众们,则喜欢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那些外来的人,然后背过身去,偷偷骂一声“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且,那骂声绝对要不轻不重,既能让那些外来的人听到,又不会引起他们的公愤。
“娘,天色已经快黑了,我们赶了几天的路,你和小妹想必也累坏了。我看先找个客栈休息几天吧。明天,我就去找景阳郡主。我们既然来了白帝城,以后,就要将这里当作家了。过几日,我们就去买间小院。三进三出的那种,再买几个丫鬟仆役,伺候你和小妹。儿子长大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娘的。”
叶锋说着话,听到马车里轻轻的发出一声“嗯”,便在街道两边开始打量起来。
正好,他一抬头便看到不远处,一座高三层的酒楼。这是一座通体木质结构的酒楼,人来人往,生意极好。酒楼正门上还有着鎏金地牌匾,上书龙飞凤舞三个字——太白楼!
“这酒楼不算顶级,但是看起来生意不错。来来往往的人衣着不算华贵,但是也算是富足安乐,不会惹上麻烦,也不会惹人注意。好,就是这里了!”
叶锋解下包袱,刚踏进酒楼一步,立即有小二迎了上来。
那小二见叶锋风尘仆仆一看就知道是外地来的,而且他的衣着朴素,显然不是什么富贵子弟,不过小二脸也没有狗眼看人低,他的脸上依然挂着招牌式的微笑。
“客官,您这面孔生,打哪儿来啊?是要吃饭,还是住店?咱们太白楼有地方特色菜系,保证您的口味在咱们太白楼得到满足。不过,今儿生意好,二楼三楼都客满了。只剩下一楼的位置了。要是住店的话,上房倒是没有了,不过普通客房倒是还有两三间。您看?”这小二热情地说道。
“我们住店,不过先吃顿饭。”
叶锋的目光往里面瞧了瞧,见这一楼也快爆满了,而且现在正是吃饭的时间,再废话下去,说不定就没地方吃饭了。也不多说废话了,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银子,约有十两,便对小二道:“小二哥,麻烦你了,一桌家常菜,还有这马车,麻烦你找人拉到后面去。”
“好嘞,客官您里边请。”小二哥唱了一个肥诺,把那挂在肩膀上的白挂巾“啪”的一甩,便往里面钻去,便走还便唱到:“白帝朝天,家常菜一桌。”
叶锋一家人走进太白楼中,入了座,很快,便有人端上了饭菜。三人这一路来,都是饿了吃干粮,口渴了喝清水,叶锋和母亲李秀云还好,可是小灵曦早就饿坏了,一看到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便顿时狼吞虎咽起来。
“慢点,小心噎着了。”
“娘,你也快吃。这个很好吃呢。”
“好吃就多吃一点,哥哥现在有钱了,以后灵曦想吃什么,我们都可以买。”叶锋拍了拍自己那满当当的包袱,里面足足有几百里的金票。这金票是大将军王府开的,西南十二郡通用!
叶锋吃完了,等母亲和小妹同时,他也没有闲着,耳朵还仔细听着旁人的对话。
白帝城是一个大染缸,也是一个永远不会存在秘密的地方,就算昨晚上大将军王又训斥了哪个公子,那个公子回头又把气撒在了哪个侍妾的身上,第二天也会传遍白帝城。
这时候,有一人说道:“唉,你们听说了吗?景阳郡主前些时候出去狩猎,被人刺杀,现在,那个幕后黑手找到了!”
叶锋本以为那些人会激动一会儿呢,不过却只见那人的同伴撇了撇嘴巴,不屑一顾,道:“切……我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这消息早过时了。大将军王不是已经说了吗?是蛮族派出的刺客,故意嫁祸给勇毅侯的!勇毅侯镇守西南边陲,我大燕稳如泰山,蛮族占不了什么便宜,就使出这等下流手段来。大将军王睿智无比,又岂会被蛮族的小伎俩愚弄?”
