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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我们一旦宣传下,说只要投降就不会被罪及,并说擒住吕布有功,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吕布手下那批乌合之众必然会军心不稳,再加上许汜、王楷这些人肯定不会傻到以为吕布可以打得过我们,怕死的人一定会投降,有了人带头,吕布好面子,这事肯定会拿人出气,还是拿身边的人出气,只要他们的心一变,这下邳就不攻自破了。”
“原来如此!”曹操恍然大悟,一把抓住张锋的两手,“知机,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你了!”
“老板,我最大的幸运就是你有个漂亮惹人怜的女儿!”
老曹先是一愣,继而两人相对放声大笑。
曹军攻城了!
看得出来这次攻城的主力是远道从青州来的内援蝗军。四万人密密麻麻的布满北门外的平原上,也布满了城上士兵本就被恐惧、害怕挤满的心里。看着这四万肃杀之气溢于言表的百战之士,一股由骨髓里油然而生的无力感从头凉到脚后跟。
蝗军的左翼是曹操亲自坐镇的三万多人,右翼是甘宁的水军,怎么看也不象是城墙上这帮地痞、流氓、无赖可以匹敌的。还有那一万八千人的锃亮的盔甲,看得人眼里通红通红的。
蝗军士兵眼里,对着城高池坚根本不屑一顾,并不是他们不怕弓矢,不畏刀枪,自从他们第一天成为蝗军的一员开始,他们便不再计较生死。
这里,给了他们新的身份,可以挺直腰杆做人的身份。
这里,还同样给了他们合法抢劫的pass,虽然他们中不少人是从黄巾军出身,怀念以前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可是现在尽管是官军,可是这种事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大干特干,当然前提是太史慈和曹操点头。
这里,还给了他们远胜其他职业的收入,当然也是要有本事去拿的。如果你胆小,怕血,或者生性淳良,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么你的上级会找到你,劝你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种田吧。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一种称得上是当时来说是小资的生活,有田有房子有老婆,就算没成家的,也可以去勾栏之处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而如果是其他地方当兵,或者是当一般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人,都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因此他们一点不后悔来得这个特别的团体,尽管每次行动都有不少人永远的从昨天晚上同一个帐蓬里聊天打屁的行列中消失,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有种日子比死更可怕。
因此,蝗军,不怕死,只怕没仗打!
带领蝗军已久的太史慈,终于学到了一点痞子气,眼神斜撇着这种高大的城墙,满是不屑。
身后,左左和杨风,更象是两个黑社会打手而不是将领。嘴里总是叼着根草根,一脸横肉简直就是写着“我是流氓”,而平常人总是垮在腰间的刀,他们俩一般都是横杠在自己后颈上……
“大买卖?”杨风一脸讨好的问身前的太史慈。
原本又老实又单纯的太史小哥已经被污染成了一朵出污泥并被染的黑牡丹:“大个p,大老板说了,要是他们投降了,就不算我们的军功了,这次买卖就亏大了——路费都不够!”
左左嘿嘿的笑道:“老大,这个好办啊,只要让他们来不及说投降不就成了?这事咱们又不是没干过……”
“嘿嘿!”三人一阵发浪似的贼笑,眼中城上一个个来往的敌军士兵就变成了会移动的钱袋子。
“不过老大,这五千重盔的兄弟恐怕是不愿意的,他们要在下面举着盾掩护其他人,又不能爬墙,这没好处的事,咱们军中谁肯干啊?”
“嗯!”太史慈右手拧住下巴,虽然沾了不少匪气,但是三缕飘风的小胡子看上去还是贼帅贼帅的。“那这样,所有占了便宜的兄弟全部拿出一成出来,平均分给这些兄弟,你们两个说呢?”
“老大高明!”二人齐声送上马屁,在蝗军里混得好,嘴皮子和刀子一样重要。
白门楼上,吕布带着一干将校看着城下曹军阵势,嘴里一阵发苦。
同样是人,混得怎么就这么天差地远?
回头看看张辽的盔甲,还是从人家身上扒下来的……
再看看城下的曹军士兵,我日哦,连普通的小兵蛋子都有一套……
人比人……算了,还是不跟他们比了,再比说不定我就比死了。
吕布就没注意,这些有新式盔甲的普通士兵,人人身前左胸上的小格子里,全有十颗金光闪闪的星星……
代表十级军功!
虽然不是一定要杀十个人才有一级军功,但是一万多人有这样的军功,也太吓人了吧?那要多少人命去填上这一万多人胸前的小星星?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只有最勇猛的士兵,才配穿上最好的盔甲。
吕布两只手撑在城楼上的墙上,俯身向下看着,原本以为他这一露面,城下这黑压压的一片人马肯定是一阵大乱,要不也是一阵骚动,我吕布是什么人?
让他失望的是,没人鸟他,没有一个人惊叫或者慌张失措,也有没人看他一眼便人扬马翻。
其实大多数人都看见他了,只不过让吕布惊讶的是,这些人眼里慢慢升腾起一种别样的情绪……饥渴?
