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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中虽然饥饿,但李清风再不敢在大街露面。
若被有心人发现,或者被官兵抓捕,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可不想刚下山就吃牢饭,那未免太过倒霉了。
所以,李清风小心翼翼专挑偏僻人烟稀少之地行走,走两步东张西望,仿若做贼一般。
他其实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但总觉此处不是太过安全,开封那么大,他想换个地方。
正所谓“玉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
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大宋,立都城于开封,又称汴京。开封经济繁荣,富甲天下,人口达百万之多,城郭气势恢弘,乃是全国最大、最富庶的城市。
开封不但有天街瓦肆、富丽城郭,更有古朴旖旎的自然风光。相国霜钟、金池夜雨、铁塔行云、州桥明月等等,合称“梁园八景”。更有滔滔大河,巍峨皇城。
天下行者若不至此,当不算来过中原!
李清风没空去感受开封之雄,风光之美,穿行于小巷胡同之中。偌大开封为小小少年提供了完美藏身之所,所谓大隐隐于市,正是这个道理。
走了一阵,李清风竟又看见早上的那一乞丐,正捧一破碗,沿街乞讨。
好有缘!李清风头脑转动,忽然计上心头,露出一丝喜色。
“喂,喂,那个乞丐。”李清风将手拢于嘴边,将声音收拢。
乞丐闻言,朝声音根源看去,见一蓝衣少年躲于角落鬼鬼祟祟,正看着他。
乞丐不确定地指了指自己,见李清风点头,便带些疑惑慢吞吞走了过去。
“你叫我做甚?”乞丐问道,虽然脸部比较脏而看不出面容,但眼睛却很明亮。
李清风上下打量着乞丐,从头到脚,反反复复,用手指撑着下巴,露出思虑状。
乞丐被看得发毛,双手护住胸前,“再不说话我走了啊!”
“别别别,”李清风急忙开口,“可否将你身上衣物与我一换?”
李清风话出,乞丐就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你,你说什么?”
李清风又重复了一遍,乞丐确信自己没有听错,有些怀疑的盯着李清风,见他并无开玩笑之意。
再看李清风身上衣衫虽然不新,但干净程度比他那件可以称作破布的脏兮兮衣物胜过千百倍。有些像看傻子般看了看李清风,不再犹豫,立马赞同下来。
魏墨离暗赞一声:‘这小子还不算太笨。’
……
从小巷出来,李清风头上发带已被他扯下,此时披头散发,原本白净面庞抹上土灰湿泥,已看不出原来面容。身上衣衫破烂,满是污渍,甚至隐隐散发出怪味,手捧一破碗,这还是拿身上仅剩的两枚铜币从乞丐手中换得。
原本俊俏精神的青年化为手捧破碗的乞丐,李清风经过变装,终于可以在大街上行走,莫说路人,就连官兵也唯恐避之不及。
若非与血衣门结仇,被开封城天波府通缉,李清风虽没钱,但毕竟是十七岁手脚健全的小伙,还会些武艺,混口饭吃还是绰绰有余。
但如今,不得不化身乞丐,先保全自身再从长计议。
幸运的是,终于可以不必躲躲藏藏,肚中的饥饿迫使李清风不得不捧起手中带豁破碗,开始向路人讨要钱物。
“大哥,给点钱吧。”
“这位小姐,可否…哎,别走啊。”
……
半日下来,破碗中有点萧条的躺着六枚铜板,但终于可以暂时填一填肚子了。
再一次来到那个卖馒头的小摊前,脏兮兮的手捏着三枚铜钱,李清风昂首挺胸,“来一馒头!”
