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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弘殷雷厉风行,闪电一般,扑向顺州,而大军还在不紧不慢,向北方进发。
叶华把李从嘉带到军中,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喂马!天可怜见,叶华是真的想给伟大的词人一点好处,马夫是很肥的差事,大战之前,战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饲料,偶尔还有生鸡蛋补充蛋白质。
李从嘉完全可以偷两个鸡蛋,用火烤着吃,给自己开个小灶,没人会管这种事情的。不过李从嘉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喂马,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又很不凑巧,把他的骈齿踢掉了一颗!
李大词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点少了一个,只剩下一颗巨大的门牙,孤零零的,很丑很丑。
叶华想来想去,还是让他到了中军,负责一些简单的公文整理。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处理公文之余,李从嘉会偷偷跑出去,叶华让人盯着,却没有禁止李从嘉的行动。
等到大周人马到了顺州,李从嘉的手边已经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页。
“这是你写的?”叶华随手翻了翻,笑道:“还挺用心的,如何喂养战马,你差不多学会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觑啊!”
李从嘉笔记上记录的正是战马的草料配方,如何喂养,甚至还写了许多马匹的习性,其中有一条,就是千万不能跑到马屁股后面,不然门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职不过是怕再次被马踢到而已!”
“为何要记下草料配比?”叶华笑着问道。
“这个……卑职觉得艺多不压身,会养马总比卖唱要好,牲畜其实比人要好。马儿踢了我,可这几天我给它送草料,帮着它刷洗,跟它说话……它不但不会踢我,还准许我骑在背上。如果侯爷准许,卑职情愿意一直养马。”
叶华笑了,“你的解释很牵强,我情愿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执掌大权,就用这本小册子来养马强军。”
李从嘉很坦然,道:“侯爷怎么想,卑职没法干涉,只是卑职没有想那么多,背井离乡,弃国弃家之人,能苟延残喘,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允许,我情愿意改了名字,让别人永远忘了我,免得给祖宗丢人。”
“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 -->>
赵弘殷雷厉风行,闪电一般,扑向顺州,而大军还在不紧不慢,向北方进发。
叶华把李从嘉带到军中,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喂马!天可怜见,叶华是真的想给伟大的词人一点好处,马夫是很肥的差事,大战之前,战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饲料,偶尔还有生鸡蛋补充蛋白质。
李从嘉完全可以偷两个鸡蛋,用火烤着吃,给自己开个小灶,没人会管这种事情的。不过李从嘉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喂马,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又很不凑巧,把他的骈齿踢掉了一颗!
李大词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点少了一个,只剩下一颗巨大的门牙,孤零零的,很丑很丑。
叶华想来想去,还是让他到了中军,负责一些简单的公文整理。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处理公文之余,李从嘉会偷偷跑出去,叶华让人盯着,却没有禁止李从嘉的行动。
等到大周人马到了顺州,李从嘉的手边已经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页。
“这是你写的?”叶华随手翻了翻,笑道:“还挺用心的,如何喂养战马,你差不多学会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觑啊!”
李从嘉笔记上记录的正是战马的草料配方,如何喂养,甚至还写了许多马匹的习性,其中有一条,就是千万不能跑到马屁股后面,不然门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职不过是怕再次被马踢到而已!”
“为何要记下草料配比?”叶华笑着问道。
“这个……卑职觉得艺多不压身,会养马总比卖唱要好,牲畜其实比人要好。马儿踢了我,可这几天我给它送草料,帮着它刷洗,跟它说话……它不但不会踢我,还准许我骑在背上。如果侯爷准许,卑职情愿意一直养马。”
叶华笑了,“你的解释很牵强,我情愿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执掌大权,就用这本小册子来养马强军。”
李从嘉很坦然,道:“侯爷怎么想,卑职没法干涉,只是卑职没有想那么多,背井离乡,弃国弃家之人,能苟延残喘,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允许,我情愿意改了名字,让别人永远忘了我,免得给祖宗丢人。”
“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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