那人却不耐烦的打断了同伴,又继续道:“你别插嘴,我说的又不是这个消息。这消息谁不知道啊!我要说的是,这次小郡主被人刺杀,差点就死在那野林子里没有回来... -->>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初夏的雨,下在清晨,不过片刻又停了,抬头望去,林间小道上却是雾气蒙蒙的。
透着雾气,还有一抹明媚的阳光,映着那七彩的虹桥,从另一头洒下光辉。
叶锋驾着一辆马车,右手扬起鞭子,“哗”的一声,抽打在马儿的后臀上,顿时,马儿吃痛,便狂奔起来,不过一会儿便出了林子,进入了官道之上。
马车里,叶锋的母亲李秀云抱着叶灵曦,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
叶锋一家人,其实是偷偷从衡阳城里溜出来的。
若是叶锋正大光明的离开,勇毅侯得知了消息,虽然不会明面上阻拦,但是怕就怕,路上会出些什么“意外”。
叶锋不会赌,也不敢赌。
不过如今马车已经驶离了衡阳城老远了,这一路都没有什么异常,叶锋甚至特意的绕远了走,勇毅侯即使想追,怕也找不到叶锋一家人的。
“这里距离衡阳城大概有几百里路了,应该安全了。”
顿时,叶锋便将马车的速度安稳下来,打开车门,将李秀云和叶灵曦扶下马车来。一路的颠簸,即使是以叶锋这样的体质也有些觉得累了,不说李秀云和叶灵曦这样的普通人了。
“娘,前面不远处就是白帝城了,到了这里,我们一家应该安全了。你们先歇一会儿。”
叶锋说着便从马车里拿出干粮和水,递给母亲还有小妹。一家人喝了水,又吃了一些东西,时间已经不早了。
看着叶灵曦正蹦蹦跳跳的在花丛里扑着蝴蝶玩,叶锋微微一笑,无论自己怎么辛苦,只要能给母亲和小妹带来快乐就够了。
“灵曦,回来了,我们该走了!”
“哦,我回来了。”
叶灵曦飞奔的跑了回来,她的手里举着一捧不知名的野花,野花上还有露珠折射出缤纷的色彩。一路来,虽然有些累,但是看得出叶灵曦的心情极好。这时,她的心情就像是一只困锁了很久终于破茧而出的蝴蝶,恨不得迎着风翩然起舞。她的脸上也洋溢着微笑,那喜悦就像是要从心头里漫出来一样。
驾着马车,叶锋沿着大江往上,大约三天之后,叶锋忽而见到远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峡口,巨大的水流从峡口处往下飞腾而下,犹如一条巨大的匹练一般。
而在峡口但见大江北岸高耸的山头上,有一幢幢飞檐楼阁,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丛中。
叶锋顿时一喜,驾着的马儿也飞奔了起来。
“夔门天下雄,紫宫白帝王!这就是白帝城了吧……”这夔门便是那雄踞大燕内最大水域燕江上的一道峡,而紫宫却是这一世大将军王的姓了。
望着眼前的雄关大道,叶锋心中感慨无比。自己这一脚迈出,总算是登上了龙门。
有传说云,城中曾有一口白鹤井,井中常冒出一股白色的雾气,其形状宛如一条龙,直冲九宵。龙乃是天子象征,于是,这城便叫做白帝城!