不用低声下气的感觉真好,这四个字好像是吼出来一般。
小贩并没有认出眼前的乞丐正是上午欲拿两文钱换半个馒头的李清风,没有看不起乞丐,用黄纸包好一个馒头,递到李清风手中。
李清风捧着馒头狠狠咬了一口,站在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街头,咀嚼着带... -->>
肚中虽然饥饿,但李清风再不敢在大街露面。
若被有心人发现,或者被官兵抓捕,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可不想刚下山就吃牢饭,那未免太过倒霉了。
所以,李清风小心翼翼专挑偏僻人烟稀少之地行走,走两步东张西望,仿若做贼一般。
他其实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但总觉此处不是太过安全,开封那么大,他想换个地方。
正所谓“玉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
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大宋,立都城于开封,又称汴京。开封经济繁荣,富甲天下,人口达百万之多,城郭气势恢弘,乃是全国最大、最富庶的城市。
开封不但有天街瓦肆、富丽城郭,更有古朴旖旎的自然风光。相国霜钟、金池夜雨、铁塔行云、州桥明月等等,合称“梁园八景”。更有滔滔大河,巍峨皇城。
天下行者若不至此,当不算来过中原!
李清风没空去感受开封之雄,风光之美,穿行于小巷胡同之中。偌大开封为小小少年提供了完美藏身之所,所谓大隐隐于市,正是这个道理。
走了一阵,李清风竟又看见早上的那一乞丐,正捧一破碗,沿街乞讨。
好有缘!李清风头脑转动,忽然计上心头,露出一丝喜色。
“喂,喂,那个乞丐。”李清风将手拢于嘴边,将声音收拢。
乞丐闻言,朝声音根源看去,见一蓝衣少年躲于角落鬼鬼祟祟,正看着他。
乞丐不确定地指了指自己,见李清风点头,便带些疑惑慢吞吞走了过去。
“你叫我做甚?”乞丐问道,虽然脸部比较脏而看不出面容,但眼睛却很明亮。
李清风上下打量着乞丐,从头到脚,反反复复,用手指撑着下巴,露出思虑状。
乞丐被看得发毛,双手护住胸前,“再不说话我走了啊!”
“别别别,”李清风急忙开口,“可否将你身上衣物与我一换?”
李清风话出,乞丐就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你,你说什么?”
李清风又重复了一遍,乞丐确信自己没有听错,有些怀疑的盯着李清风,见他并无开玩笑之意。
再看李清风身上衣衫虽然不新,但干净程度比他那件可以称作破布的脏兮兮衣物胜过千百倍。有些像看傻子般看了看李清风,不再犹豫,立马赞同下来。
魏墨离暗赞一声:‘这小子还不算太笨。’
……
从小巷出来,李清风头上发带已被他扯下,此时披头散发,原本白净面庞抹上土灰湿泥,已看不出原来面容。身上衣衫破烂,满是污渍,甚至隐隐散发出怪味,手捧一破碗,这还是拿身上仅剩的两枚铜币从乞丐手中换得。
原本俊俏精神的青年化为手捧破碗的乞丐,李清风经过变装,终于可以在大街上行走,莫说路人,就连官兵也唯恐避之不及。
若非与血衣门结仇,被开封城天波府通缉,李清风虽没钱,但毕竟是十七岁手脚健全的小伙,还会些武艺,混口饭吃还是绰绰有余。
但如今,不得不化身乞丐,先保全自身再从长计议。
幸运的是,终于可以不必躲躲藏藏,肚中的饥饿迫使李清风不得不捧起手中带豁破碗,开始向路人讨要钱物。
“大哥,给点钱吧。”
“这位小姐,可否…哎,别走啊。”
……
半日下来,破碗中有点萧条的躺着六枚铜板,但终于可以暂时填一填肚子了。
再一次来到那个卖馒头的小摊前,脏兮兮的手捏着三枚铜钱,李清风昂首挺胸,“来一馒头!”
不用低声下气的感觉真好,这四个字好像是吼出来一般。
小贩并没有认出眼前的乞丐正是上午欲拿两文钱换半个馒头的李清风,没有看不起乞丐,用黄纸包好一个馒头,递到李清风手中。
李清风捧着馒头狠狠咬了一口,站在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街头,咀嚼着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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