越来越多的人,望着吕布的眼神开始迷离,开始憧憬,原本吕布只是看见严氏和貂婵的眼中见过这种眼神,那是对自己的仰慕,可是这些大男人……他们想做什么?
开始有人舔嘴唇了……
开始有人流口水了……
在众多人用疯狂的眼神看自己的时候,就算他是吕布,也退却了,他受不了几万人的强烈炽热眼神的灼伤!他吕布,居然还会有怕别人眼神的一天!因为那些人的眼中,疯狂的全是对自己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战意!
他们居然不怕我吕布!他们居然还想擒获我!
吕布在城上一连退了三步,几万人同样的眼神,让他也震憾,也害怕了。
站在他背后,宋、魏、候三人冷冷的笑着,也许就是今天,这个既残暴又无能,只会凭着自己蛮力和个人喜好行事的莽夫就要授首了。
“文远守东门,公宫守南门,峥嵘守西门。”吕布下达了每个命令,虽然看起来曹军主攻北门,但是他不敢说诡计多端的曹军会不会空袭其他几个门。
三面大鼓几乎同时响起沉闷的咚咚之声,象是在近距离的高功率喇叭,震得人心里一突一突的。城下所有人的心里那一刻都不约而同选择了跟鼓声同步。
尽管蝗军的训练远不如其他曹军那么系统,那么全面,可是他们全有一种别的部队永远无法比拟的优势!
欲望!对杀戮,对掠夺,对占有的欲望,这些人性深处的东西,没人没有,只是或多或少的关系,而对于蝗军这种把本能当作事业的军队,更是有着近于疯狂的,对于自己欲望满足的渴望,近而转化成行动力。
得到太史慈的许诺,原本心有不满的五千蝗军重甲士兵迈着并不整齐的步伐上前,举起巨盾,生涩的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以掩护自己既是战友又是生意竞争对手的通过。
密密麻麻的云梯被举着,象是几万消防队员在做登楼的演习,虽然不时传来被梯子撞到头的闷哼,以及被撞者天南地北一通痛骂,这些几乎没什么协同作战概念的蝗军士兵破天荒的选择了同身边的战友合作、配合、默契……
因为吕布的露头,使他们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会是那一个生擒或者砍下吕布人头的人,然后在老曹总裁的亲手颁下两百黄金,五百白银,以及封候后,光荣的选择退休,然后体体面面的过完下半辈子……
如果说吕布军其他人是会移动的钱袋子,那么吕布无疑就是会移动的金山了。
死,而我们一旦宣传下,说只要投降就不会被罪及,并说擒住吕布有功,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吕布手下那批乌合之众必然会军心不稳,再加上许汜、王楷这些人肯定不会傻到以为吕布可以打得过我们,怕死的人一定会投降,有了人带头,吕布好面子,这事肯定会拿人出气,还是拿身边的人出气,只要他们的心一变,这下邳就不攻自破了。”
“原来如此!”曹操恍然大悟,一把抓住张锋的两手,“知机,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你了!”
“老板,我最大的幸运就是你有个漂亮惹人怜的女儿!”
老曹先是一愣,继而两人相对放声大笑。
曹军攻城了!
看得出来这次攻城的主力是远道从青州来的内援蝗军。四万人密密麻麻的布满北门外的平原上,也布满了城上士兵本就被恐惧、害怕挤满的心里。看着这四万肃杀之气溢于言表的百战之士,一股由骨髓里油然而生的无力感从头凉到脚后跟。
蝗军的左翼是曹操亲自坐镇的三万多人,右翼是甘宁的水军,怎么看也不象是城墙上这帮地痞、流氓、无赖可以匹敌的。还有那一万八千人的锃亮的盔甲,看得人眼里通红通红的。
蝗军士兵眼里,对着城高池坚根本不屑一顾,并不是他们不怕弓矢,不畏刀枪,自从他们第一天成为蝗军的一员开始,他们便不再计较生死。
这里,给了他们新的身份,可以挺直腰杆做人的身份。
这里,还同样给了他们合法抢劫的pass,虽然他们中不少人是从黄巾军出身,怀念以前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可是现在尽管是官军,可是这种事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大干特干,当然前提是太史慈和曹操点头。
这里,还给了他们远胜其他职业的收入,当然也是要有本事去拿的。如果你胆小,怕血,或者生性淳良,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么你的上级会找到你,劝你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种田吧。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一种称得上是当时来说是小资的生活,有田有房子有老婆,就算没成家的,也可以去勾栏之处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而如果是其他地方当兵,或者是当一般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人,都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因此他们一点不后悔来得这个特别的团体,尽管每次行动都有不少人永远的从昨天晚上同一个帐蓬里聊天打屁的行列中消失,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有种日子比死更可怕。
因此,蝗军,不怕死,只怕没仗打!