在城门口缴纳了入城费,叶锋便驾着马车往城内而去。
白帝城是大燕皇朝境内数的着的大城,也是全西南十二郡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当然,也是人口最多的地方。
衡阳城那足足可以容纳十匹骏马肆意并行地街道,在这里几乎到处都是,根本算不了什么,来往的百姓也都抬头挺胸,精神奕奕,带着一种高人一等的气势看待外来的人们。
只要一进白帝城,在街上到处指手画脚,目不暇接,口中赞叹不断的,那就肯定是外来的。而来往的白帝城民众们,则喜欢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那些外来的人,然后背过身去,偷偷骂一声“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且,那骂声绝对要不轻不重,既能让那些外来的人听到,又不会引起他们的公愤。
“娘,天色已经快黑了,我们赶了几天的路,你和小妹想必也累坏了。我看先找个客栈休息几天吧。明天,我就去找景阳郡主。我们既然来了白帝城,以后,就要将这里当作家了。过几日,我们就去买间小院。三进三出的那种,再买几个丫鬟仆役,伺候你和小妹。儿子长大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娘的。”
叶锋说着话,听到马车里轻轻的发出一声“嗯”,便在街道两边开始打量起来。
正好,他一抬头便看到不远处,一座高三层的酒楼。这是一座通体木质结构的酒楼,人来人往,生意极好。酒楼正门上还有着鎏金地牌匾,上书龙飞凤舞三个字——太白楼!
“这酒楼不算顶级,但是看起来生意不错。来来往往的人衣着不算华贵,但是也算是富足安乐,不会惹上麻烦,也不会惹人注意。好,就是这里了!”
叶锋解下包袱,刚踏进酒楼一步,立即有小二迎了上来。
那小二见叶锋风尘仆仆一看就知道是外地来的,而且他的衣着朴素,显然不是什么富贵子弟,不过小二脸也没有狗眼看人低,他的脸上依然挂着招牌式的微笑。
“客官,您这面孔生,打哪儿来啊?是要吃饭,还是住店?咱们太白楼有地方特色菜系,保证您的口味在咱们太白楼得到满足。不过,今儿生意好,二楼三楼都客满了。只剩下一楼的位置了。要是住店的话,上房倒是没有了,不过普通客房倒是还有两三间。您看?”这小二热情地说道。
“我们住店,不过先吃顿饭。”
叶锋的目光往里面瞧了瞧,见这一楼也快爆满了,而且现在正是吃饭的时间,再废话下去,说不定就没地方吃饭了。也不多说废话了,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银子,约有十两,便对小二道:“小二哥,麻烦你了,一桌家常菜,还有这马车,麻烦你找人拉到后面去。”
“好嘞,客官您里边请。”小二哥唱了一个肥诺,把那挂在肩膀上的白挂巾“啪”的一甩,便往里面钻去,便走还便唱到:“白帝朝天,家常菜一桌。”
叶锋一家人走进太白楼中,入了座,很快,便有人端上了饭菜。三人这一路来,都是饿了吃干粮,口渴了喝清水,叶锋和母亲李秀云还好,可是小灵曦早就饿坏了,一看到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便顿时狼吞虎咽起来。
“慢点,小心噎着了。”
“娘,你也快吃。这个很好吃呢。”
“好吃就多吃一点,哥哥现在有钱了,以后灵曦想吃什么,我们都可以买。”叶锋拍了拍自己那满当当的包袱,里面足足有几百里的金票。这金票是大将军王府开的,西南十二郡通用!
叶锋吃完了,等母亲和小妹同时,他也没有闲着,耳朵还仔细听着旁人的对话。
白帝城是一个大染缸,也是一个永远不会存在秘密的地方,就算昨晚上大将军王又训斥了哪个公子,那个公子回头又把气撒在了哪个侍妾的身上,第二天也会传遍白帝城。
这时候,有一人说道:“唉,你们听说了吗?景阳郡主前些时候出去狩猎,被人刺杀,现在,那个幕后黑手找到了!”
叶锋本以为那些人会激动一会儿呢,不过却只见那人的同伴撇了撇嘴巴,不屑一顾,道:“切……我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这消息早过时了。大将军王不是已经说了吗?是蛮族派出的刺客,故意嫁祸给勇毅侯的!勇毅侯镇守西南边陲,我大燕稳如泰山,蛮族占不了什么便宜,就使出这等下流手段来。大将军王睿智无比,又岂会被蛮族的小伎俩愚弄?”
那人却不耐烦的打断了同伴,又继续道:“你别插嘴,我说的又不是这个消息。这消息谁不知道啊!我要说的是,这次小郡主被人刺杀,差点就死在那野林子里没有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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