带领蝗军已久的太史慈,终于学到了一点痞子气,眼神斜撇着这种高大的城墙,满是不屑。
身后,左左和杨风,更象是两个黑社会打手而不是将领。嘴里总是叼着根草根,一脸横肉简直就是写着“我是流氓”,而平常人总是垮在腰间的刀,他们俩一般都是横杠在自己后颈上……
“大买卖?”杨风一脸讨好的问身前的太史慈。
原本又老实又单纯的太史小哥已经被污染成了一朵出污泥并被染的黑牡丹:“大个p,大老板说了,要是他们投降了,就不算我们的军功了,这次买卖就亏大了——路费都不够!”
左左嘿嘿的笑道:“老大,这个好办啊,只要让他们来不及说投降不就成了?这事咱们又不是没干过……”
“嘿嘿!”三人一阵发浪似的贼笑,眼中城上一个个来往的敌军士兵就变成了会移动的钱袋子。
“不过老大,这五千重盔的兄弟恐怕是不愿意的,他们要在下面举着盾掩护其他人,又不能爬墙,这没好处的事,咱们军中谁肯干啊?”
“嗯!”太史慈右手拧住下巴,虽然沾了不少匪气,但是三缕飘风的小胡子看上去还是贼帅贼帅的。“那这样,所有占了便宜的兄弟全部拿出一成出来,平均分给这些兄弟,你们两个说呢?”
“老大高明!”二人齐声送上马屁,在蝗军里混得好,嘴皮子和刀子一样重要。
白门楼上,吕布带着一干将校看着城下曹军阵势,嘴里一阵发苦。
同样是人,混得怎么就这么天差地远?
回头看看张辽的盔甲,还是从人家身上扒下来的……
再看看城下的曹军士兵,我日哦,连普通的小兵蛋子都有一套……
人比人……算了,还是不跟他们比了,再比说不定我就比死了。
吕布就没注意,这些有新式盔甲的普通士兵,人人身前左胸上的小格子里,全有十颗金光闪闪的星星……
代表十级军功!
虽然不是一定要杀十个人才有一级军功,但是一万多人有这样的军功,也太吓人了吧?那要多少人命去填上这一万多人胸前的小星星?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只有最勇猛的士兵,才配穿上最好的盔甲。
吕布两只手撑在城楼上的墙上,俯身向下看着,原本以为他这一露面,城下这黑压压的一片人马肯定是一阵大乱,要不也是一阵骚动,我吕布是什么人?
让他失望的是,没人鸟他,没有一个人惊叫或者慌张失措,也有没人看他一眼便人扬马翻。
其实大多数人都看见他了,只不过让吕布惊讶的是,这些人眼里慢慢升腾起一种别样的情绪……饥渴?
越来越多的人,望着吕布的眼神开始迷离,开始憧憬,原本吕布只是看见严氏和貂婵的眼中见过这种眼神,那是对自己的仰慕,可是这些大男人……他们想做什么?
开始有人舔嘴唇了……
开始有人流口水了……
在众多人用疯狂的眼神看自己的时候,就算他是吕布,也退却了,他受不了几万人的强烈炽热眼神的灼伤!他吕布,居然还会有怕别人眼神的一天!因为那些人的眼中,疯狂的全是对自己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战意!
他们居然不怕我吕布!他们居然还想擒获我!
吕布在城上一连退了三步,几万人同样的眼神,让他也震憾,也害怕了。
站在他背后,宋、魏、候三人冷冷的笑着,也许就是今天,这个既残暴又无能,只会凭着自己蛮力和个人喜好行事的莽夫就要授首了。
“文远守东门,公宫守南门,峥嵘守西门。”吕布下达了每个命令,虽然看起来曹军主攻北门,但是他不敢说诡计多端的曹军会不会空袭其他几个门。
三面大鼓几乎同时响起沉闷的咚咚之声,象是在近距离的高功率喇叭,震得人心里一突一突的。城下所有人的心里那一刻都不约而同选择了跟鼓声同步。
尽管蝗军的训练远不如其他曹军那么系统,那么全面,可是他们全有一种别的部队永远无法比拟的优势!
欲望!对杀戮,对掠夺,对占有的欲望,这些人性深处的东西,没人没有,只是或多或少的关系,而对于蝗军这种把本能当作事业的军队,更是有着近于疯狂的,对于自己欲望满足的渴望,近而转化成行动力。
得到太史慈的许诺,原本心有不满的五千蝗军重甲士兵迈着并不整齐的步伐上前,举起巨盾,生涩的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以掩护自己既是战友又是生意竞争对手的通过。
密密麻麻的云梯被举着,象是几万消防队员在做登楼的演习,虽然不时传来被梯子撞到头的闷哼,以及被撞者天南地北一通痛骂,这些几乎没什么协同作战概念的蝗军士兵破天荒的选择了同身边的战友合作、配合、默契……
因为吕布的露头,使他们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会是那一个生擒或者砍下吕布人头的人,然后在老曹总裁的亲手颁下两百黄金,五百白银,以及封候后,光荣的选择退休,然后体体面面的过完下半辈子……
如果说吕布军其他人是会移动的钱袋子,那么吕布无疑就是会移动的金山了。